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層次直銷在中國還有未來嗎?
發布: 2006-07-19 13:44:37 作者: 歐陽文章 來源: 龍傳人網

摘 要:本文認為,中國永遠不會放開多層次直銷這是一種主觀臆斷,不能作為輿論導向的主流。中國總有一天會對多層次直銷進行開放,因為直銷法規具有階段性的時空特征,中國政府不可能墨守成規,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人們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多層次直銷必將在中國成為直銷的主流模式。
關鍵詞:多層次直銷;未來;經濟網絡;發展規律;應對措施
《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頒布后,我在《直銷世界》2005年9月號上發表了《中國直銷:法治下的變局與出路》一文,這是我對直銷法規出臺后思考的一個側面。我思考的另一個側面,就是多層次直銷在中國還有沒有未來這個問題。大家知道,直銷法規出臺后,直銷業界企盼政府放開多層次直銷的愿望已不能成為現實,許多直銷企業正在積極調整發展路子的消息不斷見諸媒體。應當指出,政府取消多層次直銷是從政治、經濟、社會等方面綜合考慮才作出的,我們應該不折不扣地執行。但是,這并不是說多層次直銷就沒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美國有80%的直銷企業、全球有85%的直銷企業、我國有90%的直銷企業都是搞多層次直銷的,占比如此之大,其存在的合理性也就不言而喻了。但是,具有合理性并不等于就有合法性。直銷法規取消多層次直銷就很明白地告訴我們,在現階段,如果有企業搞多層次直銷就是傳銷,就是不合法,就要遭受打擊。所以,多層次直銷雖有合理的成份,但在中國現階段就不能存在、不能放開。
現階段多層次直銷不能放開,那么多層次直銷在中國還有沒有未來?如果有未來,多層次直銷什么時候能夠放開?對此,業界有兩種不同的聲音:一是可能5年后最多不超過10年,中國將會放開多層次直銷;一是中國永遠也不會放開多層次直銷。筆者認為,中國永遠不會放開多層次直銷這是一種主觀臆斷,不能作為輿論導向的主流。中國總有一天會對多層次直銷進行開放,因為直銷法規具有階段性的時空特征,中國政府不可能墨守成規,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和人們綜合素質的不斷提高,多層次直銷必將在中國成為直銷的主流模式。
理由之一:多層次直銷是現代社會經濟交往不可或缺的一種經濟網絡。
對不同于市場交易制度的另一種制度安排,社會學家和人類學家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其中網絡關系的分析尤其重視。網絡是二戰后英國的社會人類學者提出并系統發展的一個概念,后來美國很多社會學家對網絡的研究范圍進一步擴大,網絡分析日益成為社會學中很有影響力的領域。美國20世紀40年代興起的多層次直銷,其發展的理論基礎就是當時在美國盛行的網絡結構學。具有網絡結構特征的多層次直銷對緩解當時的西方經濟危機起到了積極作用,因而逐步得到了美國政府的承認和支持。由此可見,多層次直銷是現代社會經濟交往不可或缺的一種經濟網絡。基于此,我認為在中國應當允許多層次直銷的存在。這是因為:
首先,從交易與網絡的基本特征的區別與聯系上看多層次直銷在中國存在的合理性。
人們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利益的差異性或對立性,二是利益的共同性或一致性。產生利益對立性的基礎,首先是出于動物性的本能,如在資源稀缺的條件下,人們就會產生彼此之間利益的對立性;其次是由于人們賴以實現需要的經濟社會形式不同,在社會財富總額既定的前提下,也會產生利益的對立性。產生利益一致性的基礎,一是人類作為不同于動物界類存在具有社會性,產生了超動物性本質的共同的、一致的需要,比如情感、安全等;二是基于賴以實現需要的經濟社會形式的共同性,也會在內部產生共同一致的利益。
