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利中國式直銷到底掩蓋了什么?
發布: 2013-06-05 10:14:39 作者: 樂爾昇 來源: 光明網

“挖地溝”、“拉人頭”、“無證培訓”、“亂收費”……安利中國亂象叢生。而所謂的“團隊計酬”及安利默許的“跨區域經營”,更讓一位有十年安利直銷經歷的“高級客戶主任”質疑,安利中國直銷模式涉嫌傳銷。“做了一場噩夢”、“地獄之旅”——山東煙臺人劉月映用這樣激烈的字眼來形容她的十年安利直銷經歷。(據中國日報網2013年5月29日報道,本站轉發地址,點擊進入)

無直銷員培訓資格人員在講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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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公布的《直銷管理條例》和《禁止傳銷條例》明確禁止團隊計酬和網絡直銷。《直銷管理條例》規定:“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只能按照直銷員本人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而《禁止傳銷條例》則將“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列入傳銷行為。在《直銷管理條例》出臺以前,安利公司每個月末給劉月映發放的獎金,每項都有明細,但直銷法出臺后,安利改為分兩次分別在月初和月末發放傭金,月初發銷售傭金獎,月末發其他11項獎金,合起來稱為市場推廣費,且不再有各獎項明細。雖然獎項的名稱改變了,但是老安利人都知道這一項制度不過是新瓶裝舊酒罷了。中國反傳銷協會會長李旭對此曾明確指出,安利“采取了團隊計酬的模式”,“實際上是不規范的直銷企業”。
無論安利發放的傭金與獎金的名目與頻率如何變化,我們都可以從中看到團隊計酬的影子。一是,《直銷管理條例》出臺前后,安利改變了傭金與獎金發放的模式,并且將11項獎金合并稱為市場推廣費,不再有明細出現。為什么恰恰在條例出臺后安利做出了這些改變,恐怕并非巧合這么簡單。因為如此一變,既沒有改變原有的計酬方式,又掩蓋了條例所禁止的計酬模式,事實上只不過是化零為整,瞞天過海的一個伎倆罷了。
再者,若發展下線與劉月映的利益毫無關系,而直銷商又如此執著和迫切地發展下線,這顯然自相矛盾。而事實上,從劉月映給出的收入計算方式來看,她的收益與發展下線的數量及其銷售額成正比例。由此可見,雖然安利的表面文章做得似乎滴水不漏,但其始終沒有擺脫團隊計酬的影子。
而在安利經銷商這個環節,暗藏20個層級的獎金播出率總計達到了稅后營業額的54.3%,實際上遠超直銷法規定的“傭金封底在30%”的標準,這又是安利與法律打太極的一個手段。
另一方面,安利既然自稱是直銷,那么對于直銷員的培訓則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因為產品是通過直銷員直接到達消費者手中的,直銷員本身就代表著公司的形象。按《直銷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直銷企業應當向符合規定的授課人員頒發直銷培訓員證,并將取得直銷培訓員證的人員名單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但安利卻組織無證人員對直銷員進行培訓,甚至公然違反法律規定,巧立名目向培訓人員收取費用,這又與條例規定格格不入。
變相的計酬模式,暗藏的超高傭金封底,不規范的培訓手段……這一切都使得安利表面上看沒有違反任何法律規定,但事實上安利中國一直都在用各種手段來規避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反而更靠近相關法律法規所禁止的經銷模式。如此一種處處變相掙脫法律束縛的經銷模式,揭開其華麗的外衣,展現出來的是走樣了的直銷的影子。(樂爾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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