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經偵公布微商傳銷四大特點:炫富吹牛、“免費獲利”等
發布: 2018-05-10 09:08:18 作者: 佚名 來源: 澎湃新聞

近期,一些打著微商旗號從事傳銷違法活動案件被查處和曝光,其參與人數眾多,表現形式多樣,被騙資金動輒數億,有廣泛的社會危害性,引起了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的高度關注。

在5·15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經濟犯罪宣傳日到來之際,廳哥帶大家看看究竟什么是微商網絡傳銷?消費者又該如何防止被騙呢?
當前微商網絡傳銷的形式
微信朋友圈刷廣告可以說是大家司空見慣的現象,有的朋友圈經常收到“業務網絡招商加盟”“多層分銷”“消費賺錢”“積分返利”等等誘人的項目介紹,宣傳低投入高回報,交數額很少的加盟費就可以成為會員,成為消費商。成為會員就可以發展下級代理,通過層層發展代理,賺取高額推薦獎、提成獎等等。
這種騙局一開始利用低投入先讓初加入者嘗點甜頭,然后再引導他們繳納更高級別的加盟費,配置更多的產品。至此,很多人就容易入局,幻想著賺大錢。這是當下網絡微商傳銷的一些表現形式。
如何識別微商傳銷
微商傳銷,就是組織者或經營者與被誘騙對象不見面,依靠智能手機,通過微信群、社交軟件群、公眾號平臺進行洗腦、輔之以部分線下活動,打著“網絡營銷”“電子商務”“遠程教育”“分享經濟”等噱頭虛假宣傳,拉人頭發展下線,引誘人購買商品或繳納會費的違法活動。
不管傳銷組織如何變換手法偽裝自己,只要同時具備以下兩點就涉嫌傳銷:
第一是繳納一定費用或購買產品取得會員資格;
第二是發展人員形成上下線關系,并以下線數量或者下線的銷售業績為計算報酬的依據。
微商傳銷的“言論”表現形式
➤一些微商宣稱“我們不是拉人頭發展下線,而是向別人推薦生意,推薦人憑勞動得到公司給付的推廣費”。
➤宣稱“傳銷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我們不限制人身自由,不強制消費,只是利用朋友和朋友關系進行推廣,所以不是傳銷”。
➤以某種商品作為載體,依靠精美的包裝,宣稱“功能完善、質量最優、市場前景廣闊,只要交錢加入很快就能賺大錢”。
➤把微商傳銷說成是分享經濟的新模式,互聯網+大背景下的連鎖營銷,是又一次的資金大洗牌,是最后一次賺錢的機會。
微信網絡傳銷的特點
一是宣傳低投入高回報,只要投入少量資金就可加盟,通過發展下線可以快速掙錢。
二是宣傳“免費獲利”,一些微商打著“消費增值”的幌子,宣稱“消費不用花錢,免費購買商品”、“消費=存錢=免費”、“消費滿500返500”等,欺騙性強,誘惑力大,引誘不少人上當。
三是微商傳銷通常推薦某個商品或項目時,利用會員優惠折扣、分享到朋友圈返現等手段,吸引人們加入,但商品的質量得不到保障。類似化妝品、美容美體器械、玉石之類的商品,普通人很難判斷真偽。這些微商真正賺錢不是靠零售,而是靠發展下線代理商,各級代理商之間會收取不等的加盟費,以此賺取巨額差價。
四是炫富吹牛,虛假交易,打著政府扶持、重點項目、中央部委等特批的旗號,甚至會告訴你,只要加入我們這個項目,將會在人民大會堂啟動開會等等。還有的微商傳銷者宣傳自己代理的產品交易量大,實際是使用電腦軟件自動生成的截圖,而這些交易實際并不存在,發貨時間、地點都是假的,這些虛假交易截圖給人所謂的“虛假繁榮”。
警方提醒
廣大市民要記住天上不會掉餡餅,付出才有收獲。在遇到朋友圈和網上推送的投資消費廣告,一定要多看看是否有上述特點,只要有一點符合條件就可能涉嫌傳銷,遇到問題和困惑時,可以向工商、公安部門了解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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