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住利用傳銷模式進行非法斂財活動?
發布: 2006-03-01 00:00:00 作者: 獨翅難飛 來源:

認真推演現行的獎金制度,會發現多層次、團隊計酬是違反按勞取酬原則的,是煙幕彈。從開除鉆石的事實中已經告戒人們,那些公司的制度和一個銀行卡不可信,保證不了辛苦一陣子,享福一輩子。虛無縹緲的誘惑讓你受騙還自怨自艾。真正的激勵制度必須符合按勞取酬原則,這是金率。公開、公正、公平、透明不是隨便說的,要經得起推敲核算。數字不會說假話。
真正的傳銷原始思想,并沒有想到倍增,只是想通過改變消費者身份,實現用自家貨,賣自家貨,夸自家貨,從而穩定市場,擴展市場。
數學倍增原理的模型引入,是傳銷模式的革命,團隊計酬的思維,只是如何加速實現倍增的一個方面,但過于加速,就成了原子彈,不是原子能了。所以,控制加速和臨界點,是研究傳銷模式為什么會變成金字塔老鼠會騙人的關鍵。
現行的多層次、團隊計酬制度實質上是在玩邊緣游戲,在老鼠會的邊緣打擦邊球,共同點,二者都是價格嚴重背離價值,不同的是背離程度不同。可以這么說,盡管在法律上安利打贏了官司,但在本質上,安利為代表的多層次團隊計酬制度就是有產品、在金字塔邊緣上游離的老鼠會!
既然獎金制度只是為了實現銷售倍增的潤滑劑,那么,過量的潤滑劑并不是好事。按勞取酬人人都接受,工作量和報酬脫離現實過多只會培養懶漢!盡管剝削別人、可以不勞而獲很有誘惑力,但那是飲鴆止渴,是自己的意淫。鉆石遭到開除,而且開除的理由竟然是搶線,這樣的事實難道還相信那張銀行卡會有莫名其妙的金錢入帳的吹噓嗎?
坦誠地說,在設計獎金制度方面,如何實現獎金單層次按勞取酬發放,銷售產品卻要多層次無限層倍增,本人只是在理論上設計了數學模型,需要實踐的檢驗。可以負責地說,傳銷不可以暴富,但可以提供比傳統行業輕松自由的創業平臺,工作量和報酬相比應該比傳統銷售優越一些。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要想讓傳銷模式得到正確運用,必須符合三贏原則。
第一,消費者享受到性價比高的產品,
第二生產企業得到合理利潤,而且略高于傳統渠道銷售模式,
第三傳銷者得到合理報酬,按勞取酬多勞多得,而且工作難度應該簡單,輕松,自由,愉快。
這些問題的關鍵就是產品價格和價值的相對吻合,既然比同類產品減少了其他費用,縮短通路,自然減少了成本,共同分享省下的利潤也應該是合理的訴求。至于怎樣分配三方都滿意,根據不同產品和企業、行業,會有平衡點,但這已經是技術層面的問題了。
直銷傳銷在國際上是典型的無店鋪銷售,直銷的現款交易有利于降低資金運作風險,加快周轉速度,節約渠道過高費用投入,人力成本可控且節省。直銷傳銷概念在中國被歪曲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官方根本就不想開放真正的直傳銷,為直銷立法是加入世貿被迫的。國際上禁止的是金字塔銷售, 英文為Pyramid Selling ,俗稱老鼠會,英文為Rat Club 。世界直銷協會聯盟(World Federation of Direct Selling Associations,WFDSA) 把多層次傳銷和金字塔銷售區分的很清楚,一個提倡一個禁止非常清楚。說白了,直銷一點也不神秘,不過是把產品價值變現為價格最終實現商業交易的一種推廣手段。就拿國家工商總局打擊傳銷處處長吳雁的話說,直銷是指生產企業遠離店鋪、推銷員直接把產品推銷給消費者的一種營銷模式,它并非如某些人所說是一種更為先進、科學、能代表時代發展的營銷模式,更不可能成為解決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靈丹妙藥。
其實,政府只要抓住價格這個關鍵,利用傳銷模式進行非法斂財活動是無法興風作浪的。至于為什么不利用已經存在的法律和機構,比如反暴利法,物價的管理......工商、稅務、消費者協會......去治理,恐怕沒有人解釋的清,解釋也經不得推敲......
