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建傳銷團隊詐騙 安利一銷售代表獲刑12年
發布: 2008-04-10 13:28:15 作者: admin 來源: 西安晚報

利用“安利”品牌效應組建傳銷團隊大肆詐騙,日前,安利(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銷售代表李萌被秦都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10萬元。
2004年4月至2005年7月,李萌(內蒙古烏蘭浩特人)在取得安利(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銷售代表資格后,違反國家禁止傳銷的法律法規,先后在咸陽市、河北省唐山市和玉田縣等地,非法組建傳銷團隊,虛構傳銷9種安利產品,并承諾12項獎勵政策,大力發展傳銷下線,先后蒙騙十幾名被害人加入其團隊。李萌以籌集資金用以提升團隊銷售業績并將加倍償還作為誘餌,采用借款形式騙取賈某等9人12.34萬元。期間,團隊成員柳某為兒子治病急需用錢,李萌以幫助柳某銷售安利產品為名,騙取柳某、劉某某的安利產品,價值32058.87元。李萌在騙得巨額財物后非法占為己有,雖經眾多被害人多次催要,但卻分文不還,并采取頻繁更換手機號碼、跨省流竄隱匿等方式逃避責任。受害人報案后,咸陽警方將李萌列為網上重點通緝逃犯。2007年5月20日,李萌在江蘇省鹽城市落網。
秦都法院認為,被告人李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法院同時判令李萌向11名受害者退賠經濟損失325458.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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