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銷行業從績優到質優的必由之路——兼談直銷企業的社會責任
發布: 2012-04-08 08:50:39 作者: 楊謙 來源: 楊謙博客

“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一詞起源于美國。1899年美國鋼鐵集團公司的創始人安德魯·卡內基出版了《財富福音》一書,第一次提出了“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
最為廣泛接受的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當屬卡羅爾提出的金字塔概念。他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是指特定的社會對企業所寄托的經濟、法律、倫理和自由決定(慈善)的期望。社會不僅要求企業實現其經濟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夠遵法度、重倫理、行公益,因此,完整的企業社會責任包括企業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倫理責任和慈善責任。經濟責任是企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社會責任;作為社會的一個組成部分,社會支持企業承擔生產性任務、為社會提供產品和服務,同時也要求企業在法律框架內實現經濟目標。同時,企業肩負著必要的法律責任。雖然企業的經濟和法律責任中都隱含著一定的倫理規范,社會公眾仍期望企業遵循那些尚未成為法律的社會公認的倫理規范;社會通常還對企業寄予了一些沒有或無法明確表達的期望,是否承擔或應當承擔什么責任完全由個人或企業自行判斷與選擇,這是一類完全自愿的行為,例如慈善捐贈等,卡羅爾將此稱為企業自行裁量責任。從企業考慮的先后次序及重要性而言,卡羅爾認為這是金字塔型結構,經濟責任是基礎也占最大比例,法律的、倫理的以及自行裁量的責任依次向上遞減。
20世紀90年代以來,企業社會責任運動逐漸導入中國,其推動力主要為在華的跨國公司。原因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和形象,避免跨界文化沖突引發的矛盾。隨后,中國本土企業也逐漸認識到履行社會責任是企業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開展經營的必然要求。同時,國家相關機構出臺了一些相關操作性標準,如國資委發布的《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標準草案》和《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深圳證交所發布的《上市公司社會責任指引》等,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提供了切實可行的方法和方向。
一般說企業社會責任是指企業要在對所有者負責、追求利潤目標的同時,還要對員工、用戶、伙伴、社區、政府等利益相關方負責,對自然環境及子孫后代負責,追求可持續發展。直銷企業的社會責任有一般企業社會責任的共性,也有直銷行業自己的特點。其特點主要在于直銷企業的利益相關者與一般企業存在一定的差異。對直銷企業而言,對企業所有者(股東)負責是不言而喻的,對用戶和社區負責也是共同的,但是對直銷行業而言,伙伴就不僅僅是一般的供應商或其他利益相關者,而是大量的直銷員。他們不是企業的員工,但卻是直銷企業最重要的依靠力量,其攸關程度絕不亞于員工,而這個群體的存在,使得直銷企業對政府的責任也體現出高度的相關性。
結合直銷行業的這些特點和中國的實際情況,我認為,直銷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應該包括四個方面:經濟責任、法律責任、誠信責任與和諧責任。其中,經濟責任是基礎,法律責任是保障,誠信責任是根本,和諧責任是目的。四個方面責任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同等重要。
經濟責任是企業最基礎的社會責任,是指直銷企業對國民經濟增長、直銷企業效益實現、個人就業和成長、產品和服務的提供等方面所應承擔的責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直銷企業以特殊的營銷渠道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服務,2011年銷售額超過700億,向國家繳納可觀的稅收;為數百萬人創造了靈活就業機會,也提供了大量的就業崗位,并向從業人員提供了具有競爭力的薪酬福利。
直銷企業法律責任對直銷企業來說具有特殊的意義。在中國,直銷行業受非常嚴格的法律約束,為直銷企業設立了較高的進入門檻和經營要求。根據《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的要求,法律責任主要包含依法設立直銷企業、合法經營,保護直銷員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及堅決杜絕傳銷行為三個方面。對日常經營的規定,則貫穿了招募、培訓直銷員的全過程。在保護直銷員和消費者權益方面,法律賦予相對強勢的直銷企業一方更重的責任。為避免傳銷,直銷企業必須制定內部規章防止經營模式異化為傳銷。
誠信責任是直銷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要組成部分,直銷行業的銷售模式有別于傳統行業,絕大多數交易是在直銷員與消費者之間面對面進行,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因此,銷售誠信是直銷行業持續發展的要求,也是保障消費者權益、履行社會責任的表現。
直銷企業的和諧責任是新時期直銷行業社會責任中的有機組成部分。和諧責任主要體現在處理與社會的共存關系,以及協助政府創造一個與時代要求相符的文化氛圍方面。具體涉及環境保護、公益活動兩個部分。直銷行業的和諧責任是依據中國社會現實及行業特點而重構的一項責任,其履行以經濟責任、法律責任、誠信責任為基礎,是直銷企業社會責任的集大成體現。
2005年《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頒布實施以來,已經有超過30家企業獲得了直銷經營許可,直銷行業的規范經營有了長足的進展。同時,直銷企業注重履行社會責任的形象也正在得到社會的認可。不過,要做一個令人尊敬的企業,做一個令人尊敬的行業,直銷企業和行業還有相當的差距。業績的增長,規模的擴大,都還不足以使一個企業、一個行業令人尊敬,只有當這個企業和行業所秉持的商業倫理為社會認可,所扮演的社會公民角色為社會接受,才能走向令人尊敬的境界。所以,監管部門把督促直銷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不僅順應社會對直銷企業的期待,也是直銷行業自身發展從量的擴張到質的飛躍的必然選擇。
如何督促直銷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我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進一步樹立和提升社會責任意識,把履行社會責任作為企業戰略的組成部分。從整個社會看,其實對社會責任的理解還存在一定的偏差,例如重視把社會責任作為策略加以運用,忽視把社會責任引入企業戰略管理;重視單項公益活動,忽視企業整體的商業倫理建設;重視社會責任的宣傳效果,忽視社會責任的持久履行。所以,直銷企業要主動實施企業社會責任戰略,并將其納入企業的戰略目標管理。也就是說,企業戰略框架中不僅有促進發展生產、提高效益的理念,還要體現遵守法律、誠信規范經營,尊重人權和勞工標準、保護勞動者權益,改善就業、環境保護、熱心公益事業和促進社會穩定等方面應盡的責任,這樣,才能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監管部門可探索企業社會責任指標考核體系,對直銷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狀況進行考核,督促直銷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盡管企業社會責任已經有國際通行的標準(SA8000),但直銷企業的特點需要在對直銷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方面有一些特殊評價標準。例如,直銷企業大量的直銷員存在,既是其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一個難點,也是其社會責任影響力的重要載體。所以需要根據直銷企業的特點,總結近幾年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根據社會對直銷企業的期待和要求,建立一套明確、具體、可操作的企業社會責任指標體系,明確企業社會責任的范圍,確定評價企業社會責任的各項指標,從實現社會責任目標角度衡量企業績效和進步,以此增強企業社會責任管理的可實施性。
促進行業自律組織建設,引導行業履行社會責任。經驗表明,一個行業的商業倫理建設,對于行業內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有促進和約束作用的。所以行業協會可以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方面扮演重要角色。例如在中國,直銷和傳銷的區別雖有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界定,但更需要行業組織在其中發揮作用,行業內的經營者對于這種差別認識的更清楚,行業整體的自律更容易發揮作用,有利于明確合法直銷和非法傳銷的界限。所以,逐步創造條件組建行業組織,對于建設一個共同履行社會責任的平臺是非常有益的。(3月28日某次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座談會上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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