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規范謀發展,自律贏尊重,嚴禁夸大產品功效
發布: 2019-01-03 14:39:38 作者: 佚名 來源: 三生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任何夸大或者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公司的《營業守則與管理規范》與《營銷人員十項警示》明文要求營銷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公司提供的產品資料介紹和銷售三生產品,嚴禁對產品用途、功能做任何不實宣傳,誤導消費者。對于宣傳三生產品可以治病,誤導消費者可以代替藥物的嚴重違規行為,公司將停止其違規營銷人員的營銷資格,同時違規人員須承擔由此引發一切后果。
希望廣大營銷人員嚴格執行,尤其注意下列事項:
1、 不得利用國家機關、醫療單位、學術機構、名人效應等相關單位與人員為產品功效證明;
2、 嚴禁明示或暗示產品具有治病功能;
3、 嚴禁夸大產品功效、功能開展業務;
4、 嚴禁以誘導消費者方式銷售產品;
5、 嚴禁以欺騙手段蒙蔽消費者;
6、 不得向高危、精神障礙等特殊人群推銷產品;
7、不得誤導顧客斷食、斷糧,超劑量服用保健食品進行所謂的“纖體、排毒” ;
8、不得組織各類缺乏科學依據的診療活動和培訓班;
9、慎對病患顧客,建議其及早就醫;
10、當顧客使用產品出現不良反應時,必須立即讓其停用并建議其就醫。
公司在此重申:我們秉持“自尊敬人,惠人達己”的核心價值觀,堅持自律經營,規范發展,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任何夸大產品功效、誤導消費者的行為都將受到《營業守則與管理規范》的嚴肅處理。希望廣大營銷人員應以真誠的態度、專業的知識、科學的觀念、自律規范的行為服務好顧客,維護好三生聲譽和品牌形象,讓三生事業健康持續的發展。
電話:0574-82820092
郵箱:scgzb@yofoto.cn
傳真:0574-82093669
三生(中國)健康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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