在利益對立性的基礎上,不同個體之間以貨幣為媒介發生經濟聯系的形式是交易。交易的基本特征有:①以個體自身利益最大化為出發點;②以不同個體間的利益差別性或對立性為基礎,以不同個體間的相互競爭為形式;③不同個體間通過市場交換和價格機制才實現的彼此聯系、交往與合作是間接的,因而具有間接的社會性;④交易行為規則、制度、契約都是不同個體之間討價還價、競爭和進行博弈的結果。在利益一致性或在共同利益的基礎上,不同個體之間產生的直接的聯系、交往和合作的形式就是網絡。網絡的基本特征有:①以實現共同利益為出發點和基礎,以不同個體之間的相互合作為形式;②不同個體之間未必通過市場價格就可以實現直接的聯系、合作與交往,因而其行為具有直接的社會性;③網絡內規則和制度取決于在社會關系結構體系中的位置;④網絡行為的單位不是個人,而是關系共同體。⑤網絡內人們之間的交往具有持久互動的性質。交易與網絡是相互聯系的。在交易關系和網絡關系的基礎上,形成了人際交住的兩大體系和機制,這就是市場交易體系和機制與網絡合作的體系和機制。市場交易的體系和機制,可以有效地調節人們之間利益的矛盾,通過市場競爭激發個體的活力,提高經濟運行的質量和資源配置的效率。網絡合作的體系和機制,則可以使人們更理智地面對共享的資源,按照共同利益準則和共同價值準則創造一種組織合作、共擔風險的有效機制,提高社會經濟運行和人民生活的質量水平。
分析了交易與網絡的基本特征的區別與聯系,我們就會驚訝地發現,多層次直銷正是交易與網絡不同基本特征之間發生聯系的載體。眾所周知,在資本主義發展前期,傳統的網絡形式并沒有發生實質性的變化,束縛著市場經濟的發展。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日益實現網絡聯系并促其發展,適應于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網絡聯系和網絡組織層出不窮,當時在美國出現的多層次直銷網絡就是比較突出的一種。多層次直銷網絡之所以很快風靡全球300多個國家,之所以在中國有90%的直銷企業實行多層次,這是因為多層次直銷網絡沖破了二戰前傳統網絡組織阻礙市場經濟發展的局限性,使交易與網絡的基本特征有了發生聯系的載體,從而使市場交易體系和機制與網絡合作體系和機制在多層次直銷內得到了有機的統一,顯現了網絡結構對交易諸元素人、財、物的整合作用。由此看來,多層次直銷在中國的存在應該有其合理性。
其次,從網絡合作體系和機制的功能及作用上看多層次直銷在中國存在的可行性。
作為社會經濟運行不可或缺的市場交易體系和機制與網絡合作體系和機制,各自有著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從根本上說,市場交易的功能及作用在于實現經濟資源的有效合理配置;網絡合作體系的功能及作用在于實現人們之間一致性的需要和利益,為經濟個體的最大化行為和社會經濟運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和保證。二者的根本目的,都是為了實現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國民福利水平的提高。這里,筆者主要從網絡合作體系和機制的功能及作用上,討論一下多層次直銷在中國存在的可行性:
1、網絡能促進人們之間共同利益準則和共同價值準則的形成與實現,這符合多層次直銷目標同一、利益分享的特點。市場交易以個體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個體理性為基礎的。個體追求自身最大化的行為,為發展社會經濟帶來了動力和活力,但擴大了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人與自然之間的對立。人與人之間、人與社會之間、人與自然之間的利益一致性雖然是客觀的,但是通過個體的自利行為是不可能自然實現的,只有通過建立一種帶有強制性的體現共同利益和共同價值的關系結構才能實現。多層次直銷目標同一、利益分享的特點也是在多層次直銷系統或團隊中才能得到體現。沒有系統和團隊,只通過個人的力量想實現直銷人員的共同目標和共同利益,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在安利,所有的系統和團隊基本上都是這種體現共同利益和共同價值的關系結構。
2、網絡為社會經濟運行提供了一種新的激勵機制、監督機制和約束機制,這符合多層次直銷重視企業文化建設的特點。網絡可以產生促使人們為共同的利益目標而奮斗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從而形成一種不同于物質刺激的新的激勵機制。網絡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通過反復博弈形成了持久穩定的特點,互動雙方為了各自的利益會努力尋找合作的辦法與途徑。同時,網絡對于規范道德價值標準、監督和抑制追逐短期報酬行為,具有特殊作用。網絡的這一作用就實實在在地體現多層次直銷中。我們知道,多層次直銷系統建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方面就是企業文化建設與傳播,而全新的激勵機制、監督機制和約束機制,就是企業文化的外在形式。凡是成就卓著的系統和團隊,他們的成功之處就在于以企業文化的外在形式即全新的激勵機制、監督機制和約束機制,凝聚系統或團隊內所有直銷人員的情感、智慧和力量,形成一種奮發向上、積極進取的氛圍。安利、如新、天獅等直銷企業有許多的直銷系統,就具有這樣的基本特質。
