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安然到底“納”了誰家的“米”?
發布: 2011-06-20 16:17:45 作者: 直銷報道網 來源: 直銷報道網

山東安然納米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一家優秀的企業。在直銷行業,人們都知道這家企業目前還不是直銷企業,但是,其的經營方式卻是直銷模式。這幾年安然的市場業績很大,甚至比有的獲得直銷牌照的企業還要大。這就提出了一個問題:安然到底“納”了誰家的“米”?很明顯,安然“納”的是獲得直銷牌照的直銷企業的“米”,因為嚴格地說直銷市場是直銷企業的市場。
安然是一家已向國家商務部申請直銷牌照的企業,2006年7月10日在商務部網站上發表了申請直銷牌照的聲明。綠之韻獲得直銷牌照后,有小道消息傳出下一個獲得直銷牌照的是安然了,甚至還傳出安然已經獲得直銷牌照,只是還沒有正式對外公開。這些消息無從考證其真偽,但有一點,商務部已接納了他們申請牌照的所有材料,所以,安然也算是一個準直銷企業。但是,直銷法規是國家制訂的,直銷法規沒有規定說凡是遞交了直銷牌照申請后就可以做直銷,況且商務部在登載所有申請直銷牌照企業聲明時,就專門寫上了“本聲明不構成準許從事直銷經營活動的依據”的字樣。意思是說,在商務部網站上發表“聲明”是申請直銷牌照的一個步驟,具有公示的作用,但在未實際獲得直銷牌照之前,此“聲明”是不能作為從事直銷的依據。這就十分清楚地告訴我們,安然雖然是一家準直銷企業,但其目前開展的直銷是沒有法律法規和政策根據的,所以,安然在直銷市場上當然“納”的不是自己尋找的“米”,而是獲得直銷牌照企業的“米”。為什么?還是前文所說的理由:直銷市場是直銷企業的市場。
安然“納”了獲得直銷牌照企業的“米”,也不能完全怪安然這家企業,政府監管部門也是有責任的。如果說,我們的政府監管部門一開始就不允許準直銷企業進入直銷市場,也不會有許多“安然們”在從事直銷。另外,目前還有大量的沒有向商務部遞交直銷牌照申請的企業,也在做直銷,但真正得到查處的有幾家?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直銷管理條例》規定申請直銷牌照的企業必須要有三年以上的直銷經歷,如果不讓他們進入直銷市場,哪有三年的直銷經歷?所以,“安然們”進入直銷市場雖然是違規的,但造成這樣情況的責任,實際上應該由政府來負。這恐怕是安然“納”直銷企業之“米”給我們的一個深刻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