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授權三忌
發布: 2010-01-21 09:29:17 作者: 袁非武 來源: 營銷傳播網

從管理和經營的角度出發,我們必須考慮合理授權。在授權過程中,有三大忌諱,需要我們的授權人(管理者)特別需要注意。
其一:不授權或假授權
很多企業和企業管理者,“為了授權而授權”,根本不清楚該如何授權,授多少權限出去,授權給誰,只是發個文件,口頭通知一下“授權”,然后就認為授權已經實現了。這樣的授權等于不授權,或者稱之為假授權。
假授權的表現主要有:
越級指揮。比如,某項工作,授權人明明已經在公開場合宣布授權給某某員工負責,卻在該員工負責期間,直接插手該項工作;包括直接直接該員工下面的直屬員工。類似這種表現,都屬于越級指揮,也是假授權的典型特征之一。
事無巨細,事必躬親。所有事情都要向自己匯報,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已經“授權”給某某員工,最后也必定造成該員工無法正常、充分行使自己的權限,最終的結果就是授權人(管理者)大權獨攬,一手遮天,所有事情還是由自己來決斷!
打模糊球,沒有正式的授權制度和文件。僅僅是口頭通知授權給某某員工,實際上所有工作還是要向自己來匯報,出了問題則“追究”下面員工的責任!這樣的情況也是假授權。
特忙。當某個領導長時間顯得特別忙碌的時候,就代表著這個領導根本沒有進行任何的授權,所有權力都集中在自己手中,所有的拍板都要由自己來定奪,所有員工的所有工作都要向自己匯報,因此這個領導就會顯得長期、持續的“忙碌”!當一個領導長期表現這種“忙碌”時,那就代表著這個領導沒有授權,或者只是假授權了!
以上種種,均屬于不授權或假授權的表現;這是我們授權人(管理者)進行合理授權時必須忌諱的第一條準則!
其二:授權給不合適的員工
原則上,授權比不授權好;但是,如果我們的授權,是授權給那些不合適的員工,這樣的授權反倒會誤事!
授權給不合適的員工,主要表現在以下三方面:
授權的員工對授權的工作或崗位沒有興趣。比如,某個員工喜好從事具體的專業工作,不喜歡從事管理崗位;我們如果強行安排他來負責某個管理崗位,那么該員工顯然內心會有抵觸情緒,授權的初衷就失效了!
授權的員工暫時沒有達到授權的工作或崗位所需的要求。比如:企業招聘一大批營銷新人,這個時候企業立即要求在這些新人中挑選營銷經理人選,顯然是不現實的——必須經過時間和實踐的檢驗,才能發現誰最適合擔任這個“營銷經理”角色!
授權的員工對授權的工作或崗位一竅不通。有些企業,“病急亂投藥”,以為是個人就能將營銷做好,隨意安插一些從來沒有做過營銷、對營銷一竅不通的財務、行政等人員擔任營銷要職,甚至還美其名曰“多用復合型人才”,這樣做的結果往往都遠遠背離企業的初衷,此處不一一列舉!
授權,必須選擇在合適的時機,授權給合適的人員!不能“亂點鴛鴦譜”,授權給那些不合適的員工,結果會適得其反!
特別補充一點:對于某些企業招聘的“空降兵”,建議先讓這些“空降兵”先熟悉、了解企業一陣子,然后才正式“授權”;否則,一開始就全面授權,后果有可能很糟!
其三:授權過大,危害甚大
授權,應該是逐步授權,而不能一下子將所有權限全部“授出去”。如果授權過大,被授權的員工無法一下子全盤接收這些“權限”,也無法迅速理清頭緒,必然導致很多工作脫節,影響企業正常經營。同時,授權過大,下面普通員工一時之間也反應不過來,對新領導的熟悉和適應也需要一個過程,在此期間很容易產生一系列惡果。
授權,必須把握好一個“度”。不能太小的授權,太小的授權就代表沒有授權;更不能太大的授權,太大的授權就代表害人害己害企業;適中的、合適的授權永遠是我們最佳的選擇。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授權,必須能放、又能收!收放自如,這才是真正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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