真正的傳銷原始思想,并沒有想到倍增,只是想通過改變消費者身份,實現用自家貨,賣自家貨,夸自家貨,從而穩定市場,擴展市場。
數學倍增原理的模型引入,是傳銷模式的革命,團隊計酬的思維,只是如何加速實現倍增的一個方面,但過于加速,就成了原子彈,不是原子能了。所以,控制加速和臨界點,是研究傳銷模式為什么會變成金字塔老鼠會騙人的關鍵。
現行的多層次、團隊計酬制度實質上是在玩邊緣游戲,在老鼠會的邊緣打擦邊球,共同點,二者都是價格嚴重背離價值,不同的是背離程度不同。可以這么說,盡管在法律上安利打贏了官司,但在本質上,安利為代表的多層次團隊計酬制度就是有產品、在金字塔邊緣上游離的老鼠會!
既然獎金制度只是為了實現銷售倍增的潤滑劑,那么,過量的潤滑劑并不是好事。按勞取酬人人都接受,工作量和報酬脫離現實過多只會培養懶漢!盡管剝削別人、可以不勞而獲很有誘惑力,但那是飲鴆止渴,是自己的意淫。鉆石遭到開除,而且開除的理由竟然是搶線,這樣的事實難道還相信那張銀行卡會有莫名其妙的金錢入帳的吹噓嗎?
坦誠地說,在設計獎金制度方面,如何實現獎金單層次按勞取酬發放,銷售產品卻要多層次無限層倍增,本人只是在理論上設計了數學模型,需要實踐的檢驗。可以負責地說,傳銷不可以暴富,但可以提供比傳統行業輕松自由的創業平臺,工作量和報酬相比應該比傳統銷售優越一些。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要想讓傳銷模式得到正確運用,必須符合三贏原則。
第一,消費者享受到性價比高的產品,
第二生產企業得到合理利潤,而且略高于傳統渠道銷售模式,
第三傳銷者得到合理報酬,按勞取酬多勞多得,而且工作難度應該簡單,輕松,自由,愉快。
這些問題的關鍵就是產品價格和價值的相對吻合,既然比同類產品減少了其他費用,縮短通路,自然減少了成本,共同分享省下的利潤也應該是合理的訴求。至于怎樣分配三方都滿意,根據不同產品和企業、行業,會有平衡點,但這已經是技術層面的問題了。
直銷傳銷在國際上是典型的無店鋪銷售,直銷的現款交易有利于降低資金運作風險,加快周轉速度,節約渠道過高費用投入,人力成本可控且節省。直銷傳銷概念在中國被歪曲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官方根本就不想開放真正的直傳銷,為直銷立法是加入世貿被迫的。國際上禁止的是金字塔銷售, 英文為Pyramid Selling ,俗稱老鼠會,英文為Rat Club 。世界直銷協會聯盟(World Federation of Direct Selling Associations,WFDSA) 把多層次傳銷和金字塔銷售區分的很清楚,一個提倡一個禁止非常清楚。說白了,直銷一點也不神秘,不過是把產品價值變現為價格最終實現商業交易的一種推廣手段。就拿國家工商總局打擊傳銷處處長吳雁的話說,直銷是指生產企業遠離店鋪、推銷員直接把產品推銷給消費者的一種營銷模式,它并非如某些人所說是一種更為先進、科學、能代表時代發展的營銷模式,更不可能成為解決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靈丹妙藥。
其實,政府只要抓住價格這個關鍵,利用傳銷模式進行非法斂財活動是無法興風作浪的。至于為什么不利用已經存在的法律和機構,比如反暴利法,物價的管理......工商、稅務、消費者協會......去治理,恐怕沒有人解釋的清,解釋也經不得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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