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市出臺舉報傳銷活動獎勵最高達10萬
發布: 2012-10-22 08:29:34 作者: 廖勝華 龐龍 來源: 新華網

為了進一步加大打擊傳銷工作力度,提高群眾舉報傳銷活動的積極性,拓寬傳銷案件線索來源,最近,來賓市人民政府出臺《舉報傳銷活動獎勵辦法》,對舉報傳銷活動獎勵最高達10萬元。
《獎勵辦法》共有17條,分別對獎勵范圍、舉報類別、獎勵標準、舉報方式、舉報電話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對舉報傳銷活動類別分為一般舉報和4個有功等級舉報,4個有功等級又劃分為一級舉報、二級舉報、三級舉報、一級舉報。對舉報有功人員、根據不同舉報情況,依據執法機關查獲案件的重要程度、案件大小,一次性給予獎勵。對于一般舉報,按每舉報1件給予獎勵200元,其他按照案值給予獎勵,對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原則上不超過10萬元。
該《辦法》規定:獎勵舉報有功人員的獎金由受理舉報案件的行政執法部門向市打擊傳銷指揮部申報,經市打傳指揮部核批后由相應行政執法部門負責頒發。獎勵舉報有功人員的獎金從市財政安排給市打擊傳銷指揮部的打傳辦案經費中列支。
該市“打傳辦”工作人員說,通過重新制定《舉報傳銷活動獎勵辦法》,主要是達到三個目標,一是表明市政府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打擊傳銷活動的決心,并采取有力措施,鏟除一切適宜傳銷生存的土壤和溫床,徹底根治這一“毒瘤”,只要傳銷活動一“露頭”,就堅決打擊;二是提高市民參與打擊傳銷活動主動性和積極性,構建“群打、群防、群舉、群宣”工作格局;三是暢通打擊傳銷舉報網絡,為工商、公安等執法部門提供有效打擊傳銷活動線索,發現一起,快速出動,堅決鏟除。(廖勝華 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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