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注冊備案新規擬施行 美白新品突擊上市避風頭
發布: 2014-03-07 15:37:09 作者: 未知 來源: 南方日報

春天即將進入尾聲,炎炎夏日隨即到來,每年的3到6月是美白產品的銷售旺季,趕在旺季到來之前,各大美容護膚品牌相繼推出美白新品。對此,業內人士分析,在2014年,美白類產品將面臨潛力與風險并存的局面:一方面,隨著美白需求在中國女性消費者心目中的地位不斷提升,高端美白在中國市場的潛力無限,特別是美白精華類產品將迎來強勢增長;而另一方面,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于2013年底發布《關于調整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有關事宜的通告》,將美白化妝品納入祛斑類化妝品管理,這對美白新品的推出形成一定的“門檻”。
現狀:美白新品扎堆上市
夏日臨近,肌膚美白被很多女性提上議事日程,相關品牌也積極推出新品來迎合市場需求。記者獲悉,日前,全球高檔美容化妝品牌ARTISTRY雅姿在北京舉行全新美白系列——雅姿光感煥白系列首站新品上市專家巡講會。據稱,雅姿光感煥白系列采用ARTISTRY雅姿獨創的“3D控黑煥白系統”美白理念,全面作用于肌膚3大層面,幫助肌膚擺脫暗沉、色斑困擾。隨后便在廣州、上海等15個城市展開巡講。
無獨有偶,頂級護膚品牌HR赫蓮娜也在2014年推出全新的“極致之美”菁華美白系列,包含菁華美白精華液、菁華美白霜等明星產品。據稱品牌運用獨創“五層透光法”科技演繹“多彩之白”。而蘭芝的臻白系列也最新推出了三件美白產品,包括:蘭芝臻白柔膚淡斑精華露、蘭芝臻白晶煥修顏乳霜和蘭芝臻白清潤眼霜。日本資生堂旗下品牌Za姬芮所推出的新煥真皙美白系列也于近期全新上市,包括新煥真皙美白去角質泥膜、潔面膏、化妝水等幾款產品。此外,YSL圣羅蘭臻透亮白系列、LA MER海藍之謎密集美白精華面膜、DHC卡姆活力亮白防護乳、歐珀萊臻白多效系列等也是于近期上市的美白類新品。
潛力:美白精華將迎來強勢增長
對于2014年美白市場的最新特點和趨勢,佩升前沿市場調查公司的王政向記者分析表示,隨著美白需求在中國女性消費者心目中的地位不斷提升,高端美白在中國市場的潛力無限,特別是美白精華類產品將在未來一段時間內取得強勢增長。
談及中國美白市場的特點,王政分析認為,首要的一個特點就是美白產品在各年齡群體中的使用不斷提升。截至2012年的市場調查數據顯示,20到30歲消費者使用美白產品的比例已達到90%,31到40歲消費者使用美白產品的比例已達到85%,41到50歲消費者使用美白產品的比例也已逼近80%。
其次,祛斑祛暗沉成為主流需求。特別是對于20到30歲年齡段的消費者來說,存在祛斑祛暗沉需求的達到88%,這一比例在30到50歲年齡段消費者中也在85%左右。
再次,美白防曬需求也在不斷增長。特別是對于20到30歲年齡段消費者來說,這一比例在2012年就已達到64%,到2014年更進一步增長。
同時,隨著中國女性護膚流程的日趨復雜,也導致對美白產品的需求成倍數增長。王政表示,在2011年,佩升前沿市場研究的調查數據表明當時中國女性消費者平均使用護膚品的種類是7.2種,而到2012年,這一數字就躍升至8.3種,其中,在日間和夜間均可使用的美白精華類產品更是在消費者當中蔚然成風。
綜合以上特點,王政判斷,中國高端美白市場特別是精華類產品的市場潛力無限。美白精華類產品強勢增長,在2007年至2012年間的年復合增長率達到21.3%,在美白產品大類中銷量長期占據首位。“根據我們的市場調查,每2位使用高端護膚品的女性中,就有1位使用美白精華。”
風險:或兩成產品無法通過審核
雖然美白化妝品市場前景可觀,但是也面臨一定的風險和阻礙。去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調整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有關事宜的通告》,將美白化妝品納入祛斑類化妝品管理,并要求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實行告知性備案。同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又特別下發了《美白化妝品管理要求》,對美白類化妝品企業在申報、注冊和生產銷售方面制定了更加嚴格的規范。
這意味著,對于占到中國護膚化妝品市場近30%的份額的美白類產品來說,更為嚴格的審批和監管將導致相關化妝品企業生產和銷售美白類產品的門檻和成本都將大幅上升。因此,有業內人士甚至預計,至少20%的美白類產品可能將由于無法通過藥監局審核而被淘汰出局。
針對這一“史上最嚴”美白產品規范,業內出現反彈。2014年1月17日,廣東省日化商會就此舉行專題研討會,多位業界人士對新規的可行性提出異議。據廣東日化商會秘書長余雪玲對記者透露的最新消息,商會已將各企業界代表意見整理總結成報告上交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但截至記者發稿時止,商會方面仍未收到回應。“如果這個問題沒有定論,企業今年就很難推美白新品。”余雪玲說。
而廣州某化妝品企業的法務負責人則向記者透露,其實要推美白新品,還是可以想辦法的。他舉出了三種路徑:一是將已經備案的美白產品重新包裝上市,比如對紙盒、瓶形、膏體顏色等稍作更改,但配方不變,便同樣可以作為“新品”推出;二是在新規正式生效之前加緊辦理備案,因為只要取得備案的美白產品便可允許生產并銷售至2015年6月30日,還可爭得一定的緩沖時間以適應新政策;三是在產品文案中規避“美白”、“祛斑”等字眼,以“去黃”、“去黯啞”、“提亮膚色”“、抑制黑色素沉著”、“改善皮膚暗沉”等描述代替。只是這些做法是否涉嫌違規,尚無法判斷。
“春節前,我們公司加緊去對一批美白產品進行了備案,可以生產并銷售至2015年6月30日,因此新規出臺不會阻礙我們2014年的美白新品上市。”這位不愿具名的負責人說,“但從長遠來看,以‘特證’代替‘備案’,相關部門對于美白類化妝品的管理明顯從嚴,相關企業給產品報批的時間和金錢成本都成倍增加,所以企業必然會對同類產品進行篩選和淘汰,從市場整體來看,這必然導致美白類產品的種類總體上減少。”
上一篇:人民日報:醫美消費應回歸理性 下一篇: 日本藥妝喜萊博撤離內地 推廣不足致銷售...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