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澄清公告:博益投資不存在買賣康美股票情況
發布: 2018-10-29 16:02:59 作者: 佚名 來源: 新華網

近期在A股市場頗受關注的康美藥業25日夜間再次發布公告,主要針對當日有媒體刊文質疑其控股股東下屬公司博益投資涉嫌操縱公司股價一事做出澄清。康美藥業表示,博益投資書面聲明確認自設立以來不存在買賣康美藥業股票的情況。

公告確認博益投資法人代表王廉君因涉內幕交易被立案調查。并披露王廉君于2018年9月21日被采取強制措施,其本人表明系因涉嫌內幕交易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不涉及康美藥業股票內幕交易,不存在操縱康美藥業股價的情況。
公告還表示,康美藥業公司控股股東康美實業、實際控制人馬興田先生和一致行動人許冬瑾女士及其控制的企業聲明與承諾:不存在利用其它賬戶買賣康美藥業股票,不存在利用其它賬戶從事康美藥業股票內幕交易和操縱康美藥業股價的情況。
公告具體內容如下:
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媒體報道的澄清說明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報道簡述
近日,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康美藥業”)關注到相關媒體的文章,文章報道了因涉嫌操縱股價、內幕交易,深圳市博益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廉君,已于大約兩周之前被公安經偵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操縱標的可能涉及康美藥業等相關內容。
二、澄清說明
公司就相關媒體報道的內容進行了核實,現作澄清說明如下:
(一)深圳市博益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益投資”),于2007年5月14日設立,注冊資本為2,000萬元,系由公司控股股東康美實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美實業”)持有90%股權,公司控股股東之一致行動人許冬瑾女士持有10%股權。
(二)經博益投資書面聲明,確認博益投資自設立以來不存在買賣康美藥業股票的情況。
(三)經本公司查詢公開信息,根據2017年11月9日四川證監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四川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川【2017】9號)文書顯示:四川證監局依法對王廉君內幕交易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并作出了行政處罰。
經公司委托律師向王廉君本人及其近親屬了解相關情況,王廉君本人表明:王廉君于2018年9月21日被采取強制措施,系因涉嫌內幕交易廣州普邦園林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司控股股東康美實業、實際控制人馬興田先生和一致行動人許冬瑾女士及其控制的企業聲明與承諾: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持有、增減持康美藥業股票,并已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控股股東康美實業、實際控制人馬興田先生和一致行動人許冬瑾女士及其控制的企業聲明與承諾:不存在利用其它賬戶買賣康美藥業股票,不存在利用其它賬戶從事康美藥業股票內幕交易和操縱康美藥業股價的情況。
(五)本公司嚴格按照《內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規定,及時向監管機構報備《內幕信息知情人報備表》。王廉君從2010年6月起即不在公司擔任職務,亦未參與公司的任何重大決策,不屬于公司的內幕知情人。
經聯系王廉君家屬查詢其交易康美藥業股票情況,情況如下:

經本公司委托律師向王廉君本人確認,王廉君聲明不涉及康美藥業股票內幕交易,不存在操縱康美藥業股價的情況。
公司控股股東康美實業、實際控制人馬興田先生和一致行動人許冬瑾女士及其控制的企業聲明與承諾:公司控股股東康美實業、實際控制人馬興田先生和一致行動人許冬瑾女士及其控制的企業與王廉君買賣公司股票的事項無關,也未曾與王廉君討論過其交易康美藥業股票的相關決策信息或任何其他相關信息或相關事項。
(六)目前,上市公司生產經營穩定、正常,資金使用規范,管理團隊穩定。
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 公司發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對于相關媒體未經核實的不實報道,公司將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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