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紅盾杯2011年青島市打擊傳銷好攝影新聞評選活動”的通知
發布: 2011-07-29 09:18:09 作者: 佚名 來源: 青島新聞網

為更好地落實國家工商總局和山東省工商局部署,深入貫徹落實《禁止傳銷條例》,更好地發揮攝影愛好者在打擊傳銷宣傳工作中的作用,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執法環境,市工商局、市打傳辦、市攝影家協會決定聯合開展“紅盾杯2011年青島市打擊傳銷好攝影新聞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2011年7月1日起至2011年11月31日,以宣傳打擊傳銷工作為內容的攝影新聞作品,均可報評。
二、參評條件
1.輿論導向正確,積極宣傳黨和國家查禁傳銷的堅定立場、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規范有序的市場經濟秩序和平安和諧的社會秩序服務;
2.圍繞揭露傳銷欺騙性和給國家、社會、家庭、個人造成的嚴重危害等主要內容開展宣傳報道,曝光案件,發布警示,突出“打傳銷、反欺詐、促和諧”的主題;
3.貼近生活、貼近社會、貼近群眾,把握社會生活的本質和主流,著力反映社會生活中積極、健康、向上精神;
4.內容情趣健康,選題得當,形式新穎,符合真實、及時、生動的要求。
三、稿件要求
參評作品一式2份;報紙、雜志、網站發表過的作品須附發表過的原件一份;攝影作品需報送原創作品沖洗件1張和電子版1份,沖洗照片尺寸要求8寸,同時將照片的拍攝時間、地址和背景新聞用A4紙打印1份。上報作品應嚴格按要求報送,不符合上述標準者不予評選。
四、報評辦法
各區(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本區(市)打擊傳銷宣傳工作好攝影新聞作品收集、上報工作。
參賽者也可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將作品寄送青島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青島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青島市市南區漳浦路1號[農業銀行樓]215室),逾期不予評選。聯系電話:85730712郵編:266071
五、獎項設置
好攝影新聞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6名;組織獎4名。一等獎價值2000元獎品,二等獎各價值1000元獎品,三等獎各價值500元獎品,組織獎以各單位報送的稿件質量、數量為依據頒發證書。
六、評選組織及結果公布
青島市工商局、青島市打傳辦、青島市攝影家協會于2011年12月10日前組織評委會,對參評作品進行評審,公布評選結果并對獲獎作者給予獎勵。獲獎作品將在《青島晚報》發表。
青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島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青島市攝影家協會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