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獅公布專項整改的 “十二個嚴禁”
發布: 2019-02-27 09:28:19 作者: 佚名 來源: 天獅集團

致:所有經銷商/直銷員
堅守誠信經營,為消費者提供優質的產品和服務,嚴禁夸大、虛假宣傳是公司長期以來的態度和要求。為響應與配合國家“百日行動”,充分保護消費者權益,公司現公布專項整改的 “十二個嚴禁”。并就“十二個嚴禁”解讀如下:
一、國家法律法規對夸大、虛假宣傳的規定
長期以來,國家一直把食品安全、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重大的民生問題來抓,在《廣告法》、《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等多部法律法規中,對夸大、虛假宣傳都有明確的規定和處罰標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產品宣傳中不得出現:
1. 明示或暗示產品具有疾病預防或者治療等功能;
2. 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保證;
3. 聲稱或暗示為保障健康所必需;
4. 與藥品或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比較;
5. 直接或間接慫恿任意、過量使用保健食品;
6. 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擴大適宜人群范圍,明示或暗示適合所有癥狀及所有人群;
7. 以專家、醫務人員和消費者的名義和形象為產品功效作證明等。
二、“十二個嚴禁”是什么
公司推出“十二個嚴禁”,旨在規范市場的銷售行為,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等消費權益,贏得消費者的信任,尊重消費者的信賴,以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維護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十二個嚴禁”涵蓋了銷售觀念、銷售對象、功效宣傳、銷售人員定位、宣傳資料 5個方面,聚焦保健食品銷售中常見的誤區,著力解決消費者關心的熱點問題,是企業守住誠信經營底線、確保顧客消費安全的明確要求。
三、“十二個嚴禁”的具體說明

專項整改“十二個嚴禁”,從保護消費者利益出發,旨在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為公司持續穩健的發展夯實基礎。我們要將上述“十二個嚴禁”牢記于心,嚴于律己,持續推進,堅持長期落實到位。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