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回潮花樣翻新 考驗直銷業監管
發布: 2006-05-01 00:00:00 作者: 夏金彪 來源:

直銷原本是一種極具魅力的營銷方式,卻讓中國政府的多個部門備感頭疼。盡管去年頒布實施了《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但是傳銷的“陰魂”卻久久不能散去,而今又呈現出回潮之勢。
“傳銷活動出現回潮和蔓延趨勢也令我們感到困惑。”在5月9日由公安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高峰對此頗多無奈。
傳銷回潮 花樣翻新
2006年1月23日上午,一對操東北口音的中年夫婦出現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他們要從這里逃往香港,但他們還沒來得及登機,就被公安人員截住了去路。這對夫婦就是被稱為中國傳銷業“鼻祖”的楊玉勇及其妻。
據高峰介紹,2005年5月,針對一些地方的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呈現出回潮蔓延態勢,公安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集中開展了以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為重點,以偵破傳銷網絡犯罪案件為主的“魯劍”專項行動。據統計,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共偵破傳銷犯罪案件516起,涉案金額10.3億元,抓獲傳銷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3408人,扣押凍結涉案資金9871萬余元,打掉傳銷團伙1147個。
傳銷作為一種經濟犯罪,其構成具有雙重性,一方面它構成了行政違法,需由工商行政部門來介入處理;當達到一定程度后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將由公安部門來懲治。
“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也把打擊傳銷作為工作重點之一,并與公安部門共同開展了打擊傳銷的‘魯劍’行動。”同時出席新聞發布會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直銷管理局邰展副局長介紹說,2005年至今年3月,全國工商行政機關共查處案件1468件,搗毀取締傳銷窩點1780余個。
雖然持續一年的“魯劍”行動重創了傳銷活動,但打擊傳銷仍然任重道遠。高峰認為,從1998年以來,中國政府禁止在中國境內從事傳銷活動,傳銷活動就轉入了地下和半地下狀態,而且往往采取異地傳銷的形式,這些傳銷組織結構嚴密,行動詭秘,因此給打擊造成難度;其次,除“拉人頭”之外,又出現了“傳商品”及“加盟店”等多種新的形式,增加了隱蔽性;另外,互聯網上的傳銷活動變得日益猖獗,很多犯罪分子使用遠在國外的服務器,再利用虛擬空間實施犯罪,這給打擊傳銷工作增加了難度。
直銷業監管面臨新挑戰
一邊是政府對傳銷回潮的嚴打,一邊是企業痛苦的機制轉型,這一切讓直銷業處境尷尬。
“去年兩個條例公布以后,國家對這個行業是既開放又嚴管。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還在今年3月設立了直銷監管局。隨著直銷發牌工作的推進,我國的直銷監管體系也將不斷完善。”邰展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
據了解,中國直銷監管局將承擔直銷市場的監督管理職能。作為隸屬于國家工商總局的單列部門,中國直銷監管局下設三個處室,分別是打擊傳銷處、調查研究處和直銷指導處,其職能范圍將比原國家工商總局公平交易局下的打擊傳銷辦公室更加廣泛。
業內人士認為,政府在出臺的兩個條例中設置了很高的門檻,本意是利用資金和技術壁壘控制企業數量,以維護行業規范,不料卻給自身的監管帶來了挑戰。目前經商務部批準的直銷企業只有雅芳一家,估計到年底獲得直銷牌照的企業將不會超過30家,這意味著大批難以逾越直銷門檻的企業有轉入傳銷的危險,這些企業可能成為監管的暗礁。
據了解,在兩個條例頒布后,變換手段、方式進行傳銷活動,或假借直銷搞傳銷活動的現象有所增加。據不完全統計,中國從事直銷的企業至少有上千家,而且大部分是多層次直銷企業。要讓這些企業放棄直銷業“通行的商業法則”特別是“團隊計酬”并非易事。對于市場上除了雅芳之外的絕大部分多層直銷企業來說,很難在短時期內改變根深蒂固的商業法則,從而找到一條切實可行的出路。無疑,對于直銷業監管來講,今后將面臨多事之秋。
目前,國家希望通過打擊傳銷和監管直銷來維護有序的市場秩序和社會環境。“我們要從過去打擊傳銷的‘一刀切’轉為現在打擊傳銷和直銷監管的‘兩手抓’,切實履行工商監管職能。”邰展表示。
