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審結涉案3.6億元天獅傳銷案 A級頭目張國頌黃文光被判刑
發布: 2011-09-27 09:29:56 作者: 李劍軍 來源: 荊楚網

23日,目前國內涉案受審人數最多的傳銷團伙案在孝感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完畢,黃文光等36名傳銷團伙骨干成員分別以“非法經營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和“非法拘禁罪”被判處15年至1年不等刑期,并處罰金500萬元至5000元不等。
2008年7月29日晚,漢川市110接到群眾報警:仙女山街道辦事處某宿舍一男子墜樓身亡。經查死者名叫虞天邦(男,23歲,廣西賀州人),被其女友汪某(女,18歲,湖南臨湘市黃蓋鎮人)騙至漢川參與傳銷,遭非法拘禁,逃跑時墜樓死亡。漢川市工作專班奮戰幾晝夜,抓獲了涉嫌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邱心強等8人。
隨后,漢川警方以此為突破口,組織100多名民警清查傳銷窩點,抓獲涉案人員80余人,遣散參與傳銷人員200余人,并先后抓獲該傳銷組織A級頭目張國頌和大A級頭目黃文光。
現已查明:黃文光從2004年在河南安陽開始加入傳銷組織,以“天津天獅生物有限公司”名義,發展人頭,收取人頭費,各級會員按組織內部結構分取錢財。該傳銷網絡十分龐大,涉及河南、湖北、陜西、湖南、廣西等多個省市區,網羅人員13萬余人,涉案價值3.6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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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都是“假天獅”常用的伎倆,為防止不明真相的人民群眾被蒙蔽和欺騙,特將“假天獅”傳銷組織的特征表現如下:
一、假借與天獅公司合作的名義進行欺詐活動。
二、采用“三商法”模式和“五級三階”制的獎金制度(分ABCDE五級)。
三、以好工作、好機會、好事業等各種謊言將親戚朋友騙到外省的傳銷窩點,軟硬兼施逼迫加入。
四、以灌輸“不勞而獲、坐享其成、快速致富”等迷魂湯對受騙人進行反復洗腦。
五、以拉人頭方式,每人繳納2800元到3900元不等的上線費,沒有產品或謊稱升到B級或更高級別后再給產品。
六、一般租用偏僻的廉價民房、采用寢長負責制,吃大鍋飯,睡大通鋪,生活條件惡劣。
七、采取外出貼身監督、扣押身份證、銀行卡、手機、錢物,對受騙人員進行人身和行動控制,甚至拘禁和毆打等。
八、將工商、公共安全專家部門對其進行打擊的行為說成是制造“負面”和保持“生態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