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直銷不等于允許傳銷
發布: 2005-11-30 00:00:00 作者: 來源:

在歷經了長時間的等待之后,兩部直銷法規《直銷管理條例》、《禁止傳銷條例》已經正式出臺。昨日,記者從市工商局經檢大隊了解到,《直銷管理條例》于今天開始正式實施,《禁止傳銷條例》則已于11月1日實施。
開放直銷業是不是就意味著可以搞傳銷了呢?如果不是,那又該如何區別直銷和傳銷呢?對于國務院新近頒布的兩個條例,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心中有著許多的疑問。為此,本報記者專門采訪了市工商局經檢大隊負責人,請他對這兩個條例進行詳細的解讀,以解答大家心中的疑問。
《直銷管理條例》的解讀
1、我國目前仍禁止多層次直銷
問:《直銷管理條例》的立法指導思想是什么?
答:一是,條例的內容要符合WTO的有關規定和我國的入世承諾。在起草過程中,將條例將要確立的法律制度與WTO規則和我國入世承諾作了逐條比對,應該說,《直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與WTO規則和我國的入世承諾保持了一致。二是,堅持從嚴監管。《直銷管理條例》對直銷業確立了較為嚴格的監管制度。這一方面有利于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嚴格的監管制度可以盡量減少違法行為的出現,而只有合法經營,直銷業的發展才能獲得良好的外部環境,從而走上持續、健康發展的良性發展道路。
問:什么是直銷?
答:根據《直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3條第1款的規定,本條例所稱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
問:直銷可分為哪幾類?我國目前立法對直銷經營模式是如何規定的?
答:按照直銷人員之間的關系和計酬方式劃分,直銷分為單層次直銷和多層次直銷兩類。前者的直銷人員彼此之間沒有連帶關系,依賴個人業績計酬;后者的直銷人員之間具有連帶關系,實行團隊計酬。多層次直銷除了銷售商品外,還招攬他人加入銷售行列。
考慮到目前我國市場發育還不夠完善,監管手段也較為落后,群眾消費心理尚不成熟,多層次直銷經營容易演變為“金字塔詐騙”和“老鼠會”,有可能使直銷業的發展重蹈1998年以前傳銷的覆轍,因此,我國沒有開放多層次直銷,并且在《禁止傳銷條例》中也做了禁止性的規定。從《直銷管理條例》的規定來看,我國目前立法選擇了單層次的直銷經營模式。
2、開放直銷不意味著允許傳銷
問:開放直銷業是否也意味著允許傳銷?
答:開放直銷業并不意味著允許傳銷。國務院在頒布《直銷管理條例》的同時還頒布了《禁止傳銷條例》,其目的就是在開放并規范直銷的同時,一如既往地嚴厲打擊傳銷。根據本條例規定,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最終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實際上禁止了團隊計酬),并對提取報酬的比例作了嚴格的限制。這就從計酬制度上對直銷和傳銷作了區分。凡是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直銷經營都是合法的,將受到法律的保護;傳銷則是非法的,有關部門將按照《禁止傳銷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這種非法行為進行堅決的打擊。
3、申請直銷注冊資本不得低于8000萬
問:什么是直銷企業?什么是直銷員?
答:根據《條例》規定,直銷企業是指依照本條例規定經批準采取直銷方式銷售產品的企業。直銷員,是指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將產品直接推銷給消費者的人員。
問:哪類企業可以申請成為直銷企業?申請成為直銷企業,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答:根據《條例》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可以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成為以直銷方式銷售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產產品的直銷企業。
申請成為直銷企業,應當具備下列四大條件:
(一)投資者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在提出申請前連續5年沒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外國投資者還應當有3年以上在中國境外從事直銷活動的經驗;
(二)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
。ㄈ┮勒毡緱l例規定在指定銀行足額繳納了保證金;
。ㄋ模┮勒找幎ń⒘诵畔髠浜团吨贫取
4、禁止招募公務員、軍人等10種人員
問:哪些單位可以招募直銷員?招募直銷員時,不得作出哪些行為?
