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文章:直銷規范必須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發布: 2011-11-04 09:54:35 作者: 歐陽文章 來源: 直銷報道網

剛剛結束的全國工商機關直銷監管工作會議提出了直銷企業在規范上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要求。我們認為,會議提出這一嚴格要求不是無的放矢,而是有所指的,直銷企業應該掂量一下這一要求的真正分量。
《直銷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大部分直銷企業在政府的領導下和工商機關的指導下,堅持規范直銷,受到了政府的表揚和社會的認同。但是,確實還有部分直銷企業存在著違規培訓、違規宣傳、超區經營、團隊計酬和營銷不透明、服務網點不完善以及信息報備不及時、不準確、不完整等情況。而這些直銷企業往往在向政府匯報工作和向社會承諾時,都說要嚴格按照直銷法規從事直銷。對政府和社會說一套,真正運作又是一套,這些企業實際上是在規范直銷中搞陽奉陰違,把直銷法規當“兒戲”。這樣的直銷企業雖然不多,但對整個直銷行業的形象有著嚴重的負面影響,加深了社會上一部分人“直銷就是傳銷”、“直銷企業就是一個拿牌的老鼠會”的種種誤解。這種言行不一、表里不一的情況影響很壞,已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視。我們建議,對在直銷規范中言行不一、表里不一的企業,政府工商機關應該找他們談談話,指出問題的嚴重性,讓他們盡快改變直銷規范中陽奉陰違、口是心非的錯誤做法。
國家工商總局直銷監管局負責人最近指出,直銷企業在直銷規范過程中必須要說、寫、做完全一致。什么叫“完全一致”?我們的理解是,直銷企業的規范,一定要做到對政府怎么保證、對社會怎么承諾,在實踐中就應該怎么做,千萬不能說、寫、做不一致。規范直銷能不能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這是直銷企業要不要、能不能做大做強做久的關鍵。凡是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直銷企業,他們的直銷一定會嚴格按照直銷法規的要求進行,具有做大做強做久的政策和法規保證;相反,凡是陽奉陰違的直銷企業,他們的直銷只能是“炒作型”的,不可能得到持久發展,更不要說做大做強了。可能有的直銷企業感到“委屈”,認為自己是在“創新營銷模式”。我們可以嚴肅地告訴這些直銷企業:企業既然申請了直銷經營許可證,就不要而且也不能擅自“創新營銷模式”,必須按《直銷管理條例》的規定去運作。不然,直銷企業就很有可能走上違規甚至是涉嫌傳銷的歪門邪道,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我們發現,有的企業直銷規范工作由于言行不一、表里不一,受到政府嚴處和媒體曝光后,就到處找關系公關。這實際上是他們言行不一、表里不一的繼續,企圖以所謂的“公關”來解決他們存在的違規問題。這種“公關”實際上是與“溝通”根本不同的。我們提倡直銷企業與政府和媒體溝通,溝通的目的是進一步規范直銷,促進直銷企業的健康發展。但是,在直銷規范中我們要的是真正的“溝通”而不是所謂的公關,因為這種“公關”從本質上說是為了掩蓋他們的違規或涉嫌傳銷的事實。對于這樣的“公關”,政府有關部門和媒體不要被所謂的“利益”(主要是指公關費)所迷惑,一定要嚴肅指出他們違規的事實,引導他們自覺規范直銷,走上健康發展的陽光之路。
總而言之,直銷企業一定要珍惜來之不易的行業發展局面,加強自律,依法直銷,從是否遺害經濟發展、是否遺害消費者權益、是否遺害社會安定的“三遺害”上考慮直銷規范的重要性,堅決防止和杜絕傳銷邪教向直銷滲透,言行一致地做直銷規范的促進派,表里如一地做直銷健康發展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