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商務部核準方能設直銷網點
發布: 2006-08-02 00:00:00 作者: 來源:

商務部今天在其政府網站上公布《直銷行業服務網點設立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至9月5日。征求意見稿規定,6個月內未能按商務部核準的服務網點方案完成服務網點設立的直銷企業,不得在未完成服務網點方案的地區從事直銷業務,否則需另行申報。
征求意見稿規定,企業需提交擬從事直銷地區的服務網點方案,經縣級以上(含縣級)商務主管部門依法審查后,應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出具該服務網點方案的書面認可函,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轉報企業申請材料時,應同時出具對服務網點方案的確認函。
此外,依法取得直銷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應當于批準文件下發之日起6個月內按其上報并經商務部核準的服務網點方案完成服務網點的設立。6個月內未能按商務部核準的服務網點方案完成服務網點設立的企業,不得在未完成服務網點方案的地區從事直銷業務,該企業若要在上述地區開展直銷業務,應依法另行申報。
按照征求意見稿,商務部備案后通過直銷行業管理網站公布直銷企業可從事直銷業務的地區及服務網點。直銷企業不得在未完成核查和備案前開展直銷活動。如果直銷企業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增加服務網點,在已批準從事直銷的地區增加服務網點不需要報批,但應當將增設方案通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商務部備案。商務部備案后通過直銷行業管理網站公布直銷企業在已批準從事直銷的地區增加的服務網點。
開一面
征求意見稿規定,企業需提交擬從事直銷地區的服務網點方案,經縣級以上(含縣級)商務主管部門依法審查后,應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出具該服務網點方案的書面認可函,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向商務部轉報企業申請材料時,應同時出具對服務網點方案的確認函。
此外,依法取得直銷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應當于批準文件下發之日起6個月內按其上報并經商務部核準的服務網點方案完成服務網點的設立。6個月內未能按商務部核準的服務網點方案完成服務網點設立的企業,不得在未完成服務網點方案的地區從事直銷業務,該企業若要在上述地區開展直銷業務,應依法另行申報。
按照征求意見稿,商務部備案后通過直銷行業管理網站公布直銷企業可從事直銷業務的地區及服務網點。直銷企業不得在未完成核查和備案前開展直銷活動。如果直銷企業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增加服務網點,在已批準從事直銷的地區增加服務網點不需要報批,但應當將增設方案通過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報商務部備案。商務部備案后通過直銷行業管理網站公布直銷企業在已批準從事直銷的地區增加的服務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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