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重申相關市場管理制度及打擊“非授權店”
發布: 2009-12-14 10:24:33 作者: 鳴仁 來源: 完美

公司自成立以來,一向倡導守法經營、誠信經營,同時為營造一個良好的經營環境做出了長期堅持不懈的努力,為了使完美事業能夠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公司現重申相關市場管理制度,并對現今市場上苗頭初現的非公司授權進行銷售完美產品的“工作室”、“瑪麗艷美容中心”及其他非法店鋪進行嚴厲打擊;對誘導他人以投資開設 “瑪麗艷美容中心/瑪麗艷美容工作室”或“瑪麗艷美容”連鎖店為市場拓展模式的不正當方法提出嚴厲指責。以上行為一旦查實,公司將給予最嚴厲的處理;若有危及公司及專賣店合法利益的,將不惜一切代價追究相關人士的法律責任。具體如下:
一、重申相關市場管理制度
1、重申鑒定“私店”的含義及特征:
⑴ 含義:凡未經公司授權,有固定場所并在場所內擺賣公司產品的,統稱為“私店”。
⑵“私店”的特征:
① 位于一樓、臨街的門市房;有或近似于“完美專賣店”、“瑪麗艷”的標準裝修,有“完美”字樣、“P”標志、粘貼有完美公司的海報;
② 名片印有經營地址及頭銜;
③ 室內展示有公司的產品或產品包裝盒;
④ 有營業時間、營業員及銷售公司產品的行為;
⑤ 臨街的培訓室、工作室、辦事處、課堂、分享室、事業中心、咨詢點、會議室、美容服務部等;
⑥ 在其它店鋪(如美容院、超級商場、商店等)中銷售完美產品。
2、重申瑪麗艷美容服務中心的設立要求:
⑴ 瑪麗艷美容服務中心不能單獨開設,須與公司授權專賣店掛靠且須獲得公司批準,設立的位置必須在所掛靠專賣店店鋪相鄰;
⑵ 瑪麗艷美容服務中心除美容產品的銷售與服務外,不得擺賣其他任何產品;
⑶ 瑪麗艷美容服務中心設立人必須參加過公司美容部(一個月)培訓并獲得畢業證書;
⑷ 不符合上述條款的,公司將視為“私店”,并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非授權店”的整改期限
從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10年2月28日止;
三、逾期未關閉者,公司將進行如下處理:
1、對于已領取完美VIP卡的會員所開設的“非授權店”一律視為“私店”,按《專賣店營運手冊》相關規定從嚴處理。
2、“非授權店”開設者為非公司VIP卡會員者,將考慮運用法律手段進行嚴厲打擊。
希望專賣店積極配合公司全面貫徹、執行國家相關的政策和規定,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規范經營。在完美迅速發展的今天,我們應清醒的意識到新機遇下所面對的新挑戰,專賣店應與公司攜手全力維護公司企業的形象、聲譽及和諧的市場經營秩序,努力提升自身銷售能力及業務水平;同時自律自愛,堅守信義。為完美事業的長遠發展,共同努力,共同拼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