媒體稱“男子被訛自殺案”老人遭家屬挾持說謊
發布: 2014-01-13 15:26:49 作者: 佚名 來源: 北京晨報


吳偉青的家人悲痛難抑。圖片來自網絡
扶老人送醫后,卻被指認為肇事者,自認無處伸冤的廣東河源市東源縣漳溪鄉村民吳偉青,在巨大精神壓力下自殺身亡。截至11日,對于此案當地警方成立的專案小組仍無明確結論。但曾聲稱“被撞”的老人周老漢卻在家屬不在場的情況下,承認是自己摔倒在地,與其此前的說法截然相反。(1月12日《新快報》)
分析
最壞的是世故的成年人
在這個“翻供”中必須有這樣一個前提,那就是家屬的在與不在。老人還說出了“訛人”的理由:“沒錢治病,指望他給錢用。”從老人唯唯諾諾的言辭中可以肯定這位老人實際上已經被他的家屬們挾持了。但幸好老人的良知還有一絲尚存,當家屬不在場時,還能夠實事求是。
這也就引申出了日前的一個熱議話題,是老人變壞了還是壞人變老了?在絕大多數家庭中,老人在家是很少能當家做主的,特別是缺少養老金和經濟來源的老人就更沒有發言權了。老人在外如果是受傷,不用說醫療費都要全依靠兒女們,這份尷尬和內疚是可想而知的。但對處于信息相對閉塞,傳統道德又相對比較重的老人們來說,他們可能極少能在短時間內想出這么“坑人”的辦法來。而家屬們畢竟年輕,對社會上發生的一切更是清清楚楚。一看老人受傷后迷迷糊糊,索性就將好心人拉來“墊背”。
這樣的故事并不新鮮,早在1996年上映的電影《離開雷鋒的日子》就有描述,這也是一個真實的故事,司機喬安山行車途中救起一位被汽車撞傷的老漢,并送到了醫院,但第二天到醫院向傷者家屬索要墊付的醫療費時,卻被家屬們一口咬定喬安山就是肇事者。在事件真相大白之后,撞傷的老漢懊悔而又痛心地表示,都怪自己的那些兒女們。
在我們的社會中可怕的不是老人更不是孩子,而正是某些半老不少的成年人,他們信息靈通而又老于世故,對社會發生的一些事情又會觸類旁通,這樣的人不僅會害了老人,更會殃及自己的子孫。在這起案件中,雖然警方還沒有最后認定,但其家屬不義之舉已經在老人的口中暴露無遺。這樣的惡徒不受到法律的嚴懲,今后還不知道要有多少無辜的人受害。
朱少華
以命證清白是社會之痛
不管我們愿不愿意承認,一段時間以來,關于路遇老人倒地,是否該毫不猶豫地伸手相扶的問題,一直未破題。對此類事件,必須要本著對此類現象高度警覺的態度,必須要及時跟進專業調查精神,盡快還原真相。
真相還原這個過程不是什么高科技,更非難于上青天,如果我們本著對社會正義鑄就負責的態度出發,并不難發現其間的“訛跡”。一邊是吳偉青為還清白,最后無力地以死相抵,這對任何一個良心猶存者來說,是一次極大的心靈震動。所以才有周老漢的“見人說話”的邏輯混亂。
我們還得追溯到稍早一些的南京老人摔倒案,這名老人一口咬定是扶起他的路人所為,后來法官支持老人的話。該案一經落槌,不少人路遇老人撲地時,人性中最溫暖也是最本能的伸手相扶的情愫,自然被沖淡了,愛心行動面前,多了一道無形的障礙。由于一直缺失扭轉社會導向的還原真相的典型案例。使得靠自身力量去證明清白的被訛者,逐漸變得無助和無力,最后豈然以死相搏。這是吳偉青家人之痛,也是社會之痛。
造成這樣的尷尬局面,原因固然較多,但我個人認為,與事件起始之初,辦案民警不太上心有較大關系。縱觀近年來這幾起典型訛人案例,辦案民警往往認為事兒小、沒啥大不了,調解一下就了,甚至各打五十大板,葫蘆官判葫蘆案,對還原真相,未引起足夠重視。如此反復疊加,不僅未讓無力者得到及時的有力支持,反而會讓訛人者不用付出多大代價。
唐《永徽律》規定:“諸誣告人者,各反坐。即糾彈之官,挾私彈事不實者,亦如之。”古人尚且知道增大訛人成本,我們豈能對其含糊其辭。而且,這種懲惡揚善的法律需要應時而舉,及時還原真相,盡早得到法律廓清。
周明華
建議一
能否使用測謊手段
“自殺以證清白”的當事人讓人無限同情,也很自然地,人們會在主觀上做出有利于他的判斷。而如今老人承認“自己跌倒”,似乎也使得本來撲朔迷離的事件柳暗花明起來。只是請別忘了,這畢竟還只是一面之詞。而且,跌倒老人是在什么情境下說出“自己跌倒”的話來,細枝末節并不清楚,何況,其隨后也予以了否認。所以,老人的話并不足為信,更不能作為證據呈堂證供。草率下結論為時過早,民意的歡騰和隨意審判反而更危險。
當證源幾近枯竭,而常規辦法也已陷入山窮水盡之中,要想對事件定性,就得有進一步的證據支持。對于非常規案例,有時候,就該用非常辦法。比如類似案件,完全可以使用測謊手段。
