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發布打擊傳銷警示
發布: 2010-02-05 09:12:08 作者: 鳴仁 來源: 中華工商時報

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督管理局、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4日聯合發布七項“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警示”,提醒廣大人民群眾遠離傳銷、拒絕傳銷,發現傳銷活動及時舉報。
警示認為,傳銷行為的主要特征包括:交納或變相交納入門費;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上線從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中計提報酬,或以直接或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計提報酬或者返利。警惕傳銷組織打著“國家搞試點”“西部大開發”等旗號,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誘騙群眾參與所謂的“資本運作”或“陽光工程”等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兩部門提醒廣大人民群眾:如果發現傳銷活動,及時向發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公安機關舉報。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