3、網絡有利于人們的高層次需要的滿足,這符合多層次直銷崇尚集體意識、倡導互助合作的特點。多層次直銷網絡與其他經濟網絡一樣,系統內直銷人員追求那種超動物性生理需要之上的更高層次的需要,比如依靠團隊的集體意識、倡導互助的合作意識、尊重系統領導的感恩意識及自我實現和自我發展的自強意識等,在多層次直銷網絡組織中都能得到實現和滿足。
再次,從經濟網絡是社會經濟發展不可替代的角色上看多層次直銷在中國存在的必要性。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日益健全的今天,我們強調以個人自利最大化為動力和著力于構建在利益對立性基礎上的人與人之間相互競爭和制衡的市場交易體系和機制,這無疑是正確的,但社會公共利益不可能自然實現,理性的自利行為往往導致社會非理性的后果。因此,社會公共利益不可能通過個體自利最大化的行為得以實現。為了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必須建立經濟網絡、社會網絡和行政網絡。經濟網絡的定義是:經濟網絡是市場交易體系內部的網絡,是某些經濟個體基于某種共同的經濟利益而實行網狀合作的形式。根據這一定義,我們就清晰地看到多層次直銷網絡組織與其他經濟網絡(企業網絡、消費者網絡、行業網絡、市場網絡等)一樣,在社會經濟發展中有著社會網絡和行政網絡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從市場交易制度上看,多層次直銷網絡使直銷交易規則化,對促進行業的公平競爭和有序發展有著比其他網絡更為有力的推動作用。安利的發展說明,在多層次直銷中,一整套的直銷交易規則使各系統內、系統與系統之間的競爭十分公平,沒有像傳統銷售中那種非理性競爭的情況出現。二是多層次直銷網絡與其他經濟網絡一樣,是一種共享資源,是屬于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這種資源的公共性,為多層次直銷系統的和諧發展創造了共享的條件。從這個意義上說,多層次直銷網絡的公共性是其生命力旺盛的主要原因所在。三是為個體實現利益最大化提供了支持。在多層次直銷中,每個人的成功都是系統內所有成員支持的結果,沒有系統內成員的支持,就不可能在多層次直銷中取得成功。這已被許多成功人士的實踐所證明了的。由此可見,多層次直銷網絡同其他經濟網絡一樣,在社會經濟發展中起著非經濟網絡不能替代的作用,所以,我認為多層次直銷在中國的存在的確很有必要。
理由之二:直銷內在規律顯示多層次直銷本身沒“過”。
直銷經濟發展的內在規律是什么?多層次直銷是否體現直銷經濟發展的內在規律?直銷市場混亂是不是多層次直銷的“過”?這是我們確定多層次直銷在中國有沒有未來的關鍵問題。
要知道直銷經濟的內在規律,我們首先要知道直銷的基本定義。《直銷管理條例》是這樣定義的:“本條例所稱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這里要把握三層意思:①直銷是直銷企業與直銷員共同完成的;②直銷是在固定營業場所以外完成的;③直銷是向終端用戶推銷產品的經銷方式。根據這一定義,我們就可以找到直銷有如下幾方面的內在規律:一是直銷網絡化。由于直銷是在固定營業場所以外進行,所以直銷應該有團隊。實踐告訴我們,直銷員不可能憑單個的力量來提高自己的直銷業績,必須在自己的團隊內通過互助合作才能使自己的直銷業績得到提高。可見,直銷網絡化是直銷的一個基本規律。二是直銷程式化。要在營業場所以外經銷是直銷概念的一個元素,因此,直銷具有人員分散性和交易地點不確定性的特點。為使直銷卓有成效,系統領導人將自己的直銷方式和經驗加以程式化,對直銷人員進行培訓復制。這在傳統營銷中是做不到的,這是直銷的又一個基本規律。三是直銷集成化。與傳統銷售相比,直銷場所、人員結構、銷售環節等是不同的,因此,直銷必須是集成化的。具體地說,直銷的過程是將教育培訓、產品體驗、企業文化傳播、建立終端客戶、人性化服務等集合成一個“板塊”進行運作的過程。這也是直銷本身的一個基本規律。
從直銷的以上內在規律看多層次直銷,我們就不難廓清圍繞多層次直銷而產生的許多疑惑問題。這些疑惑問題主要是:
——多層次直銷是不是“金字塔”式的傳銷?
