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金永生(北京郵電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中國直銷立法課題組負責人)
回顧三年前《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出臺前夕,行業發展到現在,中國終于熬過了直銷的冰河時期。
2003年,國務院法制辦、商務部條法司、國家工商總局聯合推出的一個中國無店鋪運營與法律監管問題的研究,這就是后來被公眾簡稱的“中國直銷立法課題組”。中國直銷立法課題組的誕生,可以說是WTO到中國來的結果。根據WTO的貿易協定,中國必須開放分銷市場,國際上的直銷模式能不能在中國實現、如何實現,這成了當時中國迫在眉睫的事情。于是,中國直銷立法課題組的誕生便是順其自然又迫不及待了。可以說WTO協議的簽定是兩大條例出臺的最大導火線。
中國直銷實行的是牌照制度,F階段,拿牌企業與未拿牌企業所面臨的企業生存狀態又是不一樣的。先說拿到直銷牌照的企業吧。企業拿到牌照才可以進行直銷,當然是單層次直銷,因為現在多層次直銷還是不允許的。這里面又分不同的情況,比如說跨國公司,有些大直銷企業,國家規定的是單層次直銷,但是他們進行的還是多層次的。有些大直銷企業,他們的高層與政府保持著非常好的關系,政治權利的運用和公關運作得相當好。
沒有拿到牌照的企業,做法分好幾種。一種是自己有實力,而又努力地而且盡量地符合商務部的規定條件而去申報的,這是很值得肯定的一件事,因為他們是純粹為了拿到牌照而這樣做的;一種是一邊申請直銷牌照,一邊在做其他與牌照無關,甚至與牌照規定相違背的事情,其實他們心理不希望牌照批下來,而卻一直在申請,所以這種情況也需要區別的;還有一種,就是覺得自己再怎么努力也沒有辦法拿到牌照的,萬般無奈之下,只好讓企業轉型,用一句時髦一點的話講就是“量力轉身”,我換成別的了,換成別的模式去經營;最后一種情況,就是企業現在達不到直銷牌照申請的資格,但是它又想做直銷,怎么辦?于是它們就由公開轉入地下,這種情況是最嚴重的。
從政府角度來講,監管的力度、監管的范圍、監管的對象、監管的內容、監管的方式等等,這些都有待進一步的優化和協調。再有,我們對政府層面、執法層面、理論層面,包括學術和媒體而言,我們對直銷或者傳銷的科學判斷是什么。其實,直銷作為一種營銷方式,它具有科學性,否則不會存在。那么為什么在中國不行,一個是法律法規的制定,我們現在沒有《直銷法》,一個是法律法規的執行,從法律的最底層次做起,那就需要直銷法去規范,這一塊來講,我們做的還是不夠的。這就是為什么在傳銷領域不管我們打壓得多么厲害,企業還是會以身試法,原因就在這個地方。
無論是產品的發展,還是一個國家經濟地區、環境的改善,都是循序漸進的過程,不會一蹴而就。直銷在中國這一話題,不僅在過去提出,未來很長一段時間也會成為被經常提起,這個過程也是很緩慢的。人們心理的調整、觀念的改變,是一個緩慢進行的過程。國家法律法規的制度,也是一個緩慢發展的過程的。直銷還處于一個剛剛起步的階段,還只是講直銷里面的單層次直銷的問題。為什么多層次直銷不被允許?我個人認為,多層次直銷才是直銷真正本質的東西。那現在企業爭取拿到牌照,進行單層次直銷,也是為了多層次直銷作準備的。所以說,理論上來講,多層次直銷在中國肯定會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至于說是具體哪一天,那說不準。什么時候人們的觀念轉變了,心態成熟了,社會有了穩定的游戲規則、道德約束、法律規范,這時多層次直銷才能在中國走上臺前。
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年,社會現在還處于一個轉型期,它必須一步一步地規范,無論是法律體制還是經濟體制。這種在不完全規范的市場上和新舊體制交替轉換的市場上,短期的獲利機會將越來越少。現在整個社會對直銷的認識有誤區,直銷在中國很大程度上被妖魔化了。這種妖魔化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群眾對直銷不了解,這就會導致以訛傳訛,我們要辨證地去看待事情。何況直銷從業者的身份很特殊,既是消費者又是經營者,他們還必須突破自身的誤區、心理誤區、盈利誤區、對直銷行業的誤區,這樣才能健康發展和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