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幣“瑞波幣”也涼了!梧州警方抓獲10名頭目
發布: 2018-11-26 09:26:08 作者: 佚名 來源: 南天一劍

“不要問我能賺多少,當你問這句話的時候,你的思想還停留在給別人打工的階段,我只是你的倉庫,能掙多少得問你自己想掙多少!”
類似的話語
相信很多小伙伴們都聽過
其實這是一句經典的“傳銷式名言”
在互聯網環境下,
傳統的傳銷組織紛紛“改槍換炮”
轉型成了新型的網絡傳銷。
傳銷的手段和口號也在不斷的翻新,
隱蔽性越來越強,
偷換概念的能力也越來越大……
通過介紹他人加入一網絡平臺購買“瑞波幣”,并在網絡虛擬的“商城”收取特定金額作為入門費,騙取9000多人注冊加盟,誰能想到手里的虛擬幣竟然是傳銷幣!近日,蒙山縣警方在梧州市公安局的周密部署下,一舉抓獲涉嫌組織領導網絡傳銷的犯罪嫌疑人10名,成功破獲“6·20”特大網絡傳銷案,涉案金額5億余元。

今年初,梧州市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吳某某等人通過介紹他人加入一網絡平臺購買“瑞波幣”,并在某商城收取特定金額作為入門費。該商城的會員層級排列分明,同時以高額回報作為引誘,讓會員不斷發展下線,從中騙取巨額財物。
具體操作模式
step1:投資8000元就可以成為一星會員
step2:商城上注冊的會員共分為5個級別,并以“金字塔”式結構發展層級,投資240000就可以成為五星會員
step3:注冊一款APP某商城會員
step4:通過拉人頭發展下線獲取收益

經查,犯罪嫌疑人鄭某炎、王某立等人在互聯網上搭建某商城,通過在該商城上進行VIP會員注冊,后到某平臺購買“瑞波幣”虛擬貨幣,同時以獲得消費獎、組織獎、互助獎、互利獎等高回報、高收益的方式誘騙他人發展下線。
警方了解到,該商城要求參加者注冊充值成為VIP星級會員,以此獲得購買“瑞波幣”及發展會員獲得獎勵的權利。老會員需要推薦新會員才有獎勵,具有很明顯的上下級關系,會員發展人員后根據層級排布,形成金字塔式的等級結構。該商城注冊會員9千多人,涉及廣西、廣東、福建、湖南等20多個省市,涉案金額5億多元。

警方進一步調查發現,鄭某炎、王某立等8人為網絡傳銷組織的骨干成員。在該商城上注冊的會員共分為5個級別,并以“金字塔”式結構發展層級。在梧州市,以吳某梅為首發展的下線超過三層三十人。

注冊投資8000元就可以成為一星會員,注冊投資240000就可以成為五星會員。該傳銷團伙以個人投資金額的多少來劃分等級,投資金額從8000元到24萬元不等。
該商城還設有消費獎、組織獎、互助獎、互利獎等獎勵。根據該商城的規則,會員完成一次直推新會員即可獲得消費獎,完成兩次直推新會員才能獲得組織獎,下線會員繼續發展新會員加入,上層會員則可以得到互助獎或互利獎,會員星級越高可獲得下層會員的互助獎及互利獎的層數越高,五星會員最高可獲得下邊9層會員的互助獎及互利獎。獎金不封頂,達到投入資金5倍則需復投。

經過歷時3個多月的偵查,梧州公安機關掌握了鄭某炎等人組織、領導傳銷犯罪的重要證據。

10月30日,在梧州市公安局的統一指揮下,蒙山警方組織60余名警力奔赴廣州、梧州兩地對“6·20”特大網絡傳銷案嫌疑人實施抓捕,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0名,查處涉案窩點4處,暫扣涉案物品一批。

截至目前,警方刑事拘留12人,凍結涉案資金2400多萬元。經審訊,吳某某等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吳某某等1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蒙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深挖擴線中。
隨著虛擬經濟、金融創新日益活躍,“互聯網+”等新經濟概念和模式延展,以電子貨幣、電子商務為特征的金融運營體系在帶給人們方便快捷的同時,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平臺從事傳銷違法犯罪活動也逐年增多,傳銷模式升級換代傍上“互聯網+”,并且傳銷手段頻頻出現“新變種”。
1、誘惑力十足的“誘餌”。
網絡傳銷時常變換“傳銷噱頭”,往往都是打著“資本運作”、“新型電商”、“股票分紅”、“會員制”等旗號,利用互聯網金融、P2P等新概念來偽裝,以“網絡管理員”、“金牌會員”等網絡流行稱謂來標榜資本運作和電子商務,用虛構項目、虛擬貨幣、軟件程序等,吸引投資人以及發展人員為多獲得收益、獎金,瘋狂“拉人頭”。
2、假裝溫馨的“親情友情”。
大玩溫馨營銷服務策略,利用各種交友軟件,假借交友的名義與他人聊天,往往在能夠較短時間贏取到信任,并且通過交流家庭、環境、信念,放大人們潛意識中對現實生活的不滿,而傳銷活動的組織者往往也裝扮的外表光鮮、頭頂光環,事業成功且樂于助人,使人易產生崇拜感從而樂于接受溝通的信息。
3、難以抗拒的“精神控制”。
“電腦要更新程序、人腦要不斷充電”是微商界很流行的一句話,很多冠以網上銷售的傳銷模式,都會定期或不定期通過各類交流軟件組織下線人員參加集中授課,“老師”大談自己網銷成功的所謂體會,并反復灌注不成功、難賺錢完全是因為被家庭、責任、環境所拖累,信念不堅定,課后要求在朋友圈分享“學習”和“營銷”的心得,以吸引更多的的人參與其中。
4、似是而非的“營銷理論”。
似是而非的“營銷理論”。“消費聯盟”、“連鎖加盟”、“框架營銷”、“互動式科學營銷”“消費賺錢”、“消費商”等層出不窮的新名詞,讓人眼花繚亂,難辨真假。借助國家發展互聯網經濟的東風,打著投資理財、股份分紅旗號,利用大多數人“傍互聯網”、“傍金融圈”的跟風心理,通過虛假宣傳,利用虛擬項目大玩“空手道”,促使資金向頂端傳輸。
5、厚顏無恥的“政治旗號”。
“虛擬體”的網絡傳銷,往往打著國家扶持、新興項目等旗號吸引眼球,在宣傳過程中,往往通過“斷章取義”的手法編輯文字、圖片、視頻或建立虛假的網站鏈接到知名網站上,以“旁征博引”、“畫餅充饑”等方式標榜自己為權威合法、前途光明的項目,掩蓋其傳銷本質。
警方提醒
以發展會員、加盟等名義要求交納資金、購買產品、發展下線,并以下線所交納的資金或銷售額作為報酬提成依據的,均屬于傳銷行為,請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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