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攜手司法與學界,研討懲治電信詐騙和網絡傳銷
發布: 2016-10-29 10:28:04 作者: 佚名 來源: DONEWS

針對當下日益嚴峻的網絡犯罪形勢,10月23日,騰訊研究院犯罪研究中心與中山大學法學院聯合主辦了網絡與信息犯罪研究中心成立暨網絡犯罪理論前沿與網絡傳銷犯罪對策研討會,邀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高級人民檢察院、廣東省公安廳經偵局、廣東省各市公檢法等司法實務界人士,以及中國人民大學、四川大學等8所高校的法學學者們共同研討相關法律法規及社會治理問題。

電信網絡詐騙:打早打小,加強黑色產業鏈整治
我國網絡犯罪立法已經進入以網絡作為犯罪空間的階段。高校學者普遍認為,為有效預防犯罪和保護人民,網絡犯罪中的法益保護前置化具有合理性。
徐玉玉事件的曝光,引發了社會對于公民個人信息販賣的廣泛關注。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黑色產業鏈逐步曝光,社會大眾對于其中存在的問題深惡痛絕。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庭表示,我國網絡犯罪中,純正的計算機犯罪少,以某種情況或特定目的的犯罪屬絕大多數,而犯罪行為人已經形成黑客的產業鏈,往往采取集團化分工作案的方式,犯罪成本低。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認為,如今個人信息用于電信網絡詐騙頻發,已經從以往的一對一詐騙發展成為有分工的黑色產業鏈。從預防的角度出發,保障個人信息非常重要,如果這個問題解決不了,只能是不斷地抓一波又一波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從懲治的角度來看,還涉及到個人信息在網絡上販賣的問題。要真正解決電信網絡詐騙,涉及到從信息獲取到出售再到實施詐騙的整體治理,必須在各個環節都加以考慮。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指出,對網絡犯罪的防治,刑法需要堅持和貫徹打小打早的思路。對于當下熱點的電信網絡詐騙問題,不能等其犯罪成規模、成氣候再懲治。網絡犯罪懲治的關鍵,在于診斷利益鏈條。
網絡傳銷:多管齊下,綜合治理
高校學者與公檢法實務人士一致認為,當前網絡傳銷和詐騙行為涉及到一個整體的治理問題,必須在各個環節上加以考慮。對于新型犯罪模式及時研究,打早打小,防止其泛濫,同時優化相關的防范管理體系,提高違法犯罪門檻。
騰訊微信安全風控專家李海浩分享了騰訊對于網絡傳銷行為的研究與防治對策。目前,利用社交平臺傳播發展的網絡傳銷或疑似網絡傳銷活動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傳統網絡傳銷將傳播渠道轉移到移動社交平臺;二是多級代理銷售,通過壓貨的方式層層發展下線,每一層收取不同的價格;三是搭建嵌入分銷技術系統的網上商城,借助社交軟件分享傳播網站鏈接,實現層級關系鎖定和傭金返利計算。這些行為對社會的危害性極大。
騰訊安全團隊密切關注微信平臺上傳銷類行為的發展態勢,并已針對類似傳銷的多級分銷欺詐行為出臺了平臺規則,處罰了一批帳號及其主體;同時,對于一些嚴重侵害用戶利益的行為,騰訊安全團隊還會積極支持配合執法機關依法打擊查處。2015年下半年以來,騰訊配合大連、重慶、徐州警方和湖北咸寧工商先后查處了“青島華美”、“重慶快聯”、“星火草原”、“云在指尖”等4起大型網絡傳銷案。2016年9月,微信公眾平臺進一步發布了《關于整頓新型多級分銷欺詐行為的公告》,針對通過微信公眾帳號、利用微信關系鏈發展下線分銷進行盈利,或誘導用戶關注、分享的行為,將對帳號采取限制功能、永久封號等處罰。
會上,騰訊公司再次強調,將對包括網絡傳銷在內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進行持續打擊,繼續積極支持配合執法機關的依法打擊;加強平臺審查清理,對違法違規的主體和帳號予以嚴厲處罰;持續面向用戶推送相關知識,提升大家對于違法違規行為的認知和防范意識,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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