答:《條例》規定,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可以招募直銷員。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招募直銷員。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發布宣傳直銷員銷售報酬的廣告,不得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作為成為直銷員的條件。
問: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招募哪些人員為直銷員?
答:根據《直銷管理條例》第15條的規定,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招募下列人員為直銷員:
(一)未滿18周歲的人員;(二)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
。ㄈ┤罩圃谛W生;
。ㄋ模┙處、醫務人員、公務員和現役軍人;
(五)直銷企業的正式員工;(六)境外人員;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從事兼職的人員。
5、未取得直銷員證不得從事直銷
問: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招募直銷員是否必須與其簽訂推銷合同?直銷員在什么期限內可以解除合同?
答:根據規定,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應當保證直銷員只在其一個分支機構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已設立服務網點的地區開展直銷活動。未與直銷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簽訂推銷合同的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從事直銷活動。
直銷員自簽訂推銷合同之日起60日內可以隨時解除推銷合同。但應當提前15日通知直銷企業。
問:直銷企業頒發直銷員證是否必須進行培訓和考試?直銷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能否組織直銷員業務培訓?
答:根據《條例》規定,直銷企業應當對擬招募的直銷員進行業務培訓和考試,考試合格后由直銷企業頒發直銷員證。未取得直銷員證,任何人不得從事直銷活動。直銷企業進行直銷員業務培訓和考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條例》還規定,直銷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組織直銷員業務培訓。
6、報酬不得超過本人銷售收入的30%
問:直銷企業如何向直銷員支付報酬?
答:《條例》明文規定,直銷企業至少應當按月支付直銷員報酬。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報酬總額(包括傭金、獎金、各種形式的獎勵以及其他經濟利益等)不得超過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
7、未經批準從事直銷可罰50萬
問: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日常的監督管理由什么部門負責實施?
答:根據《條例》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日常的監督管理。
問:未經批準從事直銷活動的,應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直銷管理條例》規定,未經批準從事直銷活動的,由工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依法予以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直銷企業有欺騙、誤導行為可吊銷執照
問:直銷企業違反規定,超出直銷產品范圍從事直銷經營活動的,應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條例》的規定,直銷企業違反規定,超出直銷產品范圍從事直銷經營活動的,由工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問: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有欺騙、誤導等宣傳和推銷行為的,應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規定,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違反條例規定,有欺騙、誤導等宣傳和推銷行為的,對直銷企業,由工商部門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對直銷員,由工商部門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直銷企業撤銷其直銷員資格。
9、未取得直銷證搞直銷最高可罰20萬
問:違反《直銷管理條例》規定,未取得直銷員證從事直銷活動的,應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規定,未取得直銷員證從事直銷活動的,由工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可以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問:直銷企業進行直銷員業務培訓違反《直銷管理條例》的,應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規定,直銷企業進行直銷員業務培訓違反條例規定的,由工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對授課人員,由工商部門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是直銷培訓員的,責令直銷企業撤銷其直銷培訓員資格。
問:直銷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組織直銷員業務培訓的,應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條例》規定,直銷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組織直銷員業務培訓的,由工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10、直銷變傳銷按傳銷論處
問:同時違反《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的,應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直銷管理條例》第52條的規定,違反本條例的違法行為同時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的,依照《禁止傳銷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也就是說,如果借直銷之名行傳銷之實,執法部門將會根據《禁止傳銷條例》予以處罰。
《禁止傳銷條例》的解讀
1、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從事傳銷
問:為什么要制定《禁止傳銷條例》?
答:近年來,傳銷發展為以“拉人頭”欺詐等為主要形式的違法犯罪活動。為了逃避打擊,傳銷活動也由公開轉入地下,采取更為隱蔽、更為惡劣的手段進行不法活動,且近年來有愈演愈烈之勢,不僅嚴重擾亂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也直接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破壞社會穩定。
為了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市場經濟秩序,國務院要求各級政府和執法部門要嚴格執法,對傳銷活動一經發現,堅決取締。為了進一步加大對傳銷的打擊力度,防止欺詐,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持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國務院頒布了條例,從法律上明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傳銷,并對傳銷的定義、表現形式、打擊傳銷的工作機制、措施和程序、法律責任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問:什么是傳銷?哪些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答:根據《禁止傳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2條的規定,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條例》還列舉了屬于傳銷行為的具體行為:
。ㄒ唬┙M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ㄈ┙M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2、利用互聯網從事傳銷由工商、電信部門查處
問:哪個機關負責查處傳銷行為?
