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直銷立場分析
發布: 2004-10-01 00:00:00 作者: only 來源:

中國直銷資訊網 作者:HOUMIN
首先申明,這個“立場”非中國官方的直銷立場,只是我們從人性化和WTO的原則角度對中國官方可能出現的直銷態度作一個個人場的預測,讀者千萬不要誤解確真是官方的直銷立場,它僅此代表我們個人態度而供讀者參考而已。
對于中國官方是否會開放直銷,即多層次直銷=傳銷(注意∶傳銷和非法傳銷是兩個性質和本質完全不同的概念)市場,我們持樂觀的態度。之所以有此樂觀之態,其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直銷它滿足了作為一個人對自己未來美好生活追求的永恒渴望,它表現的“善”的一面(非法傳銷是滿足了作為一個人對自己未來貪圖享樂的貪婪欲望,它表現的是“惡”的一面)。作為一個常人采用正當的、道德的、法律的和符合人性的方式來對自己未來美好生活的追求,是世界上任何一個理性的國家都會給予它公民的一個基本權利,如果一個公民連自己對自己未來美好生活追求的權利和自由都被剝奪,不用講那將是“國將不國”。一正常的國家不僅僅會鼓勵它的公民利用正當的、道德的、法律的和符合人性的途徑和方式去追求她的夢想,而且會對利用非正當的、非道德的、非法的和非人性的手段和方式去獲不當利益,或者打著“追求美好生活”的幌子而進行詐騙的一切行為給予堅決打擊和徹底消滅!所以,中國官方堅決打擊和徹底消滅非法傳銷不僅正確,而且應該。
“存在就是合理”,我們從實踐方面來看,上面我們講過,直銷自誕生到現在已經近一個世紀,如果它不正當、不道德的、不人性,那么它早就死亡了,不會生存這么長時間,而且是在世界上30多個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至于有的讀者問為什么非法傳銷也生存了近一個世紀,難道它也是合理的?這里我們不做探討,我們只是講如果這個世界邪惡的東西都徹底干凈地消滅了,正義還能存在嗎?或者講以后正義要“對”什么來講才算是正義呢?
從本質上講,非法傳銷其實就是多層次直銷的‘遺傳變異的癌細胞’,直銷(無論單層還是多層)就是一種產品分銷方式,所謂非法就是‘不正道’而不是指沒有履行法律手續。非法傳銷就是打著直銷旗號而進行的商業詐騙,商業詐騙并非僅在直銷領域,其它任何領域都存在,只是由于非法傳銷對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的破壞性極大,甚至上升到政治領域劃入經濟邪教的范疇,而中國又是一個政治度敏感的國家,所以人們聽到非法傳銷就像自己被傳染上艾茲病一樣的恐懼和害怕就理所當然。
這種恐懼和害怕的社會心理又使得我們進入了一個思維誤區∶管它合法非法只要是傳銷(其實是多層次直銷)統統殺掉!這不能怪官方,要怪只能怪我們自己。我們驚奇地發現∶直銷與非法傳銷它們之所以難于區分,關鍵就在于它們的3個‘表面特征’都是一模一樣的……非法傳銷一定是具有這3個表面特征,但我們卻不能認為凡具有這3個表面特征就一定是非法傳銷,就好像烏鴉這種鳥一定具有黑色的羽毛特征,但我們卻不能認為凡是具有黑色羽毛特征的鳥都是烏鴉一樣。或者講,非法傳銷一定有網絡、部門或小組的形式,但我們卻不能認為凡是具有網絡、部門或小組的形式就一定是非法傳銷。如果這樣的話,保險也就成了非法傳銷,因為它就有部門或小組,我們自己把自己搞得草木皆兵顯然這不是思考問題的正確方法。
我們再從中國國情方面來看,如果僅僅是針對直銷來談中國國情,那么我認為以前、目前或者再過幾年的確有中國老百姓社會心理不成熟的一面,但是這個“不成熟”如果就簡單地歸罪于老百姓我們認為也是不公平的。看問題我們應從二個方面來看,這也就是毛澤東他老人家講的看問題要“一分為二”的哲學思想。當日,中國處在急劇的變化和變革速度在加快;另一方面是人們要拼命努力的工作才能養家糊口!變化多端的社會在給了人們更多選擇的同時,更多的是壓力和危機!所以,作為一個常人更渴望在經濟上的獨立和自由!但是,今天創業的門檻越來越高,不僅要求具有“有形資本”(如貨幣、房產等),而且還要具有“無形資本”(如經驗、信息等),盡管這樣的高山如此巨大,但仍然阻擋不了作為人的對美好生活追求的永恒渴望!這個這渴望我們不但不能夠打擊,而且還要倡導和鼓勵。非法傳銷利用了人們對美好生活追求中的人性弱點而得于猖獗打擊之即可,而我們卻不能象某些人簡單武斷地認為中國不適合直銷,否則為什么直銷這么多次治理整頓仍然具有如此旺盛的生命力,我們就難于理解。
應該說作為一個國家,如果它的大多數民眾有強烈的對自己未來美好生活追求的渴望,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怕就怕這大多數民眾不思進取,貪圖安逸,其實中國有今天的偉大成就不就是中國共產黨鼓勵、引導和激發大多數民眾去追求她們自己對自己美好生活的
