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在美國是如何規范的
發布: 2005-06-30 00:00:00 作者: only 來源:

直銷最早起源于美國,這種銷售方式曾經是美國夢的代名詞, 但是直銷在美國走過了60多年的歷程, 也并不是一帆風順的。
上世紀40年代,美國一家主要銷售維他命、礦物質發酵食品的公司使用了一種新的銷售模式。就是,任何一個推銷員在其地域內找到一些人來幫助銷售,就可以獲得獎勵,同時公司還可以從增加的銷售額中給他提取獎金。這其實就是多層次直銷的初步模型。1945年,該公司更名為紐崔萊。這種營銷方式,也得到很多公司的仿效。因為它不需要店鋪和柜臺,直接面向消費者,所以人們叫它 “直銷”.隨后直銷開始風靡美國。
20世紀50年代,紐崔萊公司的兩位直銷商建立起安利公司,后來安利收購了紐崔萊,建立了一支龐大的直銷隊伍。
由于直銷模式的成功,到了60年代,一些不法商人開始對直銷模式進行研究,并設計出一套“金字塔銷售計劃”,塔尖上的人負責發展下線,從中抽取獎金,例如發展一個下線可獲得10美元的獎金,發展10個下線就會得到100美元的獎金。下面的人也照這種方式抽取獎金,下線越多,掙的錢越多, 這種銷售方式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老鼠會”,利用這種形式斂財,從事違法活動。
“金字塔”銷售和多層次直銷魚龍混雜,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損害了很多個人和商業組織的經濟利益。于是,美國各州就多層次直銷及“金字塔”銷售開始制定法規。
1975年3月,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控告安利公司從事“金字塔”欺詐活動。安利公司提出上訴。4年后,法院最終判定安利公司行為屬于直銷,而不是“金字塔”欺詐。安利公司的勝訴后,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肯定了多層次直銷是合法的,并提供了一些判別多層次直銷與“金字塔”銷售的標準,也成為日后美國各州和世界各國規范直銷的藍本。目前區別直銷和非法傳銷主要參考以下四個標準。
1.產品。合法的直銷公司產品是優質的,而且,消費者不滿意的話,可以退貨退款;
2.合法的直銷公司極不鼓勵囤積過量的產品,并提供加入者退出直銷計劃的機會;
3.合法的直銷機會可以只需最低的創業成本,而非法傳銷則要求繳納高額入會費。
4.直銷公司的行銷計劃和系列制度是長期的,直銷人員業務的發展和穩定取決于客戶滿意度和獎酬是否公平。而非法傳銷則以“快速致富之道”為餌,誘使加入者購買“最有利可圖”或“領導人”的職位。在非法傳銷架構中,沒有實際可行的長期營業機會。
上世紀40年代,美國一家主要銷售維他命、礦物質發酵食品的公司使用了一種新的銷售模式。就是,任何一個推銷員在其地域內找到一些人來幫助銷售,就可以獲得獎勵,同時公司還可以從增加的銷售額中給他提取獎金。這其實就是多層次直銷的初步模型。1945年,該公司更名為紐崔萊。這種營銷方式,也得到很多公司的仿效。因為它不需要店鋪和柜臺,直接面向消費者,所以人們叫它 “直銷”.隨后直銷開始風靡美國。
20世紀50年代,紐崔萊公司的兩位直銷商建立起安利公司,后來安利收購了紐崔萊,建立了一支龐大的直銷隊伍。
由于直銷模式的成功,到了60年代,一些不法商人開始對直銷模式進行研究,并設計出一套“金字塔銷售計劃”,塔尖上的人負責發展下線,從中抽取獎金,例如發展一個下線可獲得10美元的獎金,發展10個下線就會得到100美元的獎金。下面的人也照這種方式抽取獎金,下線越多,掙的錢越多, 這種銷售方式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老鼠會”,利用這種形式斂財,從事違法活動。
“金字塔”銷售和多層次直銷魚龍混雜,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損害了很多個人和商業組織的經濟利益。于是,美國各州就多層次直銷及“金字塔”銷售開始制定法規。
1975年3月,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控告安利公司從事“金字塔”欺詐活動。安利公司提出上訴。4年后,法院最終判定安利公司行為屬于直銷,而不是“金字塔”欺詐。安利公司的勝訴后,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肯定了多層次直銷是合法的,并提供了一些判別多層次直銷與“金字塔”銷售的標準,也成為日后美國各州和世界各國規范直銷的藍本。目前區別直銷和非法傳銷主要參考以下四個標準。
1.產品。合法的直銷公司產品是優質的,而且,消費者不滿意的話,可以退貨退款;
2.合法的直銷公司極不鼓勵囤積過量的產品,并提供加入者退出直銷計劃的機會;
3.合法的直銷機會可以只需最低的創業成本,而非法傳銷則要求繳納高額入會費。
4.直銷公司的行銷計劃和系列制度是長期的,直銷人員業務的發展和穩定取決于客戶滿意度和獎酬是否公平。而非法傳銷則以“快速致富之道”為餌,誘使加入者購買“最有利可圖”或“領導人”的職位。在非法傳銷架構中,沒有實際可行的長期營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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