什么叫“金字塔”式的傳銷?《禁止傳銷條例》對傳銷的定義很明確:“本條例所指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說簡單一點,就是通過“拉人頭”來獲得非法利益的,這才是“金字塔”式的傳銷。而多層次直銷體現了直銷本身的內在規律,通過網絡化、程式化、集成化的運作,將直銷產品直接銷售到終端客戶,既沒有“拉人頭”的情況,也沒有非法牟利的現象。因此,多層次直銷從根本說,它不是“金字塔”式的傳銷。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多層次直銷不存在欺詐行為。只要遵循直銷的內在規律運作,在多層次直銷中根本不會出現欺詐情況,因為網絡化、程式化、集成化的本身就是一雙無形的“電子眼”,誰要欺詐客戶在直銷過程中馬上會暴露無遺。而“金字塔”式的傳銷從頭到腳都是欺詐的行徑,因為沒有欺詐就得不到他們所需的非法利益。那為什么社會上有多層次直銷是不是“金字塔”式的傳銷的疑惑呢?這是因為“金字塔”式的傳銷也是搞多層次的,這就給我們認識多層次直銷蒙上了一層迷霧。但是,我們只要用直銷的內在規律去作比較,就不難分清兩者的根本不同點,這就是多層次直銷是以誠信為基礎,而“金字塔”式的傳銷則以欺詐為主要手段。
——多層次直銷的團隊計酬方式是不是違背了按勞分配的基本原則?
多層次直銷團隊計酬方式已被直銷法規禁止,這是不是說多層次直銷團隊計酬方式就違背了我國憲法確定的按勞分配的基本原則了呢?這個問題也是多層次直銷在中國有沒有未來的關鍵問題。我認為,多層次直銷團隊計酬方式并沒有違背社會主義按勞分配的基本原則。所謂按勞分配的“勞”,是指體力和腦力兩部分的勞動。《直銷管理條例》規定:“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報酬總額(包括傭金、獎金、各種形式的獎勵以及其他經濟利益等)不得超過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收入的30%。”我理解,這里的“收入”主要是指體力勞動的一部分。但是,多層次直銷中有相當一部分是腦力勞動,這部分報酬應該從直銷企業的利潤和受益的直銷員收入中支付。多層次直銷的魅力就在此。安利的發展之所以比雅芳快,關鍵就在于安利支付腦力勞動的報酬比雅芳要多得多。腦力勞動的報酬,不管以什么形式支付,只要主動繳納稅金,就是合法的。所以我始終認為,多層次直銷團隊計酬不僅體現了我國多勞多得的社會主義分配原則,而且也和中央允許一部份人先富起來的政策不相悖忤。這是從宏觀上分析的。從微觀上看,團隊計酬方式也是符合直銷經濟的內在規律的。第一,網絡化運作是一種集體勞動,直銷的分配當然要以團隊計酬為主要方式了。第二,程式化運作中有相當一部分凝聚了系統或團隊領導人的智慧,這就更有理由要搞團隊計酬了。因為系統和團隊領導人對直銷員進行培訓復制的報酬,只有在團隊計酬中才能實現。第三,集成化運作是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相結合的過程。在其中,腦力勞動占有很大比重。而腦力勞動付出者,大部分是團隊的直銷精英,他們的報酬理應比付出體力勞動的要多。通過從宏觀和微觀兩方面分析,我們難道還能得出多層次直銷團隊計酬方式違背了我國憲法確定的社會主義按勞分配的基本原則的結論嗎?
——直銷市場混亂是不是多層次直銷之“過”?