答: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8條的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查處傳銷行為。
問:利用互聯網等媒體發布傳銷信息的,由哪些機關查處?
答:根據《條例》規定,利用互聯網等媒體發布傳銷信息的,由工商部門會同電信等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查處。
問:在傳銷中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由哪些機關查處?
答:根據《條例》規定,在傳銷中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機關會同工商部門依法查處。
問:哪些部門和單位應當在其職責范圍內查處傳銷行為?
答:根據《條例》的規定,商務、教育、民政、財政、勞動保障、電信、稅務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查處傳銷行為。
農村村民委員會、城市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指導下,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傳銷行為。
3、組織策劃傳銷者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組織策劃傳銷的,應如何處罰?
答:根據《條例》的有關規定,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應如何處罰?
答:根據《條例》規定,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參加傳銷的,應如何處罰?
答:根據《條例》的規定,參加傳銷的,由工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4、為傳銷提供場所最高可罰50萬元
問: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應如何處罰?
答:根據《條例》的規定,為傳銷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問:為傳銷行為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應如何處罰?
答:根據《條例》規定,為傳銷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由工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通知有關部門依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予以處罰。
問:當事人擅自動用、調換、轉移、損毀被查封、扣押財物的,應如何處罰?
答:根據《條例》的規定,當事人擅自動用、調換、轉移、損毀被查封、扣押財物的,由工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被動用、調換、轉移、損毀財物價值5%以上20%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被動用、調換、轉移、損毀財物價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5、傳銷限制人身自由的可追究刑事責任
問:在傳銷中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應如何處罰?
答:根據《條例》規定,在傳銷中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查處傳銷行為的,應如何處罰?
答:根據《條例》的規定,拒絕、阻礙工商部門的執法人員依法查處傳銷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開放直銷業是不是就意味著可以搞傳銷了呢?如果不是,那又該如何區別直銷和傳銷呢?對于國務院新近頒布的兩個條例,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心中有著許多的疑問。為此,本報記者專門采訪了市工商局經檢大隊負責人,請他對這兩個條例進行詳細的解讀,以解答大家心中的疑問。
《直銷管理條例》的解讀
1、我國目前仍禁止多層次直銷
問:《直銷管理條例》的立法指導思想是什么?
答:一是,條例的內容要符合WTO的有關規定和我國的入世承諾。在起草過程中,將條例將要確立的法律制度與WTO規則和我國入世承諾作了逐條比對,應該說,《直銷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與WTO規則和我國的入世承諾保持了一致。二是,堅持從嚴監管。《直銷管理條例》對直銷業確立了較為嚴格的監管制度。這一方面有利于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嚴格的監管制度可以盡量減少違法行為的出現,而只有合法經營,直銷業的發展才能獲得良好的外部環境,從而走上持續、健康發展的良性發展道路。
問:什么是直銷?
答:根據《直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3條第1款的規定,本條例所稱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
問:直銷可分為哪幾類?我國目前立法對直銷經營模式是如何規定的?
答:按照直銷人員之間的關系和計酬方式劃分,直銷分為單層次直銷和多層次直銷兩類。前者的直銷人員彼此之間沒有連帶關系,依賴個人業績計酬;后者的直銷人員之間具有連帶關系,實行團隊計酬。多層次直銷除了銷售商品外,還招攬他人加入銷售行列。
考慮到目前我國市場發育還不夠完善,監管手段也較為落后,群眾消費心理尚不成熟,多層次直銷經營容易演變為“金字塔詐騙”和“老鼠會”,有可能使直銷業的發展重蹈1998年以前傳銷的覆轍,因此,我國沒有開放多層次直銷,并且在《禁止傳銷條例》中也做了禁止性的規定。從《直銷管理條例》的規定來看,我國目前立法選擇了單層次的直銷經營模式。
2、開放直銷不意味著允許傳銷
問:開放直銷業是否也意味著允許傳銷?
