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工商公安聯手打掉"中國明明商"傳銷組織
發布: 2012-02-23 17:38:03 作者: 紀殿國 來源: 水母網

昨日,本網報道記者臥底牟平非法組織的暗訪報道《“交上4010塊,兩年能掙300來萬”》,披露“中國明明商”打著組織籌建“中國全民借助銀行”的幌子,以拉人頭的方式辦理所謂“全民借助銀行卡”。根據記者臥底的錄音和視頻等證據,牟平工商分局執法人員會同牟平公安昨日進行了查處。經市工商局相關專家認定,該窩點人員涉嫌詐騙,將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記者陪工商執法人員進窩點暗訪
昨天,接到YMG記者反映的牟平工商分局執法人員、牟平公安分局民警與記者一起制訂了一套周密的調查方案。其余的執法人員分散在小區附近等候。
上午,記者與牟平工商局一位身著便衣的執法人員一起來到富海新城的“中國明明商”窩點,經過一番電話聯系,記者與李姓男子再次接上了頭———他們還不知道當天的報紙報道。
進了門,家里坐著的還是講解的那個婦女。看到記者又帶過來了“新人”(工商執法人員),他們顧不得介紹怎樣才能加入這個組織,直接就向“新人”講起“中國明明商”現在在牟平區發展得如何如何的好。
“這兩天晚上填表都填到半夜 ,準備上北京。”李姓男子告訴“新人”,“咱牟平這幫每個月進三四百人。 ”
面對“新人”,那個婦女表示他們有來錢的短信證明。在這位婦女的手機上,“新人”看到一條農業銀行發來的、存進某卡號款項的信息,但這部分錢究竟是下線打過來的入會費還是真如他們所說的“工資收入”,則無從考證。
這個婦女又說:“其實加入‘中國明明商’最有誘惑力的是,能得到一張‘全民借助銀行卡’,有了這個卡在手,將來真就什么也不用愁了。”
執法人員現場查處“中國明明商”
初步掌握證據后,暗訪的工商執法人員向在外面蹲守的工商、公安人員發出了行動信息。在居民樓外的執法人員得到行動信息,迅速沖了進來,迅速控制了窩點內所有“中國明明商”的人員和資料。
“這都是朋友,來玩。將來要成立和諧文化俱樂部 。”面對執法人員,幾個人說。
執法人員闖進來時,那個講解的婦女正拿著一摞交錢的登記表講得頭頭是道,看到執法人員,她隨即將表送到另外一間屋子里,被執法人員阻止。
在執法人員的要求下,這位婦女拿出了大藍皮本,里面夾著厚厚一摞寫有“全民借助銀行契單”字樣的單據。
那個婦女不承認這些契單上的人已經交了錢。執法人員隨意抽出一張,按照上面的電話號碼撥了過去,證實契單上的人已經交了4010元錢。
這摞表里蓋有“全民借助銀行服務中心”和“和諧文化俱樂部管理委員會”兩種印章,執法人員問她這些印章是從哪里來的,婦女支支吾吾。
婦女告訴執法人員,“中國明明商”在牟平的負責人叫楊某某,但對于錢到底打給了誰,她卻不肯說。
執法人員在現場發現了兩張“中國農業銀行銀行卡存款業務回執單”,兩張單據顯示,匯款人都為“于秀娟”,收款人一個為“石學寧”,另一個為“陳永芬”,匯款總金額一個為116290元,一個為168420元。
執法人員對部分涉案物品進行了暫扣,并開出了“實施行政強制措施通知書”,隨即將現場人員帶到工商局進一步調查。
涉嫌詐騙案件將移交公安機關
昨天下午發稿時,記者從市工商局牟平分局獲悉,由于涉案人員頗多、涉案金額較大,牟平工商已將此事上報給市工商局。
牟平工商分局公平交易局副局長王輝告訴記者,經初步判定,此案與傳銷特征不符合,很可能涉嫌詐騙,將移交給公安經偵大隊。國家頒布的《禁止傳銷條例》規定下列屬于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經市工商局法律專家判定,此案與傳銷特征不符,其4010元收費沒有固定投向,也不屬于金字塔類型的傳銷組織。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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