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理解商務部通知第七條
發(fā)布: 2006-08-02 00:00:00 作者: 來源:

2006年8月8日,商務部公布《加強管理直銷企業(yè)從事直銷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第七條規(guī)定,“嚴禁直銷企業(yè)高調炒作,誤導消費者。如有違反,暫停直銷經營許可;經告知拒不改正的,商務部吊銷其直銷經營許可證。”
8月12日,大連珍奧被商務部責令整改,成為第一個開刀對象,商務部部長薄熙來絲毫沒有因為自己曾是大連市長而對珍奧手下留情。
《通知》出臺后,該條款一直受企業(yè)的關注,企業(yè)不清楚“高調炒作”究竟是指哪些行為。商務部借珍奧事件對該條款做出了明確闡述:“宣傳”和“炒作”不同,高調宣傳是沒有問題的,商務部并沒有處理其他幾家公司;而違規(guī)炒作就會受到處罰。
名詞解釋【炒作】
炒作是一種違背新聞客觀真實性的行為,具體來說就是用捏造、夸大、推測等非正常報道手段對某人或某事進行報道,制造噱頭,吸引大眾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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