有人把過去直銷市場的混亂與多層次直銷聯系起來,說什么“多層次直銷是攪亂直銷市場的罪魁禍首”。這種說法是毫無根據的。大家知道,直銷市場混亂的原因來自兩個方面,一是直銷市場經營主體的原因,二是直銷市場執法主體的原因。如果直銷市場主體即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真正依法直銷就不會出現混亂;如果直銷市場執法主體即工商、公安等政府部門真正嚴格執法,也就不會出現或者說大大減少市場主體的違法經營。撇開第二個原因不說,就從第一個原因看,直銷市場混亂也不是多層次直銷惹的禍,這是因為直銷經濟發展的內在規律不可能驅使多層次直銷擾亂直銷市場。首先,多層次直銷的網絡是按照直銷內在規律形成的,不是像傳銷那樣人為搞“拉人頭”而形成的。一個按照客觀規律形成的多層次直銷網絡最需要的是公平、公正、公開的市場競爭機制,最怕的是直銷市場不完全競爭的混亂局面。因此,從這點上看,多層次直銷網絡應該是維護直銷市場有序性的主導力量,怎么會成為擾亂直銷市場的罪魁禍首呢?二是多層次直銷集成化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道德規范和行業規范的集成。在安利,通過培訓教育,直銷系統和直銷人員都能自覺遵守道德和行業的各項規范。在中國,我們很少發現安利公司的各個直銷系統、直銷團隊和直銷員,在過去直銷市場混亂中有他們的影子。這就再清楚不過地告訴我們,多層次直銷的集成化,為維護直銷市場的有序發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三是多層次直銷的程式化,沒有足夠的力量去影響直銷市場。換句話說,多層次直銷程式化,這只是直銷方式的復制過程,不可能產生那種能影響市場的具有競爭性、沖擊性和對抗性的力量。所以,我可以這樣“武斷”地說,直銷市場的混亂不是多層次直銷的“過”,非法傳銷才是擾亂和破壞直銷市場的罪魁禍首。
理由之三:世界直銷業需要中國開放多層次直銷。
猶如中國經濟是世界經濟的一部分一樣,中國的直銷也是屬于世界直銷的一部分。中國開放直銷市場,這使中國經濟全面融入世界經濟體系開辟了新的領域。因為如果中國的直銷不開放,那中國經濟融入世界經濟體系就不那么十分完整了。我國直銷法規的出臺,就標志著我國的直銷在融入世界直銷體系過程中邁出了堅實的第一步,因此受到了包括美國在內的西方國家經濟界尤其是直銷行業的普遍歡迎。但是,中國現在邁出放開直銷的第一步雖然堅實,但步幅還不夠大。正如西方有媒體指出的,中國的直銷還沒有完全與世界直銷接軌。我理解,“沒有完全”就是指中國放開的是單層次直銷而不是多層次直銷。也就是說,世界直銷業希望中國早日放開多層次直銷。我分析其中的原因有三個方面:
第一、中國是世界上直銷市場最大的國度,但中國直銷業的整體水平不高,放開多層次直銷后國外大型直銷企業就有可能占據競爭制高點。
據美國的媒體估測,目前全球有高達850多億美元的直銷市場,其中在中國就有400多億之巨。直銷經濟全球化是整個經濟全球化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雅芳、安利等國外直銷企業早就看上了中國巨大的直銷市場,15年間在中國來賺取了令世人驚嘆的巨大利潤。我國直銷法規出臺后,許多國外的實力強的直銷企業正虎視眈眈,準備挺進中國的直銷市場。在這樣的情況下,世界直銷業對中國只放開單層次直銷就感到不那么滿足了,他們希望中國的直銷模式與世界占85%以上的多層次直銷模式接上軌,因為多層次直銷模式的魅力遠比單層次直銷模式來得大。這是一方面。其實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這就是中國直銷業的整體水平還很不高。由于中國直銷業起步較晚,市場發育也不全,因此,不論是中國直銷企業的規模還是中國直銷企業的管理水平,不論是中國直銷企業的產品質量還是中國直銷企業的文化建設,不論是中國直銷企業的國際化程度還是中國直銷企業的軟件建設,這些都與國外大型直銷企業還有較大的差距,這正是他們的競爭力所在,所以他們很希望中國早日放開多層次直銷,盡快占領中國直銷行業競爭的制高點。對于這一點,我們必須要有清醒的認識。
第二、中國是世界上直銷資源最多的國度,但中國直銷業的配置能力不高,放開多層次直銷后國外大型直銷企業就可能占有大部分直銷資源。
