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瑜天雅與曼瑜海之謎品牌之爭的背后,探清分家傳聞下的真相
發布: 2019-08-03 11:39:39 作者: 佚名 來源: 頭條資訊平臺

在中國,氣霧劑產品的種類以衛生殺蟲氣霧劑、工業氣霧劑為主,而包括化妝品氣霧劑在內的個人護理類氣霧劑的發展卻相對滯后。然而近些年,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以及年輕一代消費者的崛起,國內市場上掀起了一股噴霧類產品的消費熱潮。并且氣霧劑品種迅速多元化延伸,涌現出了各種概念的產品,這些產品當中有的已然成為了微商行業里的新寵,比如零售價298元的“曼瑜童顏噴霧”。
曼瑜童顏噴霧這款產品在經銷商的口中,可以替代水,乳,眼霜,早晚霜,面膜,堪稱多功能的“鉆石級細胞營養液”。受到如此宣傳的這款產品到底有何神奇之處?在進行所謂“品牌升級”之后,“曼瑜海之謎”和“曼瑜天雅”這兩者到底誰是主,誰是客?目前作為曼瑜天雅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羅南春經營過的一家企業竟在去年被列入到了“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這是怎么回事?
曼瑜天雅,前世今生
廣州曼瑜天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22日,法定代表人羅南春,股東有羅南春和謝永彪,注冊資本1200萬元,實繳1200萬元(實繳時間為2048年),據曼瑜天雅官方介紹,曼瑜天雅公司的董事長為謝杭峰,其愛人為羅曼瑜,曼瑜這個品牌名正是從其愛人的名字上所賦予而來的。

據悉,曼瑜誕生于2017年,最初是以深圳銳士生物科技榮譽出品的“抗衰逆齡領導品牌”的形象面世的。經查,曼瑜天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羅南春也投資了深圳銳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19日,法定代表人陳鴻昇。股東有陳鴻昇、羅南春和王梅枝,該公司于去年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被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崗局在2018年11月16日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關于從曼瑜到曼瑜天雅的這條品牌升級之路,曼瑜品牌的經銷商小劉是如此介紹的,“在曼瑜品牌創立當時,公司核心是以陳鴻昇,謝杭峰,羅南春(謝杭峰妻)為主要成員的,法人代表是陳鴻昇,是曼瑜創始人,在工作職能分配上,陳鴻昇是負責幕后的生產和技術環節,并且掌握產品核心配方,謝杭峰夫婦為前端市場營銷主要負責人。”
隨著市場的推進深入,在四川有一支曾經做過某直銷獲牌企業的大團隊,對曼瑜產品情有獨鐘,于是團隊開始大爆發,曼瑜品牌一炮打響,公司陷入瘋狂招商模式。
小劉稱,謝杭峰夫婦看到了曼瑜品牌的大好前景,于是想脫離陳鴻昇單獨發展,自己賺錢,于是在2018年7月原計劃曼瑜品牌的啟動大會上,他們夫妻瞞著陳鴻昇宣布曼瑜品牌升級曼瑜天雅,那時候剛好陳鴻昇生病住院并不知情。

而就在當時,有一些比較大的團隊長發現不對勁,因為之前公司沒有透露半個字,于是有認識幕后老板陳鴻昇的代理當天大會沒結束就去找到陳鴻昇了解情況,躺在病床上的陳鴻昇還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也不相信謝杭峰夫婦會這么做,而且在大會前謝杭峰就找了其他工廠,生產了一批曼瑜天雅。
大會后,小劉還聲稱,“有一些沒去大會現場的代理收到所謂升級版的曼瑜天雅后發現用了跟之前的曼瑜差別很大,原來的曼瑜噴上后會有一層膠原蛋白覆蓋、有一點點黏感,并且是甜味的,而曼瑜天雅沒有,并且保濕效果大不如前。”
于是,有一些從曼瑜時代留下來做曼瑜天雅的經銷商,選擇離開并回歸到原曼瑜品牌的運作上,這才有了后來的“曼瑜海之謎”。




海之謎?品牌之謎
2018年8月,深圳銳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連續發布兩份公告,主要內容分別為:第一,此后陳鴻昇將負責銷售環節;第二,“曼瑜+后綴”升級產品非曼瑜系產品。


9月25日,陸續有人在微博發聲,稱“曼瑜,請認準深圳銳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出品!注冊過商標的人都知道,曼瑜一旦被注冊下來,其他后續申請類似的商標,均會被奪回權限。仿的就是仿的,永遠也做不到和正品一樣!時間會驗證一切紙老虎!”

