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起直銷員工維權案:如新員工狀告老東家
發布: 2006-06-01 00:00:00 作者: 來源:

本月19日,如新原高級業務經理李嘉杰將與如新(中國)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下稱“如新中國”)對簿公堂。這將成為直銷法頒布之后,國內首起直銷員工維權案。
5月10日立案之后,昨日,李嘉杰收到了上海市盧灣區人民法院的傳票,確定在19日下午2:00交換證據,然后開庭。《第一財經日報》了解到:此次的焦點主要集中在“如新(中國)是否‘涉傳’”,以及“如新(中國)是否為員工定期繳納四金”等問題上。
記者還了解到,李嘉杰認為如新每個月規定銷售員必須無條件購買相當數額的銷售產品,這種規定本身并不合理,所以如新(中國)應該歸還之前購買產品的花銷;同時,雖然執行“員工制”,如新(中國)為員工繳納的“四金”卻是從自己工資里扣除,李嘉杰認為這部分錢也應該由如新公司返還。此外,就是補發如新中國承諾員工的提成。
而李嘉杰所說的內容目前在如新(中國)依然存在。昨日,記者通過如新(中國)的ARO(自動配送循環系統)咨詢電話了解到:從去年4月份開始,所有業務員必須每月強制簽ARO,此后每人每月必須購買1500元的公司貨品。在前半年,購買產品可以享受8.5折;此后可以享受8折優惠。
“如果要做見習銷售人員,首先要保證每個月的購買數額,否則只能以9折的價格,以顧客身份購買,不可以做銷售員。”如新(中國)工作人員對記者明確解釋說。
記者同時通過如新(中國)工作人員了解到:只要簽約ARO,就可以根據自己線下工作人員的購買業績,獲得獎金。
李嘉杰稱他已經收集了如新(中國)不合規操作的諸多證據。他對記者表示:此次他是以個人名義打官司,主要希望可以“投石問路”。為了聲援李嘉杰的行動,如新(中國)原高級業務經理、高級營銷主任以及營銷主任等40余人開庭時都將出席,其中會有4~5人作為人證。而此次官司之后,將有近百名如新(中國)的前員工會以集體名義與其繼續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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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去年11月18日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該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其中,“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屬于傳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