就直銷資源而言,無疑中國是世界上最多的地方。就保健品來說,中國的品種就比世界任何國家要多,而保健品是做直銷的最理想的產品。國外大型直銷企業就可以到中國利用這些資源開發直銷產品,其強勁的優勢為我國民族直銷企業所不能比的。這還不是主要方面,主要方面是中國的直銷人力資源多得就令他們瞠目結舌。中國13億人口中失業下崗的人,只要有10%的人做直銷就是一個了不起的人力資源。國外大型直銷企業看中的就是這一世界上最多的人力資源。如果采用多層次直銷模式,他們運用自己的先進管理經驗,以其迅捷的發展態勢對中國直銷企業造成強大的競爭壓力。加之由于資金、技術等方面的原因,中國直銷企業對直銷資源的配置能力沒有他們高,國外大型直銷企業就極有可能占有我國大部份的直銷資源,這正是他們希望中國早日放開多層次直銷的原動力。所以,他們希望中國對放開多層次直銷比我國民族直銷企業要急迫的多。對于這一點,我們也要保持清醒的頭腦。
第三、中國是世界上直銷環境最好的國度,但中國直銷業的生態條件不高,放開多層次直銷后國外大型直銷企業就有可能占據中國直銷大半江山。
中國是一個發展中的大國,正在按照和平崛起的目標奮進。因此,中國社會秩序比任何一個國家都要穩定的現實,使國外大型直銷企業看到中國是世界上直銷環境最好的地方,他們可以高枕無憂在中國開展直銷。但是,中國的直銷企業大部份就沒有這樣的切身感受,所以在發展中生態條件就沒有國外大型直銷企業那么好。如企業文化建設、企業制度建設、企業后勁建設等,大部份比國外大型直銷企業要落后。就是不放開多層次直銷,國外大型直銷企業單層次直銷的力度也比國內民族直銷企業來得強。如果放開了多層次直銷,那他們的直銷力度比我國民族直銷企業會更強。如真是這樣的話,中國直銷的大半江山肯定被國外大型直銷企業所占據。所以,世界直銷業希望中國政府早日放開多層次直銷的要求,今后一定會頻頻通過經濟外交的渠道來表達。對于這一點,我們更要有清醒的認識和理智的判斷。
從以上分析看,如果我們現在就放開多層次直銷,就極有可能造成國外大型直銷企業對我國直銷企業形成競爭的沖力和擠跨的壓力。這也是政府目前不放開多層次的直銷的原因之一。但是,中國是一個對外開放的國家,我相信,中國政府待我國直銷企業有了相當的競爭規模后一定會放開多層次直銷的。
結語:中國放開多層次直銷的預期與目前的應對措施。
我談了多層次直銷在中國有未來的三個理由,都是一些理論上的研判。那么,我們有這方面的預期嗎?也就說,既然多層次直銷在中國有未來,那到底何時我國政府放開多層次直銷?這個問題雖不是本文的主軸,但我還是有興趣地討論一番。我認為,5至10年之間,中國政府會放開多層次直銷,到那時,團隊計酬就不屬于傳銷了。作出這樣的結論,是基于三個方面的考慮:
一是法規是有階段性的。《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不是永遠不變的直銷法規,商務部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員所說“現階段的直銷只能實行雅芳模式”的話,就清楚地告訴我們,直銷法規是屬于階段性的法規,至于“階段”到什么時候,那就要看放開多層次直銷的條件到何時成熟。直銷法規的階段性,這是由我國的經濟發展具有階段性的特點所決定的。在中國,由于經濟發展的階段間歇期的逐步縮短,所以中國的所有法規都有一個階段間歇期也逐步縮短的共性。進入經濟高速發展期后,一部法規在中國管很長時期的年代已不復存在。(注意:這里說的是“傳統”,而不是“法”)所以,我們不能簡單地了解我國直銷法規到底管多少年這一問題,而是從我國經濟發展的內在需要上去判斷直銷法規階段性的長與短。商務部人士說的“現階段”就是指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第十一個五年規劃或更長一點時間,但決不會到第十三個五年規劃。因為,到那時,我國國民經濟的發展與“現階段”是根本不同的階段了。所以,我理解,我國直銷法規的管理時效段不會超過10年。
