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公布經濟犯罪典型案件:云集品、東霖國際榜上有名
發布: 2019-05-15 10:34:12 作者: 佚名 來源: 錦州網警巡查執法


公安部5月10日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公安機關打擊和防范非法集資等涉眾型經濟犯罪工作情況。公安部新聞發言人郭林主持發布會,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局長高峰、巡視員劉冬、副局長趙斌、尤小文、王志廣出席發布會,并回答了媒體記者提問。發布會上通報了公安機關打擊涉眾型經濟犯罪典型案件,現予以公布。
1、易商通非法集資案。
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依法對北京易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案立案偵查。經查,犯罪嫌疑人高某華等人注冊成立易商通公司,通過設立“易訂商城”網上購物平臺,以“消費返利”等形式為誘餌吸引投資人加入,向約25萬名投資人非法吸收資金200余億元。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2、善林金融非法集資案。
上海市公安機關依法對善林金融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立案偵查。經查,善林金融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系周某云在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先后在全國29個省、直轄市設立1120家分支機構,以及“善林財富”“善林寶”“幸福錢莊(后更名為“億寶貸”)“廣群金融”等四家線上投資理財平臺,采取媒體廣告宣傳、電話推銷、門店招攬等方式,以承諾6%至13%不等的高額回報為誘餌,先后向62萬人非法吸收資金共計736億余元。
目前,該案正在法院審理中。
3、牛板金非法集資案。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區分局根據群眾報案依法對浙江佐助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立案偵查。經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航等人在杭州注冊成立浙江佐助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設立“牛板金”網絡借貸平臺,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通過發布虛假標的方式,面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至案發時未兌付金額約43億元,涉及投資者約9.4萬人。(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4、徽州文化非法集資案。
安徽省黃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依法對黃山徽州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涉嫌集資詐騙犯罪立案偵查。經查,曾某軍等人依托徽州文化公司、華商山莊酒店公司、黃山晚晴在線商貿有限公司等關聯公司及其數十家分公司,在無有效營利能力、對外大量抵押資產的情況下,以健康旅游養老的名義,向中老年人推銷單用途預付儲值卡,宣稱憑卡打折消費一年到期后還可獲得儲值金額12—14%的利息,向3.6萬余人非法吸收資金達74億余元。
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5、云集品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根據群眾報案,依法對深圳前海云集品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立案偵查。經查,犯罪嫌疑人潘某健等人在互聯網設立“云集品”電子商務平臺,以開展跨境電子商務、“共享經濟”等為名,設計多種復雜獎勵制度,誘使參與人加入平臺“消費”并不斷發展下線,騙取大量財物,涉案金額120億元。
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潘某健等已被抓獲,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6、東霖國際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湖南省岳陽市岳陽縣公安局依法對“東霖國際集團”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立案偵查。經查,犯罪嫌疑人張某玲伙同他人設立QL量化券商平臺(后更名為QCMG平臺),宣稱與12家全球頂級知名交易商合作開展外匯證券交易業務,以投資外匯證券獲取高額回報為名,引誘他人交納費用成為會員并投資,騙取大量財物,共涉及會員17萬余人、涉案資金達數十億元。(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7、國好百分百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依法對深圳國好百分百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立案偵查。經查,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操作運行寧夏果好枸杞健康產業集團限公司等8個網絡平臺,號稱將實體經濟與電子商務相結合,以代理商與消費者零距離服務的模式,通過拉人頭發展會員并投資,騙取大量財物,共涉及會員4萬余人、涉案金額1.5億元。
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8、晉商貸非法集資案。
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依法對山西新晉商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立案偵查。經查,犯罪嫌疑人郝某海等人在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設立“晉商貸”網絡借貸平臺,以年息13-28%的高額回報為誘餌,通過發售“金算盤”“聚寶盤”“金如意”等投資產品的名義,非法吸收社會公眾資金上百億元,涉及全國約十萬人。
目前,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9、“股寶網”非法經營案。
廣東省深圳市公安局成功破獲“股寶網平臺”涉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犯罪案,摧毀了一個盤踞湖北、廣東兩地的特大非法經營證券、期貨網絡平臺,涉案資金1.2億元。
經查,犯罪嫌疑人江某銓、曾某杰等人以武漢映利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漢世鼎軟件開發有限公司為依托,開發炒股分倉軟件,通過深圳市開天軟件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開發、銷售具有分倉配資兼杠桿功能的炒股軟件,并以其開發的產品“股寶網”“開天時代”等炒股軟件對外招攬客戶,在未取得證監會頒發的證券交易經紀業務經營資質情況下,使用“股寶網平臺”擅自接入證券系統,并為客戶炒股提供平臺和加杠桿配資服務,按交易數額和次數收取服務(手續)費,涉案金額巨大,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涉嫌非法經營犯罪。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10、非法經營“笑氣”案。
針對當前網絡非法銷售“笑氣”犯罪較為突出的形勢,在深入研判的基礎上,經商國家衛健委、國家藥監局等單位,公安部部署山東公安機關開展打擊非法經營“笑氣”專項研判。
在騰訊、阿里等公司協助下,公安機關迅速查明了國內非法經營“笑氣”犯罪網絡的組織架構和運作模式,并研判生成了一批具備落地打擊條件的案件線索。在此基礎上,公安部組織21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經偵部門,對非法經營“笑氣”犯罪開展集中收網行動,有效摧毀了一批非法經營“笑氣”的犯罪鏈條,有力遏制了“笑氣”的濫用態勢。
行動中,各地公安機關共立案117起,搗毀犯罪窩點20余個,抓獲一大批犯罪嫌疑人,現場查獲“笑氣”氣彈7000余萬支,沖床、振動盤、超聲波機等生產設備30臺套,同時還查獲大批包裝材料,涉案價值總計1.4億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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