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時代:望廣大營銷人員規范經營 伴我同行
發布: 2019-01-09 14:23:00 作者: 佚名 來源: 康美時代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任何夸大或者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希望廣大營銷人員在日常推廣產品、服務顧客的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開展業務,做到“7個不得”。
不得從事傳銷或變相傳銷活動;
不得侵犯公司客戶的人身及財產權利;
不得采用誤導、誘導、蒙騙等方式讓顧客訂購產品;
不得對產品的用途、性能等做夸大、失實或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不得夸大依經營約定獲得相應的報酬,宣揚暴富;
不得以煽情、隱瞞、夸大等不當手法開展市場活動;
不得利用與公司業務相關之場合、資源或關系進行融資、集資、募捐等活動;
愿全體營銷人員齊心協力,以誠待人,以信修身,誠信為本,自律先行。通過規范的經營行為,細心維護公司及產品的信譽,真正做到規范經營,伴我同行。
特別重申:對于因夸大宣傳或其他違法違規行為而導致重大糾紛、對社會及政府部門造成不良影響的營銷人員,公司將從重處罰,并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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