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實施《綠色產品標識使用管理辦法》
發布: 2019-05-20 12:57:11 作者: 佚名 來源: 中國政府網

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綠色產品標識使用管理辦法》,并將于6月1日起實施。
什么是綠色產品標志?誰發布?如何獲得?下面就來一起了解吧!

▲綠色產品標識的基本圖案
該辦法規定市場監管總局統一發布綠色產品標識,建設和管理綠色產品標識信息平臺,并對綠色產品標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結合綠色產品認證制度建立實際情況,相關認證機構、獲證企業根據需要自愿使用綠色產品標識。

▲認證活動一
的綠色產品標識樣式

▼認證活動二
的綠色產品標識樣式
綠色產品標識如何獲得認證?
按規定,綠色產品標識有三個渠道獲得認證。
★認證活動一:認證機構對列入國家統一的綠色產品認證目錄的產品,依據綠色產品評價標準清單中的標準,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發布的綠色產品認證規則開展的認證活動。
★認證活動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推行統一的涉及資源、能源、環境、品質等綠色屬性(如環保、節能、節水、循環、低碳、再生、有機、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等,以下簡稱綠色屬性)的認證制度,認證機構按照相關制度明確的認證規則及評價依據開展的認證活動。
★認證活動三: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推行的涉及綠色屬性的自我聲明等合格評定活動(以下簡稱其他綠色屬性合格評定活動)。
按規定,獲得認證的產品或其隨附文件使用本標識時,應同時在綠色產品標識右側標注發證機構標志;同一產品獲得兩家及以上認證機構頒發的綠色屬性認證證書時,標注相應全部發證機構標志。
市場監管總局要求,認證及自我聲明等合格評定活動中存在的綠色產品標識違規使用相關情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對涉企行政處罰信息,將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
關鍵詞:《綠色產品標識使用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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