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業的困惑與轉機
發布: 2008-11-25 17:38:23 作者: 鳴仁 來源: 中國直銷網

直銷業的困惑與轉機
——有感于江蘇安惠獲得直銷許可證
11月13日,從商務部網站傳出消息,江蘇安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獲得國內第21張直銷許可證,業界一派喜氣。因為這是所有直銷企業和直銷人等了很久的消息,誰獲得并不重要!
直銷行業作為一個引進的、新型的、特殊的行業,一直以來都是風風雨雨,充滿了各種聲音!以90年11月14日雅芳在廣州注冊成立為標志,直銷在中國已經運行了整整十八年,這十八年里,直銷業走過了開放發展——混亂不堪——嚴格治理——適當發展——條例規范(簡單的說就是:出現——亂——治)的一個成長成熟的過程。2005年11月1日開始實施的《禁止傳銷條例》和2005年12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直銷管理條例》是中國直銷目前僅有的兩個專業性的專門法規,標志著直銷業在中國合法化、規范化的開始。但是對于條例的一些條款和具體執行,我想談談自己的觀點。
《直銷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申請成為直銷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投資者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在提出申請前連續5年沒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外國投資者還應當有3年以上在中國境外從事直銷活動的經驗;(二)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8000萬元; (三)依照本條例規定在指定銀行足額繳納了保證金; (四)依照規定建立了信息報備和披露制度。”企業最后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們審查頒發“直銷許可證”以后,才可以按照條例規定的范圍和批準的區域內開展直銷經營活動。
看到這里我就有以下幾點困惑了:一 :沒有獲得直銷許可證的直銷企業(尤其是成功98年轉型的直銷企業)是否其經營活動就是非法的? 二 :新生的直銷企業最少要“在提出申請前連續5年沒有重大違法經營記錄”。那么按照條例的規定,沒有獲得許可證的都是非法傳銷,那這5年(條例規定的是連續五年)中一個沒有獲得許可證的企業要怎么才能規避法規的限制“合法”的經營保證不出現“重大違法經營記錄”呢? 三 :從2006年商務部發出的第一張給雅芳的許可證到2008年11月13日發給江蘇安惠的第二十一張許可證,這期間商務部一共發出22張許可證(其中珍奧集團是第一家獲得直銷牌照的內資企業,是商務部發出的第四張,后來被吊銷了),這些獲牌或丟牌企業的過程是嚴格按照條例執行還是人為執行的? 四 :那些沒有獲得直銷許可證的企業是否就沒有為社會和直銷業的發展做貢獻? 五 :直銷發牌是一直延續下去嗎?怎么延續?修改條例嗎?六 :各地執法部門打擊查處的那些沒有獲牌的直銷企業,是否違反其他的相關法律法規?如果沒有,那么都是以《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作為依據的嗎?有多少人為因素和隨意性?......太多的困惑,但是每一條都事關那些企業的生死和發展,也關系到人數眾多的直銷行業相關人員的利益!!希望有關部門慎重考慮,重新審視條例對直銷業的影響!
另一個方面,江蘇安惠在直銷發牌停頓了這么久之后獲得牌照,又給廣大關心直銷發展的朋友帶來新的希望。也給那些未獲牌企業帶來了曙光,傳遞一個訊息。同時也給那些直銷人一個新的觀念:沒有獲得許可證的企業只要正規操作,同樣能夠守得云開見明月,就不要再以拿牌與否來判斷企業是否合法,選擇直銷企業更應該看重企業的實力和產品質量、價格,考慮回報就看制度。
以前我經常聽到:“做獲牌企業最多違規,做未獲牌企業是違法”說法。想想覺得可笑和幼稚!說這話的人不懂直銷的本質和精髓,還相當的自以為是。哪家企業不是從未獲牌到獲牌的?沒有未獲牌的壓力和謹小慎微,忍辱負重,怎么能夠等到揚眉吐氣的獲牌?獲牌需要過程,這個過程中,那些有頭腦的勇敢者搶占了有利位置,準確的把握了時機,最后比很多人都成功。現在的直銷界里,很多人為了做直銷而做直銷,根本就不懂直銷,當然其言論就顯得相當的無知,但是往往這些人卻是叫的最響,影響最大的!所以那些準備從事直銷的朋友們,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全面的了解直銷,慎重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