答:開放直銷業并不意味著允許傳銷。國務院在頒布《直銷管理條例》的同時還頒布了《禁止傳銷條例》,其目的就是在開放并規范直銷的同時,一如既往地嚴厲打擊傳銷。根據本條例規定,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最終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實際上禁止了團隊計酬),并對提取報酬的比例作了嚴格的限制。這就從計酬制度上對直銷和傳銷作了區分。凡是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直銷經營都是合法的,將受到法律的保護;傳銷則是非法的,有關部門將按照《禁止傳銷條例》的有關規定,對這種非法行為進行堅決的打擊。
3、申請直銷注冊資本不得低于8000萬
問:什么是直銷企業?什么是直銷員?
答:根據《條例》規定,直銷企業是指依照本條例規定經批準采取直銷方式銷售產品的企業。直銷員,是指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將產品直接推銷給消費者的人員。
問:哪類企業可以申請成為直銷企業?申請成為直銷企業,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答:根據《條例》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可以依照本條例規定申請成為以直銷方式銷售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產產品的直銷企業。
申請成為直銷企業,應當具備下列四大條件:
(一)投資者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在提出申請前連續5年沒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外國投資者還應當有3年以上在中國境外從事直銷活動的經驗;
(二)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
。ㄈ┮勒毡緱l例規定在指定銀行足額繳納了保證金;
。ㄋ模┮勒找幎ń⒘诵畔髠浜团吨贫取
4、禁止招募公務員、軍人等10種人員
問:哪些單位可以招募直銷員?招募直銷員時,不得作出哪些行為?
答:《條例》規定,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可以招募直銷員。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招募直銷員。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發布宣傳直銷員銷售報酬的廣告,不得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作為成為直銷員的條件。
問: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招募哪些人員為直銷員?
答:根據《直銷管理條例》第15條的規定,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不得招募下列人員為直銷員:
(一)未滿18周歲的人員;(二)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員;
。ㄈ┤罩圃谛W生;
。ㄋ模┙處、醫務人員、公務員和現役軍人;
(五)直銷企業的正式員工;(六)境外人員;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從事兼職的人員。
5、未取得直銷員證不得從事直銷
問: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招募直銷員是否必須與其簽訂推銷合同?直銷員在什么期限內可以解除合同?
答:根據規定,直銷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應當保證直銷員只在其一個分支機構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已設立服務網點的地區開展直銷活動。未與直銷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簽訂推銷合同的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從事直銷活動。
直銷員自簽訂推銷合同之日起60日內可以隨時解除推銷合同。但應當提前15日通知直銷企業。
問:直銷企業頒發直銷員證是否必須進行培訓和考試?直銷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能否組織直銷員業務培訓?
答:根據《條例》規定,直銷企業應當對擬招募的直銷員進行業務培訓和考試,考試合格后由直銷企業頒發直銷員證。未取得直銷員證,任何人不得從事直銷活動。直銷企業進行直銷員業務培訓和考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條例》還規定,直銷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組織直銷員業務培訓。
6、報酬不得超過本人銷售收入的30%
問:直銷企業如何向直銷員支付報酬?
答:《條例》明文規定,直銷企業至少應當按月支付直銷員報酬。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報酬總額(包括傭金、獎金、各種形式的獎勵以及其他經濟利益等)不得超過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
7、未經批準從事直銷可罰50萬
問: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日常的監督管理由什么部門負責實施?
