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現“微傳銷” 檢察官:誤入其中可能被追責
發布: 2018-07-20 09:39:30 作者: 楊晗 來源: 西部網

“微商”這個詞相信大家并不陌生,每個人的朋友圈幾乎都有一些在網絡上賣東西的人?赡欠窳粢獾剑渲杏行┤司统0l布一些半年買奔馳,一年全款買房等消息。檢察官提醒,這可能涉及“微傳銷”。
小華是一名剛剛畢業的大學生,在朋友圈里經?吹接腥俗鑫⑸藤嶅X,她也很快加入,并拿錢購買了產品?蛇\營了之后才發現,根本不像剛開始了解到的那么賺錢。于是她向團隊進行請教。
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檢察院公訴部檢察官孫佰明:“管理者說,你可以采用繼續拉其他人頭拉下線的方式,把貨再賣給這些下線,然后你可以從他們身上去提錢,我們也可以教你今天刷了多少單,發走了多少貨,還有這些訂單我們都可以幫你造好。”
檢察官說,最近出現的這種情況,就屬于典型的“微傳銷”,表面上與微商十分相似,其實就是一種傳銷模式,盈利靠拉人頭發展下線。微傳銷不是從消費者手上賺錢,而是將產品代理,掙代理費。貨不是賣給了消費者,而是賣給了代理。
孫佰明:“最后依然形成了傳統傳銷行為當中的金字塔模式,最終就是站在最上面的金字塔頂端的人為高級代理者,獲得了受益,而下面的中級、下級代理者均遭受了錢財上的一種損失。所以說,不管說是從他入會的方式,繳納費用的方式,還是發展下級會員的方式,以及最終騙取財物的方式,均是和傳統傳銷也就是我國刑法第224條之一所規定的傳銷的基本特征是相似的,均應當對組織者、領導者處以刑法上的打擊。”
檢察官提醒,消費者要及時擦亮眼睛,避免被高利益蒙蔽,加入到“微傳銷”中,輕則財產受到損失,重則還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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