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冒用“康美藥業”名義從事商業活動的聲明
發布: 2018-05-23 15:01:03 作者: 佚名 來源: 康美時代

關于冒用“康美藥業”名義
從事商業活動的聲明
近日,公司接到市場反映有人假借“康美藥業”名義,采用微商模式銷售旨流茶等產品。經核實,康美藥業未采用微商模式銷售旨流茶等產品,該商業行為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為了保障業務伙伴權益,防止業務伙伴受騙上當,我司特此聲明:
1、康美藥業未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通過微商模式銷售旨流茶等產品,現有微商產品的來源不明,產品品質無法保障,請業務伙伴謹慎選擇,避免自身權益受損;
2、對組織或參與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全面排查,嚴肅處理,同時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對違規經銷商,公司將參照《市場管理條例》給予6-8級處分。歡迎廣大業務伙伴共同監督,積極舉報。
特此聲明。
康美時代(廣東)發展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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