強烈渴望之結果嗎?深圳、上海浦東的高速發展如果沒有大多數人的創業激情和沖動發展到今天的輝煌是難于想象的。<<管子治國論>>語∶“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就是這個道理,所以中國要增加農民收入是正確的,中國的反腐敗、打擊走私盜版和非法傳銷是正確的。
中國過去是計劃經濟,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過程是一個不斷探索和不斷完善的過程,這個過程國家和民眾是要為此付出代價的,就好像一個人追求經濟的獨立和自由要付出代價一樣,這就注定了直銷這種中國從未出現的純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產品分銷模式在中國必然要歷經一個“付出代價的”過程。所以當我們以歷史的、發展的眼光來看問題時,直銷和非法傳銷既不是什么“洪水猛獸”也不是什么“禍國殃民”,如果如此“厲害”它們早就煙消云散去了。直銷和非法傳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自己把自己嚇死!我們對直銷和非法傳銷的恐懼甚至憤怒是人性正常的一個反應,關鍵是這種恐懼甚至憤怒過去以后,當我們看清直銷和非法傳銷的本質和靈魂后,如果我們還再是莫明的恐懼和害怕,那才是“真正的恐懼”,一種非正直的人、非正直的國家所表現出的對自己缺乏信心和信念的恐懼。我相信中國還是正直的人多、正直的官方官員多,所以筆者才有此信心說∶對直銷在中國的健康發展持樂觀態度!
我們再從WTO方面來看,卡塔爾當地時間2001.11.11晚7∶24分(北京時間2001.11.12晚0∶24分)中國正式簽署加入WTO協議,這意味著中國市場經濟的大門從現在開始向世界真正打開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所長任興洲女士在其“入世----分銷如何‘重新洗牌’ ”(《北京青年報》2001年11月7日第14版/走進WTO)一文中講∶“所謂分銷服務,它是現代市場營銷學中的一個基本概念,其內涵要比傳統的商貿流通寬泛得多。分銷服務是指產品從生產出來一直到消費者手中的整過傳遞過程中所涉及的一系列活動。還包括在商品轉移過程中取得這種商品和服務的所有權或幫助所有權轉移的所有企業和個人(生產商、中間商、代理中間商、消費者等)……分銷服務已不僅僅涉及批發和零售,而是包括了直銷、代理、批發、零售到倉儲、運輸、售后服務等各個方面,是一種全新的流通方式……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誰掌握了分銷服務領域的主動權,誰就掌握了市場競爭的主動權。
我國在加入WTO談判和已達成的協議中,涉及商品分銷領域的內容是在貿易服務項下的分銷服務部門,主要包括四個部門∶傭金代理、批發、零售和特許經營……分銷服務不僅包括傳統的商業服務業……還包括生產企業自建或控制的分銷服務系統和網絡……面對加入WTO的挑戰,惟一的選擇是加快我國分銷服務領域的改革,促進其更快的發展……”。
顯然直銷屬于分銷服務領域,按照中國官方的承諾在2~3年內放開該領域的限制,這就是許多直銷界人士所盼望2004年出臺《直銷法》的依據和理由,誠然這個依據和理由沒有錯,中國官方的某些官員也在正式和非正式場所宣稱中國官方要為直銷立法,種種表明的信息都可以讓直銷員(現在改叫營業代表、雇傭人員、業務人員、專職推銷員和員工等等,其本質不會變)歡天喜地,直銷公司自不用說。
然而按照中國官方為“無店鋪銷售”立法的承諾,直銷肯定在該立法的范疇內,直銷在國外是100%的“無店鋪銷售”,而“無店鋪銷售”卻不完全是直銷,“無店鋪銷售”還有諸如郵購、網上銷售、電話行銷等等,也可以講中國官方雖然會對“無店鋪銷售”立法,但卻不一定會為直銷立法。其二,現在中國又出現了一個嶄新的課題∶中國過去的直銷公司或將要進入的直銷公司只能按店鋪銷售其產品,既然它們都已經有店鋪而并非是“無店鋪銷售”也就沒有必要為此立法,放開經營就是了,但為什么它們如安利公司(Amway)、如新公司(Nuskin)等等要盼星星盼月亮地“翹首以盼直銷法”呢?這不顯得畫蛇添足了嗎?這里傳出一個信號∶中國官方直銷(傳銷)立法對于有無店鋪已經不是重要因素!這不僅是對中國官方,對世界各國官方和世界直銷聯盟、世界直銷協會都是一個挑戰。
綜上所述,筆者推測∶2004年中國官方可能會出臺一個關于多層次直銷的參考法案,中國官方不會承諾向世界放開直銷市場,直銷公司還只能按設立店鋪來經營。中國直銷協會可能會在籌備或正式成立,“參考法案”可能會對諸如直銷員身份界定、雙方的義務和責任、跨區發展、會議形式等一些具體細節做出規定,正式直銷法可能要在直銷方式再經過6~8年的運作實踐后,即2006~2010年左右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