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梁志毅:加大對傳銷違法犯罪懲處力度
發布: 2017-03-10 09:21:47 作者: 佚名 來源: 中國警察網

“傳銷違法犯罪不僅嚴重擾亂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還直接威脅社會的和諧穩定。”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副局長梁志毅建議,加大對傳銷違法犯罪懲處力度。
在刑事法律層面,梁志毅建議,降低立案追訴標準,提升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刑事打擊效果。梁志毅指出,相關法律規定的追訴標準過高,從基層部門辦案實踐來看,傳銷組織已經由大規模聚集轉變為“家庭”形式的小規模聚集,一個聚集點人數在10人左右。對此,梁志毅建議,將立案追訴標準修改為“組織內部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在二十人以上或者層級在三級以上的”,同時將“三級以上且三十人以上”作為情節嚴重的情形,從而在刑事法律層面加大懲處力度。在行政處罰層面,梁志毅建議,除了參與傳銷的人員,對其他構不成犯罪的人員予以行政拘留。
梁志毅認為,應將傳銷人員區分為一般的參加者和組織策劃者。沒有發展下線,僅僅是參與傳銷的人員是一般的參加者,對該部分人員以教育、遣散為主;發展下線但尚不構成刑事犯罪的組織策劃者,一律適用行政拘留,加大懲處力度,形成對組織策劃者的全方位打擊。
“傳銷者大多已經被洗腦,社會適應能力較差。”梁志毅還特別提到,在打擊傳銷違法犯罪的同時,應對傳銷參與者進行心理干預,防止他們“重操舊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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