雖然我國法律明確規定,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不允許使用該手段,即便在刑事案件中使用,也不被作為證據使用,但測謊技術作為一項高科技手段,其作用不容低估。而且,在國外司法實務中,測謊準確率已達98%。對于類似本案中的當事人都是老人,準確率無疑會更高。即便測謊結果不能作為直接證據使用,但測謊結果卻可以與質證環節的證據相呼映證。這無疑有利于做出客觀判斷,查清事實真相。
跌倒老人恩將仇報,都源于金錢考慮。所以,類似事件一旦發生,人們隨即將目光聚焦于我國的現有醫療養老保障體制機制的缺陷。是的,一旦跌倒沒有后顧之憂,伸手就會變得不費勁,自己也能站起來。但這在目前畢竟受制于種種條件,難以夢想成真。一系列撞人訛詐事件已將諸如“見義勇為、助人為樂”等中華傳統美德逼到了懸崖邊下,豈能坐視不管?如何讓人們重拾道德善意,守住人倫底線,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所以,坐實真相,不冤枉一個好人,不放過一個說謊者,才是給死者,給老人,給公眾最有力的交代,也是修復人性、彰顯社會良知正義的最后手段。
晴川
建議二
誣人者當負刑責
在這個熱點每天不斷的時代,很少有哪個話題像“扶老人被訛”這樣,經年累月熱度不衰。但與此同時,不同事件的持續疊加也令該話題顯得不再那么正邪分明、對錯清晰。回到這起事件,如果說一開始輿論還有猶疑的話,那么自從吳偉青決然一死,人心的天平便已經發生了傾斜。因為在中國人的文化基因里,向來有“以死明志”一說。面對非議、猜忌甚至污蔑,一個人如果選擇赴死而不是茍活,那多半是清白的。
有一種觀點,總是習慣將訛人者的“惡”歸咎于社會保障的闕如,而周老漢“沒錢治病,指望他給錢用”的解釋似乎再次印證了這一點。的確,站在社保制度的角度,這是個值得反思的問題;但對于個體而言,“沒錢就訛人”則是個不能原諒的惡行。否則,它將打開一個“潘多拉魔盒”,無數的惡都可以依附其上,搶劫是因為沒錢,偷盜是因為窮,甚至貪污受賄也是因為工資不夠用,如此一來,還有什么對錯觀,社會豈不亂了套?基于此,如果上述信息最終得到警方證實,那么周老漢及其家屬不僅在道德上應該接受最猛烈的撻伐,而且必須為吳偉青之死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民主與法治是一對孿生兄弟,一方面,民主制下的百姓基本生活為法治的實行提供物質基礎;另一方面,法治又可以避免民主淪為民粹,進而出現那種不管民眾做了什么惡事,都推給體制的情況。事實上,當前中國之所以始終走不出“扶老人被訛”的怪圈,原因之一就是以往人們總是將此作為道德問題,即便老人的訛人行為被證實,也頂多是出來道個歉,鮮有承擔法律責任,更別說被提起公訴的。
在這個意義上,“吳偉青之死”或可成為一個轉折點,而能否為該話題畫上一個句號,就看司法機關的作為了。
王垚烽
■三言兩語
●為吳偉青默哀,太不值得了。無論遇到什么情況,不要輕易放棄,特別是生命。中國法理基礎是疑罪從無,無罪推定。相信自己,相信公道。即便最壞情況出現,世界沒法給你一個說法時,那便給世界一個說法。連死都不怕,還怕啥?
——尤不執
●真的不知道該說些什么了,不知以后還扶不扶人。
——韓基東
●對這樣誣陷好人的老人,必須按敲詐勒索罪定罪量刑!
——陳建鐵
●嘆息!讓我們如何助人為樂?
——孫建亞
●情何以堪!警方技術鑒定確認,吳偉青的摩托車沒有發生過碰撞的痕跡。
—— 兵
●這個新聞中的老人,以怨報德,逼人致死,為老不尊,可憐又可恥。這里有窮人自身原因,孔子說“小人窮斯濫矣”,越窮越濫,越濫越窮;更有文化制度的原因,經濟高速發展而百姓窮困者眾。
——高風
●吳偉青安息。
——鄭淵潔
●人心換不來人心。
——董行都
●內心一片凄涼。想起昨天下午,看到小區里的老人們悠閑自在地坐在陽光下曬太陽,打牌,心里忍不住想,如果不是壞人正在變老,老人又怎么會變壞呢?
——趙文明
●怎么還有這種人。
——米遠
●我一直的觀點,年齡并非是讓人尊敬的理由。年紀大并非道德感就強,有時恰好相反。
——海表
●等人家死了,才說出實情!那是一條活生生的人命啊,一條曾經救過你的人命啊!毀了華夏文明幾千年的“尊老”傳統。
—— 黑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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