高峰也表示,公安機關將繼續加強與工商等行政部門的溝通協作,深入開展各種形式的打擊傳銷工作。今后,將逐步建立健全打擊傳銷工作的長效機制,并對日益猖獗的互聯網傳銷活動進行專項整治。
“傳銷活動出現回潮和蔓延趨勢也令我們感到困惑。”在5月9日由公安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高峰對此頗多無奈。
傳銷回潮 花樣翻新
2006年1月23日上午,一對操東北口音的中年夫婦出現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他們要從這里逃往香港,但他們還沒來得及登機,就被公安人員截住了去路。這對夫婦就是被稱為中國傳銷業“鼻祖”的楊玉勇及其妻。
據高峰介紹,2005年5月,針對一些地方的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呈現出回潮蔓延態勢,公安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集中開展了以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為重點,以偵破傳銷網絡犯罪案件為主的“魯劍”專項行動。據統計,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共偵破傳銷犯罪案件516起,涉案金額10.3億元,抓獲傳銷組織者和骨干分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3408人,扣押凍結涉案資金9871萬余元,打掉傳銷團伙1147個。
傳銷作為一種經濟犯罪,其構成具有雙重性,一方面它構成了行政違法,需由工商行政部門來介入處理;當達到一定程度后就會構成刑事犯罪,將由公安部門來懲治。
“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也把打擊傳銷作為工作重點之一,并與公安部門共同開展了打擊傳銷的‘魯劍’行動。”同時出席新聞發布會的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直銷管理局邰展副局長介紹說,2005年至今年3月,全國工商行政機關共查處案件1468件,搗毀取締傳銷窩點1780余個。
雖然持續一年的“魯劍”行動重創了傳銷活動,但打擊傳銷仍然任重道遠。高峰認為,從1998年以來,中國政府禁止在中國境內從事傳銷活動,傳銷活動就轉入了地下和半地下狀態,而且往往采取異地傳銷的形式,這些傳銷組織結構嚴密,行動詭秘,因此給打擊造成難度;其次,除“拉人頭”之外,又出現了“傳商品”及“加盟店”等多種新的形式,增加了隱蔽性;另外,互聯網上的傳銷活動變得日益猖獗,很多犯罪分子使用遠在國外的服務器,再利用虛擬空間實施犯罪,這給打擊傳銷工作增加了難度。
直銷業監管面臨新挑戰
一邊是政府對傳銷回潮的嚴打,一邊是企業痛苦的機制轉型,這一切讓直銷業處境尷尬。
“去年兩個條例公布以后,國家對這個行業是既開放又嚴管。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還在今年3月設立了直銷監管局。隨著直銷發牌工作的推進,我國的直銷監管體系也將不斷完善。”邰展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
據了解,中國直銷監管局將承擔直銷市場的監督管理職能。作為隸屬于國家工商總局的單列部門,中國直銷監管局下設三個處室,分別是打擊傳銷處、調查研究處和直銷指導處,其職能范圍將比原國家工商總局公平交易局下的打擊傳銷辦公室更加廣泛。
業內人士認為,政府在出臺的兩個條例中設置了很高的門檻,本意是利用資金和技術壁壘控制企業數量,以維護行業規范,不料卻給自身的監管帶來了挑戰。目前經商務部批準的直銷企業只有雅芳一家,估計到年底獲得直銷牌照的企業將不會超過30家,這意味著大批難以逾越直銷門檻的企業有轉入傳銷的危險,這些企業可能成為監管的暗礁。
據了解,在兩個條例頒布后,變換手段、方式進行傳銷活動,或假借直銷搞傳銷活動的現象有所增加。據不完全統計,中國從事直銷的企業至少有上千家,而且大部分是多層次直銷企業。要讓這些企業放棄直銷業“通行的商業法則”特別是“團隊計酬”并非易事。對于市場上除了雅芳之外的絕大部分多層直銷企業來說,很難在短時期內改變根深蒂固的商業法則,從而找到一條切實可行的出路。無疑,對于直銷業監管來講,今后將面臨多事之秋。
目前,國家希望通過打擊傳銷和監管直銷來維護有序的市場秩序和社會環境。“我們要從過去打擊傳銷的‘一刀切’轉為現在打擊傳銷和直銷監管的‘兩手抓’,切實履行工商監管職能。”邰展表示。
高峰也表示,公安機關將繼續加強與工商等行政部門的溝通協作,深入開展各種形式的打擊傳銷工作。今后,將逐步建立健全打擊傳銷工作的長效機制,并對日益猖獗的互聯網傳銷活動進行專項整治。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