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類非法經營案增多的原因及對策
發(fā)布: 2008-02-25 21:32:42 作者: 陳曉慶 薛專 郝衛(wèi) 來源: 中國法院網

一、當前傳銷案件呈現的主要特點
1、傳銷人員的地域范圍較廣。傳銷者來自“五湖四海”,除了如皋本地的以外,有鄰近安徽、山東、河南等地的,也有來自新疆、四川、遼寧等偏遠省份的。
2、“拉伙”對象多為親屬、同學、朋友等。在傳銷組織中,有兒子拉父母加入的、有丈夫拉妻子的,也有拉同學的,有的不但全家“入伙”,而且連姑、舅、姨也拉下水。
3、高學歷人員增多。與以往的初中以下文化為主體不同,近年來傳銷人員的學歷層次有增高趨勢,而且出現了大學生。部分在校大學生在寒暑假或實習期間參與傳銷,更有甚者是休學搞傳銷。其中不但有一般院校畢業(yè)生,而且不乏名牌大學生。
4、傳銷組織“元犯罪”均在外地。2007年審結的7件傳銷案,傳銷組織的上線,大部分是由貴州、河南等地被公安、工商等部門來到如皋“發(fā)展”。
5、傳銷的社會影響惡劣。傳銷人員上下線之間一般實行單線聯系,在“培訓”過程中有限制人身自由的現象。而且傳銷規(guī)模呈擴大趨勢,今年審理3件非法經營案,涉及人員逾百人,非法經營額超過百萬元,鄧傳芳等人傳銷案非法經營額高達214.5萬元。不少人“陷”傳銷鏈中不能自拔,他們不再考慮如何誠實經營,而是成天想法拉“人頭”,誠信之風受到破壞。
二、傳銷案呈上升趨勢的原因探析
1、對傳銷與直銷的區(qū)別認識不清。很多人對傳銷和直銷本質的區(qū)別分不清楚,認識模糊。一些人在加入傳銷組織之初隱約感覺是傳銷,有的還和傳銷分子辯論,但由于對傳銷與直銷的法律界限認識不清,經過傳銷分子“授課”、“洗腦”后,他們逐漸認同了傳銷組織鼓吹的“這就是直銷,并不是非法經營”的觀念。
2、巨大的利益誘惑。傳銷組織往往打出高額回報的招牌,聲稱只要下線達到一定數量就可以升為業(yè)務主任、經理,提成將翻番、月收入可達數萬元等。巨大的利益誘使不少人放棄自己原有的職業(yè)參與其中,不僅有個體工商戶、駕駛員、還有收入相對穩(wěn)定的教師,甚至還有小老板“加盟”。
3、當前嚴峻的就業(yè)形勢。嚴峻的就業(yè)形勢使25歲以下的無業(yè)人員成為傳銷的主力,占比70%以上。
4、扭曲的心理作祟。傳銷人員不少具有雙重身份,他們既是傳銷的受害者,同時又是加害人!拔冶或_,我要騙別人把錢賺回來”,一些人發(fā)覺自己被傳銷組織騙后,為把本錢撈回來,繼而轉向騙別人。
5、一些地方對傳銷活動打擊不力。面對日益猖獗的傳銷活動,有些地方的工商、公安等職能部門認為證據難以掌握、非法經營數額難以確定,往往以“趕”代“打”,一驅了之,致使傳銷分子要么隱匿一段時間避風頭,要么招集人馬尋找基礎較好的地方重新開辟“戰(zhàn)場”。一名傳銷分子被公安機關拘留后“坦言”:以為如皋會和其他地方一樣,走走形式罷了。
三、全方位預防、打擊傳銷的對策
1、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刑法》、《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為重點,利用報紙、電視、網絡及櫥窗等媒介,通過法條釋義、答記者問、以案說法等形式,向公眾講明什么是直銷,什么是傳銷,使他們能夠分出直銷與傳銷的區(qū)別,充分認識傳銷的本質及其危害。
2、樹立正確的財富觀。要在全社會大力倡導“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以及勤勞致富等傳統美德,教育大家要理性地對待那些一夜暴富的傳奇故事,同時組織昔日的傳銷人員現身說法,打破傳銷致富的神話,提高社會成員對傳銷的免疫力。
3、各地各部門對傳銷要形成打擊的強大合力。對待傳銷不能只是嚇而不打,各部門要協同作戰(zhàn),工商、公安部門要及時依法查處傳銷行為;商務、財政、電信等部門應按法律規(guī)定配合工商、公安部門查處傳銷行為;農村村委會、城鎮(zhèn)居委會等基層組織應積極舉報傳銷線索,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傳銷行為;司法機關應加大偵查起訴、審判力度,對于其中的組織者、策劃者要從重處罰,震懾犯罪。從而達到合力清除傳銷“毒瘤”的目的。
4、全社會要下大力氣解決就業(yè)難問題。無業(yè)人員急于獲得工作,大學生社會經缺乏又急于顯示自己掙錢的能力,這些心理都正中傳銷組織下懷。各地政府要千方百計地擴大就業(yè)規(guī)模,優(yōu)先安排下崗職工、無業(yè)青年就業(yè),同時大學教育要重視大學生動手實踐能力的培養(yǎng),提高大學生適應社會的本領。
5、加大對房屋出租和外來人員的管理力度。公安部門應加強對出租房屋的監(jiān)管,規(guī)范房屋出租行為。同時要加強對轄區(qū)流動人口的治安管理,流動人口必須辦理暫住證。條件允許的社區(qū)可以成立出租房和流動人口管理站,從根本上鏟除傳銷生存的土壤。
(作者單位:江蘇省如皋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