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公司的直銷牌照迷局將在7月1日揭曉
發布: 2006-06-02 00:00:00 作者: 獨翅難飛 來源:

安利公司的直銷牌照迷局將在7月1日揭曉
根據《直銷管理條例》申請直銷牌照有關規定,
第九條 申請人應當通過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7日內,將申請文件、資料報送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全部申請文件、資料之日起90日內,經征求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直銷經營許可證。
發放直銷牌照90日工作期限是體現一個政府工作效率和法律權威的重要時間數字!
根據天山網訊 “安利尊重中國頒布的直銷法律,并將為此而改變直銷行業100多年來的團隊計酬方式”
昨日(6月28日),美國安達高公司全球公共事務副總裁侯力威說:“2006年3月份,安利公司已經向商務部正式提交了申領直銷許可的申請。”
也就是說,安利公司申報材料的日期是在2006年3月,雖然沒有明確具體時日,但即使是按照2006年3月31日計算,那么,在2006年7月1日之前,安利的直銷牌照是否應該發放也應該得到明確回答,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要不審批合格,發放牌照,要不給出不予批準的原因。不管任何意見,安利的直銷牌照問題應該明朗,得到明確結果。
由于直銷牌照的審批同其他營業執照不同,其他營業執照,工商管理部門不僅可以作出是否符合法規的判斷,而且可以給出整改意見。但直銷牌照則不然,主管部門可以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也可以指出不合格之處,但如何整改,怎樣才符合規定,卻無法作出具體要求。
美國安達高公司全球公共事務副總裁侯力威在6月28日,公開發布,“2006年3月份,安利公司已經向商務部正式提交了申領直銷許可的申請”這樣的消息,而且媒體宣傳標題用詞講究,(“安利尊重中國頒布的直銷法律......)看來不是漫不經心的隨意的舉措。有兩種可能,
第一,安利公司的申報材料獲得了通過,牌照會如期發放。
第二,安利公司自襯申報材料無懈可擊,符合有關法規文件規定要求,如果政府不能依法按期給予明確答復,那么,立法和執法可以如此脫節隨意,怪不得企業不尊重法律。
2006年7月1日,無論如何,大幕都要拉開,業界矚目關切的第二批直銷牌照,總算有了眉目蹤影,迷局終于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