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直銷業進入法制時代 明確定義“非法傳銷”
發布: 2005-08-31 00:00:00 作者: 沈莉 來源:

在經營者、消費者和媒體歷經長時間等待之后,《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兩部直銷行業監管法規日前終于問世。這兩部法律的出臺,標志著中國直銷業由此告別了無法無序狀態,進入了法制化時代。
明確定義“非法傳銷”
“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直銷企業”,是指依照《直銷管理條例》規定經批準采取直銷方式銷售產品的企業;“直銷員”,是指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將產品直接推銷給消費者的人員。《直銷管理條例》,對相關概念作了這樣的認定。
這一界定劃分了非法傳銷和直銷的區別。依條例,“傳銷”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針對傳銷活動中的不同人員,條例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條例還規定,對于為傳銷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工商部門有權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處以罰款。對于為傳銷活動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工商部門有權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由有關部門依照互聯網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為保證條例各項規定的落實,條例對違反本規定的各類違法行為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條例比草案更為寬松
與此前透露的法規草案相比較,個別地方已有所修改,總體上更為寬松。
條例規定直銷企業除可以直銷本企業生產的產品外,還可以銷售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產的產品,直銷企業可以依法取得貿易權和分銷權,這使直銷產品門類大大豐富。
條例取消了對店鋪數量、標準等的限制,提出了“服務網點”的新概念。此前的草案規定,直銷企業申請設立省級分支機構必須在省、市、自治區內的10個以上的城市設立不少于10家店鋪或20家特許經營店鋪,但新條例只要求企業在開展業務地區至少擁有一家服務網點。
條例將退貨時間縮短為30日。直銷員和消費者在購買直銷產品后30日內,產品未開封的,有權退換貨。但是,法規將企業申請牌照時考核的年限,由草案的“提出申請前連續兩年內”,增加到“提出申請前連續5年內”無違規記錄。
直銷企業反應迅速
兩個條例出臺后,在中國有直銷背景的企業紛紛做出反應。
安利發表聲明說:“與世界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直銷法規相比,中國的直銷法規有自己的特色,比如行業準入的較高標準,企業監管的嚴格要求及人員管理的細致嚴謹。安利表示,“將按照法規要求對其現有營運方式進行檢視與調整,并根據有關規定在適當時間向政府申請直銷牌照”,此前,安利仍將以經政府核準的“店鋪銷售并雇傭推銷員”的模式正常經營。
雅芳認為,相信規范的法律法規體系將有利于打擊非法傳銷、維護消費者利益,同時保障在中國合法經營的直銷企業權益。“雅芳將一如既往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堅決支持政府管理直銷行業的各項舉措”。
國內民營企業天獅集團表示說:“新法規中更高標準的行業準入、獎金制度的限定、企業信息的透明以及對從業人員行為的從嚴要求為國內直銷業勾畫了新的圖景,對于這些新的標準,天獅集團將遵照并執行。目前,天獅集團已經按照法規要求,對現有經營模式進行調整,并積極準備直銷牌照的申請。
明確定義“非法傳銷”
“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直銷企業”,是指依照《直銷管理條例》規定經批準采取直銷方式銷售產品的企業;“直銷員”,是指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將產品直接推銷給消費者的人員。《直銷管理條例》,對相關概念作了這樣的認定。
這一界定劃分了非法傳銷和直銷的區別。依條例,“傳銷”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針對傳銷活動中的不同人員,條例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條例還規定,對于為傳銷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工商部門有權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和處以罰款。對于為傳銷活動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工商部門有權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并由有關部門依照互聯網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為保證條例各項規定的落實,條例對違反本規定的各類違法行為設定了嚴格的法律責任。
條例比草案更為寬松
與此前透露的法規草案相比較,個別地方已有所修改,總體上更為寬松。
條例規定直銷企業除可以直銷本企業生產的產品外,還可以銷售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產的產品,直銷企業可以依法取得貿易權和分銷權,這使直銷產品門類大大豐富。
條例取消了對店鋪數量、標準等的限制,提出了“服務網點”的新概念。此前的草案規定,直銷企業申請設立省級分支機構必須在省、市、自治區內的10個以上的城市設立不少于10家店鋪或20家特許經營店鋪,但新條例只要求企業在開展業務地區至少擁有一家服務網點。
條例將退貨時間縮短為30日。直銷員和消費者在購買直銷產品后30日內,產品未開封的,有權退換貨。但是,法規將企業申請牌照時考核的年限,由草案的“提出申請前連續兩年內”,增加到“提出申請前連續5年內”無違規記錄。
直銷企業反應迅速
兩個條例出臺后,在中國有直銷背景的企業紛紛做出反應。
安利發表聲明說:“與世界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直銷法規相比,中國的直銷法規有自己的特色,比如行業準入的較高標準,企業監管的嚴格要求及人員管理的細致嚴謹。安利表示,“將按照法規要求對其現有營運方式進行檢視與調整,并根據有關規定在適當時間向政府申請直銷牌照”,此前,安利仍將以經政府核準的“店鋪銷售并雇傭推銷員”的模式正常經營。
雅芳認為,相信規范的法律法規體系將有利于打擊非法傳銷、維護消費者利益,同時保障在中國合法經營的直銷企業權益。“雅芳將一如既往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堅決支持政府管理直銷行業的各項舉措”。
國內民營企業天獅集團表示說:“新法規中更高標準的行業準入、獎金制度的限定、企業信息的透明以及對從業人員行為的從嚴要求為國內直銷業勾畫了新的圖景,對于這些新的標準,天獅集團將遵照并執行。目前,天獅集團已經按照法規要求,對現有經營模式進行調整,并積極準備直銷牌照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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