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傳銷黑幕:兩任公安局長被發展成下線
發布: 2010-07-14 22:41:59 作者: 占才強 上官敫銘 來源: 南方都市報

“行業人才”解讀“封閉式運作”
次日上午,記者應約見到了蔣某所帶來的優秀“行業人才”。
這位30歲上下、戴眼鏡女士自我介紹說姓羅,去年上半年剛從湖南師大讀完碩士研究生,畢業后本來在長沙上班,去年經姑姑的一個朋友介紹,到了北海。
畢竟是研究生學歷,羅某的口才和理論都頗見功底。她滔滔不絕,時而深入時而淺出,向記者講解的主題是:“1040工程”既然是一項國家政策,卻為什么只能“封閉式運作”?
羅先舉例,“這個項目曾經在阿爾巴尼亞運作過,當時全國都來做,沒注意它的保密性,結果就崩盤了。為什么,就是因為全國的人都去做。”
羅說,“1040工程”的實施有一項規定,就是有五類人不能做:第一外國人不能做,第二少數民族不能做,第三是現役軍人和公務員不能做,第四是兩勞釋放人員不能做,第五是廣西本地人不能做。
“少數民族、現役軍人、公務員、兩勞釋放人員不能做這都好理解,因為有相應的政策約束。那外國人為什么不能做呢?因為我們在引進時,吸收了前蘇聯的教訓,怕資金流到外國去,導致國家崩盤。外國人做,卷跑了我們的資金,會危害到我國的金融。”
“廣西本地人不能做的原因,”羅某說,“國家把這個項目放在廣西,目的是吸引外地人口和外來的增量資金,發展北部灣經濟,而本地人做的話,這就相當于把一個人左口袋的錢放到了右口袋,沒有起到引進外來增量資金的作用。而且如果廣西本地人都知道有這么一個暴利的行業,都來做的話,還會導致當地社會的動蕩。”
羅進一步說,“正是因為這個項目規定五類人不能做,所以,要是對外公開的話,不僅外國人、少數民族有意見,認為歧視他們,引起外交糾紛和民族矛盾,就是廣西本地人也會鬧翻了天。”
“所以我們要做的這個項目,只能是封閉式運作。”羅某給出結論。
記者問:“那是誰規定的這五類人不能做?”在一旁的蔣某說:“是中央規定的,你可以慢慢去考察。”
為證明這確實是個封閉式操作的國家項目,羅還說,國家還專門為北海提供了廣西工商銀行的操作平臺。入伙及分配,都只能在指定的工商銀行開卡、轉賬和結算。據記者事后向北海市委宣傳部了解,在北海從事“資本運作”的“組織”,的確在工商銀行發現有運作跡象的“偏多”。但市委宣傳部同時解釋,這只是傳銷組織內部設計的一種欺騙性伎倆,造成“工商銀行暗地支持傳銷”的假象,其實是“無稽之談”。
“另外,”羅某還說,“我們這個行業還要向國家納稅,每筆入股資金里要拿出45%來,除管理成本外,部分用作國家稅收。”對此種說法,北海市委宣傳部也認為是“無稽之談”,“連工商注冊登記都沒有,他們怎么納稅?”
隨后羅某拿出紙和筆,向記者介紹“投入69800元,最后怎么變成1040萬”的計算方法。“它是一個幾何倍增的原理,我們采用的是五級三階制,五級是指組員、組長、主任、經理、老總,三階指的是三個晉升階段。”
看似一套非常簡單的理論,但計算過程卻非常繁瑣。羅用了三頁紙,花了近一個小時才大致完成計算流程,而記者聽起來卻依然如罩云霧。
通過計算,入伙的“組員”要收回“投資”,需要發展除自己之外的6名下線。而升到老總則需要發展29名下線。但升總后并非就能拿到1040萬,此時能拿到手的約15萬-20萬,升總后每月拿工資(10萬-99萬不等),直到拿滿共計1040萬的利潤,即“出局”,也就是“退休”。此時老總如果還想玩,可以再申購份額,從組員重新做起。
“1040萬只是一個虛擬數字,表示是過了千萬,并不是通過計算得來的。”羅某最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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