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獵首”行動破獲非法拘禁案25起搗毀傳銷窩點474個
發布: 2016-07-15 09:53:19 作者: 王春 來源: 法制網

《法制日報》記者從7月13日浙江省公安廳召開的打擊傳銷“獵首”專項工作發布會獲悉,專項行動從今年4月起歷時2個月,是浙江省公安機關在打擊傳銷犯罪工作機制的一次創新,截止6月底,全省共出動警力2800余名,破獲傳銷案件及因傳銷引發的非法拘禁案25起,搗毀傳銷窩點474個,刑事拘留傳銷骨干頭目257名,遣散傳銷參與人員1286名。
浙江省公安廳副廳長王海仁介紹說,此次專項行動的工作機制的創新,主要體現在三個“首次”上,首次在全省范圍內深度應用大數據研判“聚集式”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線索,首次采用省廳集中研判、市局二次研判、縣局精準打擊三級聯動作戰模式,首次實現涉案線索破案率100%,骨干頭目無一漏網,傳銷窩點精準清除,傳銷網絡徹底瓦解。
近年來,全省公安機關充分發揮打傳主力軍的作用,持續高壓嚴打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當前,浙江“聚集式”傳銷違法犯罪活動高發、多發的勢頭得到有效遏制,但個別地方仍出現“死灰復燃”現象。
浙江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總隊長蔄牛分析說,主要原因是傳銷組織反偵察能力提升,傳銷活動更趨隱蔽、組織更趨嚴密,其犯罪手段呈現出“三個轉變”:一是“洗腦”方式發生轉變。二是聚集方式發生轉變。三是資金交易方式發生轉變。
據介紹,“洗腦”方式由原先單一的暴力“洗腦”升級為感情“洗腦”、理論“洗腦”;“洗腦”模式從過去的“大班教學”演變為“小班教學”,甚至“一對一”“面對面”,提升“洗腦”效率,縮短“洗腦”時間;“洗腦”課程設置更趨系統化、專業化,如專門設置了傳銷活動所謂“合法性”的解讀及如何對抗執法部門等課程。
傳銷窩點由已往一地多點分布演化為跨區域設置、多點分布、遷移頻繁,且傳銷人員定期交叉暫住。傳銷骨干頭目也由本地管理轉變為異地指揮,分級管理,定期巡查。
資金由銀行柜面轉賬向網銀等方式轉化,有的使用現金交割。基于上述“三個轉變”,使得傳銷組織更加嚴密、傳銷體系更加多變、傳銷層級更加模糊、傳銷人員更加分散,給公安機關發現、查處傳銷犯罪活動增加了很大的難度。
針對傳銷線索發現難問題,浙江省公安廳相關職能部門整合了全省相關情報信息,結合傳銷團伙研判模型,集中研判出涉及杭州、寧波、湖州、嘉興、紹興5市,共10條具有規模性的傳銷團伙線索。各地也根據“獵首”專項工作的總體部署,通過排摸、研判,主動發現涉傳線索10余條。
浙江省公安廳建立了省、市、縣三級聯動作戰模式,即省廳集中研判生成傳銷團伙線索;市局開展二次研判;縣級公安機關在省廳、市局的基礎上,按照“打大、打深、打精”的要求,開展縝密偵查,精準鎖定骨干頭目,固定收集證據,并組織破案收網。
4月25日省廳交辦線索后,德清縣公安機關僅用了23天就摧毀了盤踞在本地的一聚集式“拉人頭”傳銷團伙,搗毀窩點19個,抓獲57人,刑事拘留6人。最晚破案收網的也就用了兩個月不到的時間。
各涉案地公安機關相關警種聯動、合成作戰,精準鎖定傳銷頭目骨干,為破案收網奠定基礎。省廳集中研判的11條傳銷團伙線索,除1個團伙因參與人數未達追訴標準移送市監部門行政處罰外,其余10均破案收網。
此外,頭目骨干無一漏網。行動中,共抓獲頭目骨干145名,均被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搗毀傳銷窩點363個。除個別傳銷頭目在異地實施抓捕外,絕大多數骨干頭目均在本地巡查時被統一抓捕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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