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學術的體系及研究方法
發布: 2006-03-02 00:00:00 作者: 從春龍 來源:

中國的直銷學術研究已經到了一個混亂至極的田地。而這種混亂的背后,反映出的是我們對其理解的淺顯―――我們的研究和探討甚至還停留在區別什么叫直銷和傳銷的地步。這也是情有可原的,因為中國直銷業的現實就是這樣,最應該做的也確實是要分清楚什么叫直銷什么叫傳銷。可是,在這個問題上,政府和法律有自己的解釋(當然也有與之相符的或不符的行動),企業界有自己的看法,學術界也是積極的討論,卻不能得到一個基本的共識。這種局面對中國直銷業步入良性發展的軌道是極為不利的。我不想振臂一呼,我們需要的不是傳銷洗腦會上的那種瘋狂,我們需要的是平靜的分析,冷靜地面對。
一、那么直銷學術究竟要研究什么呢?
從大的層面來講,所有采用無店鋪的銷售方式都是我們研究的對象。可以說,無店鋪銷售是一種古老而又常新的銷售方式,其實它并不神秘。在此基礎上,又可以分出三類:
(1)、直銷(direct selling);
(2)、傳銷(multi-level marketing);
(3)、直復營銷(direct marketing)。
再具體說來,研究的內容可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無店鋪營銷的模式和運作規律。
(2)、推銷術。
(3)、對直銷從業人員的培訓術。
(4) 、直銷組織的構建(運用系統論和組織行為學的原理)。
(5) 、直銷營銷的動作模式、動作規律和技巧(包括電話營銷、電視直銷、郵寄廣告、網絡營銷等多種模式)。
(6)、三種營銷方式的渠道意義,及其與傳統渠道的整合。
具體到企業,我們要分析的對象是下邊的五類“直銷”企業(我在 “后直銷法時代的中國直銷傳銷企業”一文中將直銷法之后的企業分為四類,現在再加以完善)。
(1) 以雅芳為代表的,完全條例直銷法規定,取得直銷牌照的正規直銷企業。
(2) 沒有取得牌照,但是卻實際地進行著單層次的直銷操作的企業。這類企業是屬于“直銷管理條例”規定的三類企業之內的,但是由于注冊資金、保證金等各種原因沒有取得直銷牌照的企業。
(3) “直銷管理條例”沒有納入規范的企業。這類企業包括銀行、保險、大型專用設備等。隨著直銷法的不斷完善,這類企業是應該得到“直銷法”的關懷,受到法律的規范的。
(4) 安利等為代表的進行著多層次傳銷的企業。他們將生活在政府的默認和自我掩飾當中。
(5) 金字塔騙局、老鼠會等非法的組織。這類團體是應該嚴厲的懲罰和打擊的。
直銷研究著重要解決兩個問題:
(1)、實證分析:當前中國的直銷現狀、法律地位、運作模式是如何的。
(2)、規范分析:直銷應該是什么樣的,應該是怎么運作的。
二、直銷學術由誰來做呢?
這樣一個課題,僅僅憑誰的力量都是無法完成的。這需要法律界、政府、企業界、學術界和老百姓來共同進行―――多方可以從各個不同的側面對直銷進行分析,各種觀點激烈碰撞、融合。離開了哪一方,都只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根本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在這是,我們的中國直銷網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平臺,所有的有識之士,都可以在此發表見解,所謂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我想著重提一點的就是,這個過程一定要有一方面參與:高校。所謂大學,大學之大,從來不是浪得虛名。大學里有豐富的資料,一流的人才,與國外研究者的緊密聯系,以及相對的“旁觀者清”的地位。這一切都使得大學的老師可以站在一個相對客觀、綜合的角度得出令中方面都滿意的結論,最終將推動學術理論的發展。
而且,我們應該看到,直銷作為一門學科,遲早要走進大學校園,成為學習營銷、市場等專業學生的專業課程。直銷成為一門學科將標志著直銷作為一門學問的成熟。
三、研究方法又是什么呢?
目前臺灣的直銷研究是比較成熟的,值得我們借鑒。它的研究就是完全科學化的,而非想當然,聽風就是雨,全憑主觀的猜測。它運用大量的數據、調查研究、模型等工具,把直銷研究推向更加規范的軌道。具體說來,我們應該注意以下五點:
(1) 借鑒國外先進經驗與中國特色的國情相結合。
(2) 要符合中國的法律,任何國家的法律都具有強制性,都不是兒戲。
(3) 要在營銷、經濟、管理、組織行為學等的大背景下研究直銷,而不是孤立的就事論事。
(4) 要引入數量分析、注重數據運用、建立模型,從而使直銷研究走上更加科學和規范之路。
(5) 廣開言路,拋棄門戶之見,百家爭鳴,共同探討直銷。
直銷研究的切入口:中國直銷的出路問題,這是解決當前直銷所有問題的關鍵和起點所在所在。為此,龍傳人、楊謙等很多有識之士都在積極的探討,提出了很多寶貴的見解。解決了這個問題之后,中國的直銷學術研究才有可能邁上健康、科學、規范之路。
兩個研究平臺:一是從渠道模式方面;一是從銷售方式方面。前者是從產品轉移的中間過程來討論的,而后者則是從產品轉移的最后的實現方式來討論的。這也是為什么當前中國出現了對直銷和傳銷兩種分類方法的原因:一類是從渠道模式出發,認為直銷是對渠道的規避,是零渠道;而傳銷則是對渠道無以復加的運用,二都出發點是不同的,也是渠道長短的兩個極端形式。另一類分法從銷售方式方面出發,認為直銷和傳銷都采用的是無店鋪和人員推銷的經銷形式,因而在本質上應該是一樣的。只不過一個是單層次,一個是多層次――于是將直銷分為單層次直銷和多層次直銷。兩種方式都是可取的,但是從中國的“直銷法”角度來看,它對直銷和傳銷的分類是以第一種為依據的。
從而,直銷研究才有可能走上規范、科學之路。
從而,中國的直銷行業才能夠健康、規范的發展。
作者:從春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