二是5至10年是我國經濟建設的重要時期,在這期間放開多層次直銷的基本條件逐步具備。根據我國的國情,多層次直銷放開的條件應該有如下內容:①社會信用體系高度發達;②民族直銷企業的生產、銷售規模占比要在60%以上;③傳銷產生的社會基礎不復存在;④中國的經濟已成為完全意義上的法制經濟,國際社會普遍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⑤全社會行業監督管理體系完備;⑥中國有適合自己國情的直銷經濟學理論體系。通過5至10年的和平發展,中國離世界經濟、政治強國已不是很遠了,人們的精神文明程度得到空前提高,法制意識、誠信意識已成為社會交往的主流意識。在這樣的社會信用體系高度發達的環境中,我國的民族直銷企業憑借具有歷史悠久的中國文化的獨特優勢,一定會得到空前的大發展,并會占據我國直銷業的大半江山。同時,通過直銷理論專家、學者的共同努力,中國特色的直銷經濟學理論體系已經初步形成。到那時,直銷如同過去個體經營由“恥”到榮一樣,成為人人羨慕的一個職業。我相信,那個時候就是我國放開多層次直銷的時候。
三是5至10年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完全接軌,具備了放開多層次直銷市場的國際環境。我國放開多層次直銷市場需要有一個對我國有利的國際環境。現在,美國、日本等西方國家對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心存狐疑,阻礙中國發展的經濟磨擦經常發生。5至10年內,由于我國經濟與世界經濟的完全接軌,中國市場經濟地位在全球的確立,影響中國放開多層次直銷的國際經濟磨擦可能大為減少,這時,中國就具備了放開多層次直銷的國際環境。5至10年時間并不長,但這是我國直銷業在國內發展的黃金時期。我國直銷業界一定要認真貫徹執行《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加快我國直銷事業發展的步伐,以依法直銷的成就爭取我國政府早日對多層次直銷的解凍。因為放開多層次直銷后,我國的直銷就進入了在全球發展的黃金時期了。中國直銷業界的朋友們,讓我們共同期待這一天的早日到來!
我國直銷法規實施后,我們在禁止多層次直銷過程中應該積極尋找應對措施,為直銷事業注入新的創新活力。我認為,我們可以在以下方面多謀變通的辦法:
第一,要從研究法人之間的市場交易入手,努力尋找層次銷售的“多”。在單層次直銷中,是無法找到直銷層次的“多”。但是,我們只要從研究法人之間的市場交易入手,我們就有可能找到直銷層次的“多”。我們知道,我國直銷法規要禁止的是自然人之間的多層次銷售,對經濟法人之間的市場交易活動沒有什么層次限制。因此,我們可以采取連鎖、加盟的辦法,在直銷過程中就可以有效地增加銷售層次。這種多層次與直銷法規所說的多層次在本質上是不同的,但收到的效果是異曲同工的。為什么?因為這樣既克服了單層次直銷拓寬市場有局限性的弊端,又體現了多層次直銷的某些積極因素。因此,在目前不允許多層次直銷的情況下,我們可以從研究法人之間的市場交易入手,努力尋找層次銷售的“多”。這個應對措施應該是積極的,而且可能是有效的。
第二,直銷法規規定了30%的分配比例,但法人之間的交易在政策上不受這比例限制。這是個具體操作問題。法規之間通過代理制組成的交易、法人之間通過連鎖、加盟形式進行的交易等,根本沒有百分比的限制。如果法人銷售層次上也用30%加以限制,就等于堵住了商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那就會停止發展。所以,為了規避這30%的制約,我們在操作上可以通過法人之間的交易活動,進而達到多層次直銷所需獎金劃撥比例較高的要求。這樣的操作其實并不難,關鍵是要調整好法人層次間的利益關系。如果這方面真正操作成功了,我們想要的獎金劃撥的高比例就可以通過其他途徑在不違反直銷法規的前提下得以實現。
第三,直銷法規取消了多層次直銷培訓社會化,但直銷法規對法人多層次銷售的培訓沒有限制。過去在多層次銷售過程中,對直銷員的培訓基本上是社會化的。我國出臺的直銷法規對這種培訓嚴加限制,只允許企業內部的教員才能對直銷員進行培訓。我們在實施法人多層次銷售中進行培訓,這與我國的直銷法規的規定沒有什么沖突,因為對法人的培訓這在傳統的商業活動中經常出現。所以,我們在取消多層次直銷培訓社會化的同時,應該加強對法人多層次銷售的培訓。這樣,我們可以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框架下,真正走出一條符合我國直銷法規的法人多層次銷售的新路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