答:根據《條例》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日常的監督管理。
問:未經批準從事直銷活動的,應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直銷管理條例》規定,未經批準從事直銷活動的,由工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依法予以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直銷企業有欺騙、誤導行為可吊銷執照
問:直銷企業違反規定,超出直銷產品范圍從事直銷經營活動的,應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條例》的規定,直銷企業違反規定,超出直銷產品范圍從事直銷經營活動的,由工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吊銷直銷企業的直銷經營許可證。
問: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有欺騙、誤導等宣傳和推銷行為的,應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規定,直銷企業及其直銷員違反條例規定,有欺騙、誤導等宣傳和推銷行為的,對直銷企業,由工商部門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對直銷員,由工商部門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直銷企業撤銷其直銷員資格。
9、未取得直銷證搞直銷最高可罰20萬
問:違反《直銷管理條例》規定,未取得直銷員證從事直銷活動的,應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規定,未取得直銷員證從事直銷活動的,由工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直銷產品和違法銷售收入,可以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問:直銷企業進行直銷員業務培訓違反《直銷管理條例》的,應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規定,直銷企業進行直銷員業務培訓違反條例規定的,由工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由工商部門吊銷有違法經營行為的直銷企業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直至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對授課人員,由工商部門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是直銷培訓員的,責令直銷企業撤銷其直銷培訓員資格。
問:直銷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組織直銷員業務培訓的,應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條例》規定,直銷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組織直銷員業務培訓的,由工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10、直銷變傳銷按傳銷論處
問:同時違反《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的,應該如何處理?
答:根據《直銷管理條例》第52條的規定,違反本條例的違法行為同時違反《禁止傳銷條例》的,依照《禁止傳銷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也就是說,如果借直銷之名行傳銷之實,執法部門將會根據《禁止傳銷條例》予以處罰。
《禁止傳銷條例》的解讀
1、禁止任何單位個人從事傳銷
問:為什么要制定《禁止傳銷條例》?
答:近年來,傳銷發展為以“拉人頭”欺詐等為主要形式的違法犯罪活動。為了逃避打擊,傳銷活動也由公開轉入地下,采取更為隱蔽、更為惡劣的手段進行不法活動,且近年來有愈演愈烈之勢,不僅嚴重擾亂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也直接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破壞社會穩定。
為了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市場經濟秩序,國務院要求各級政府和執法部門要嚴格執法,對傳銷活動一經發現,堅決取締。為了進一步加大對傳銷的打擊力度,防止欺詐,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保持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國務院頒布了條例,從法律上明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傳銷,并對傳銷的定義、表現形式、打擊傳銷的工作機制、措施和程序、法律責任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問:什么是傳銷?哪些行為屬于傳銷行為?
答:根據《禁止傳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2條的規定,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條例》還列舉了屬于傳銷行為的具體行為:
。ㄒ唬┙M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ㄈ┙M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2、利用互聯網從事傳銷由工商、電信部門查處
問:哪個機關負責查處傳銷行為?
答: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8條的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查處傳銷行為。
問:利用互聯網等媒體發布傳銷信息的,由哪些機關查處?
答:根據《條例》規定,利用互聯網等媒體發布傳銷信息的,由工商部門會同電信等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查處。
問:在傳銷中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由哪些機關查處?
答:根據《條例》規定,在傳銷中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機關會同工商部門依法查處。
問:哪些部門和單位應當在其職責范圍內查處傳銷行為?
答:根據《條例》的規定,商務、教育、民政、財政、勞動保障、電信、稅務等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依照各自職責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查處傳銷行為。
農村村民委員會、城市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指導下,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傳銷行為。
3、組織策劃傳銷者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組織策劃傳銷的,應如何處罰?
答:根據《條例》的有關規定,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應如何處罰?
答:根據《條例》規定,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的,由工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參加傳銷的,應如何處罰?
答:根據《條例》的規定,參加傳銷的,由工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4、為傳銷提供場所最高可罰50萬元
問: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應如何處罰?
答:根據《條例》的規定,為傳銷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問:為傳銷行為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應如何處罰?
答:根據《條例》規定,為傳銷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由工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通知有關部門依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予以處罰。
問:當事人擅自動用、調換、轉移、損毀被查封、扣押財物的,應如何處罰?
答:根據《條例》的規定,當事人擅自動用、調換、轉移、損毀被查封、扣押財物的,由工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被動用、調換、轉移、損毀財物價值5%以上20%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被動用、調換、轉移、損毀財物價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5、傳銷限制人身自由的可追究刑事責任
問:在傳銷中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應如何處罰?
答:根據《條例》規定,在傳銷中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問: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查處傳銷行為的,應如何處罰?
答:根據《條例》的規定,拒絕、阻礙工商部門的執法人員依法查處傳銷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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