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旗制度剖析
發布: 2006-04-12 10:42:00 作者: admin 來源: 安旗

安旗(Amkey)由據說是中國聯通的創始人陳力先生所創建,獎金制度分為:
1.零售獎:25%~50%
2.快速獎(推薦獎):直接推薦的經銷商向公司定購100BV產品,推薦人可提$50,無時間限制;
3.組織發展獎:左右兩側各直接推薦一位經銷商、四周后,每四周完成50BV的訂貨。凡左右業績各達100BV,可獲取組織發展獎$25。業績每周結算,封頂$5萬/周。
4.全球分紅(10萬人永續收入):每位經銷商的組織成員無論是否直接推薦,均計入十萬人組織,以加入時間先后排列,10萬人為限。分紅比例每月全球營業額的8%。
級別
資格
分紅比例
合格經銷商
完成100BV的創業訂貨;
直接推薦左右兩邊各1位事業夥伴;
完成50BV的自動訂貨,保持連續3個合格周期
1%
經理
完成100BV的創業訂貨;
直接推薦5位合格的經銷商;
完成100BV的自動訂貨,保持連續3個合格周期;
2%
高級經理
完成100BV的創業訂貨;
推薦三位經理;
完成150BV的自動訂貨,連續保持3個合格周期
3%
分紅計算方法:分紅 = 個人業績 ÷ 業績總計 × 全球營業額8%
(符合參與全球分紅條件者的組織當月BV總和乘以1%,2%或3%,稱為個人業績;所有個人業績的總計稱為業績總計。)
加入費包括網絡使用費69.99美元、產品費用和郵寄費。加入方法:
a)一個中心:($69.99.99+$159+$13)×8.2766=¥2002.8,優惠價1998.88
b)三個中心:($69.99+$469+$19)×8.2766=¥4618.54
關于獎金制度,其官方主頁自我標榜為“劃時代的……單邊雙軌制”——辭藻分享如下:“AMKEY特有……經由多位資深專業人員,依據多年實務上的經驗……將現有各家制度共同詳加分析研討后而研發衍生……最簡單,卻最具人性化……”其特點有:
1.最合理的零售收入:按25━50%的比例獲取利潤 。
2.最高的快速獎(每日發放):每發展一位事業夥伴,即可獲得$50.00獎金。
3.最易獲得的組織發展獎(每周發放):僅需發展左右兩邊組織, 當左右業績各達100BV點時,即可獲得$25.00獎金。
4.最有保障的全球分紅(每月發放):僅發展一邊組織也可獲利。
5.制度簡單合理:人人可為,完成一般平凡人之夢想。
6.輕松兼職創業:僅需認購100BV的產品
7.獲利迅速豐厚:每日,每周,每月發放獎金。
8.業績無限代全球連線累積:業績累積沒有代數限制,只要持續合格,業績將永久保留。合格要求很低,絕不需要囤貨。業務可發展到世界各地。
在其某團隊自己開設的主頁上,有更絢麗的直白,或者可以說是對官方說辭的進一步詮釋,按順序編排:
1.組織獎:左右兩邊業績各達100BV時,即可獲得25美元獎金,每周發放;
2.推薦獎:每推薦一位經銷商,即可獲得50美元獎金,每日發放;門檻低:
3.合格費低:每四周只需50BV即60美元;
4.單邊大腿也可獲得巨額獎金:趕快加入,進入十萬矩陣分紅陣營。
5.雙軌制:上線將不得不幫助你;
6.一個中心只需要100BV即159美元;
7.無
8.不洗業績:合局后,剩余業績永久保留,只要你維持合格。
該公司“旗艦團隊”領導人EMMA強調:“安旗的制度有一高一低兩多的特點。一高是指快速獎高,一低是指獲取組織發展獎要求低,兩多是指人多(10萬人全球分紅)和錢多(總獎金額最高可達公司全球BV值的65%)。”
關于“快速獎”的“優惠”之變革
自運做以來,安旗的獎金制度已經變了幾次。最早加入者享受何種“優惠”已不得而知,2月18日前加入的“經銷商”,“網站管理費”$12.99/年;當“網站管理費”“恢復”到$69.99/年時,還保留著這樣的優惠:“購買公司300BV的產品,即可獲得……在左右兩側,分別得到第二和第三個商業中心……$100的快速獎和$25的組織發展獎”;而到6月底,$100的快速獎這個“優惠”也取消了,目前唯一剩下的“優惠”是:“加入購買三個中心,仍按一個中心支付網絡使用費。”
之所以在這里一直強調“優惠”兩個字,是因為安旗的“經銷商”堅持這并非制度本身所設定。因此,他們在任何場合并不使用“修改制度”這一詞組,而是換上“調整”這樣的說辭。這兩個字的潛在涵義極為玄妙,掩蓋了制度被修改的本質。事實上,如果300BV加入,自己可以獲得100$快速獎屬于“優惠”,那么在制度運做的時候就應該說清楚,有個確切的執行日期,說明什么時候將結束,而不是突然間在不和“經銷商”打任何招呼的情況下說取消就取消。這不得不讓人質疑取消這一“優惠”究竟是計劃之內的,還是當初根本沒考慮到,后來發現再這樣做下去不行了,獎金要發爆了,才被迫取消?或者在原來設計制度的時候已經考慮到了,但為了某種目的秘而不宣,等發展一定程度,獲得已最大化的預期利益了,這才取消?
“全球分紅”的“比例”和“十萬人”問題
關于“全球分紅”,這里的1%,2%和3%非常有意思。因為是系數,所以其實那后面的“%”根本沒有意義。分子分母同時乘以1或者同時乘以100或1%,結果是一樣的。換而言之,如果獎金制度的文本改為:“符合參與全球分紅條件者的組織當月BV總和乘以1,2或3,稱為個人業績。”計算出來的結果是一樣的。這就跟安利的行政鉆石獎金的計算方法一樣。只不過安利的計算系數是100~500。事實上,獎金制度的文本如此書寫,不但有畫蛇添足之嫌,還有蓄意誤導之意:不明白的人相當可能以為公司撥出總營業額的1%作為“合格經銷商”、2%作為“經理”、3%作為“高級經理”的“分紅”。
根據筆者研究,關于這里的“分紅”計算方法的解釋,公司與“經銷商”之間可能存在相當的分歧。按照文本說明,如果一個“經銷商”有100萬人的組織,只能有前10萬人的業績用于獎金分配的計算,但從計算公式里卻又看不出公司將如何限制這10萬人。似乎這里的“10萬人”只是看的見、摸不著的“概念股”。或者可以說,這里的“10萬人”也和“1%、2%、3%[聲明] 本站資源,歡迎全社會共享,轉載時請注明文章出處;本站刊載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說法和描述,僅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