在一部分經銷商分家到曼瑜天雅后,“老曼瑜”本身也逐漸和“海之謎”相關聯起來,但其噴霧產品的零售價格還依然是每瓶298元。調查過程中,我們也發現在打著海之謎旗號推出的各項廣告中,圖末總是留有杭州西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名字。經查, 該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17日,法定代表人張霞。
那么,曼瑜和海之謎,以及這家公司之間到底是一種怎樣的關系呢?據曼瑜官方介紹,“曼瑜和海之謎品牌,兩個品牌均共同隸屬于杭州西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管理。配方相同,品質相同,效果相同。”

目前,曼瑜海之謎和曼瑜天雅兩方的經銷商在分家之后仍持有不同的態度,海之謎的經銷商小孟稱,“兩家都是合法的,曼瑜天雅仿的曼瑜,效果不一樣。”而曼瑜天雅的經銷商小李則表示,“曼瑜天雅最初叫曼瑜,后來分家了,陳鴻昇沒有新配方,現在還用的是老配方,他還一直生產,后來‘老曼瑜’改名成現在的曼瑜海之謎。”
今年年初,負責推廣“曼瑜海之謎”的微信公眾號“曼瑜國際”發布《聲明》,《聲明》稱“重慶曼瑜全球運營中心與我司合同糾紛已進入訴訟階段,重慶曼瑜全球運營中心,惡意拖欠貨款以及未經我司同意擅自銷售第三方品牌:曼瑜天雅(LMANYU)系列產品,已構成合同違約,我司已于2018年8月30日正式和曼瑜全球運營中心解除合同,重慶曼瑜對我司及我司工作人員在網絡上發表不實言論、惡意攻擊,我司將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維護本公司的合法權益。”

經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重慶曼瑜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與深圳銳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確在這份《聲明》發布后不久就對薄公堂。
曼瑜管理公司的訴訟請求如下:
1、確認陳鴻昇在微信朋友圈、銳士科技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深圳都市報、重慶商報等媒體上發布與曼瑜管理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訂立《全球運營中心合同》等解除函告、通知、公告等行為無效;
2、銳士科技公司繼續履行《全球運營中心合同》及《補充協議》;
3、銳士科技公司、陳鴻昇立即停止銷售與推廣、另行建立運營中心銷售與推廣曼瑜產品等行為;
4、銳士科技公司向曼瑜管理公司開具合計金額183168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5、銳士科技公司向曼瑜管理公司交付120ml曼瑜童顏噴霧34803瓶及遲延交貨違約金,遲延交貨違約金從2018年8月1日起至實際交貨之日止、按日萬分之6.7計算;
6、銳士科技公司向曼瑜管理公司支付違約金11971431元、律師費60000元;
7、陳鴻昇對第5、6項訴訟請求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8、王梅枝在對銳士科技公司認繳出資120萬元范圍內對第5、6項訴訟請求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對此,法院認為,銳士科技公司解除《全球運營中心合同》的理由是否成立需對曼瑜品牌公司是否構成商標侵權進行認定,目前,本案已移送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制度比對,大相徑庭
下面,我們再來看看曼瑜天雅和曼瑜海之謎的制度差異。

據上述這張制度圖顯示,曼瑜天雅的代理商共分為四個級別,分別是起訂量為5瓶、每瓶198元的團購;起訂量為12瓶、每瓶155元的特約;起訂量為60瓶的、每瓶125元的市代;以及起訂量為480瓶、每瓶98元的省代,而曼瑜童顏噴霧的官方指導價則為298元。
那么,曼瑜天雅真的只有五個級別嗎?據一位自稱是“曼瑜天雅聯合創始人”的小胡介紹,還有更高的級別,即大區代理,總繳費498000元,將得到6640支噴霧。且代理間除了賺取價格差外,還有推薦獎,省代以下(包含省代)噴霧平級推薦返利10元每支,大區噴霧平級推薦獎5元每支。

而曼瑜海之謎的獎金制度與之有所不同,除了一種零售和兩種團購外,在代理方面,海之謎還分為門檻為12000元的銀鉆代理(起訂量96瓶,每瓶125元)、門檻為56648元的金鉆代理(起訂量576瓶,每瓶98元),以及門檻為398000元的大區代理和董事。
成為董事的條件是自己是大區代理,然后再推薦三個大區代理,且海之謎的制度相對而言是沒有推薦獎的。

生產分析,跨界產品
說完了制度,最后再說說產品和生產方,我們可以拿產品“曼瑜天雅水潤隔離防護噴霧”的原生產方廣州艾琪化妝品有限公司舉例,這家公司的問題可不少。

2018年年末,西藏自治區藥監局發布了《2018年省抽不合格化妝品信息》的通告。廣州艾琪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的“BLUE LIZARD防曬乳SPF30+(Regular日常型)”未檢出批件及標簽標識的防曬劑:二苯酮-3和奧克立林。

值得一提的是,這家公司生產的防曬劑并不是第一次被發現產品批件與標簽標識不一致的問題。如“BLUE LIZARD防曬乳”就曾在去年8月和9月連續兩個月上榜。據了解,實際檢出成分與批件配方或標簽標識成分不符,屬于化妝品生產企業擅自變更產品配方的行為,違反了《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化妝品標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規的規定。
最近,本來一直專注化妝品行業的曼瑜天雅又推出了一款名為“智能鎖”的產品,這款產品零售價990元,購買時還需另加安裝費130元左右。

附曼瑜天雅人工智能鎖代理制度:
專屬大區:460/把 500把起定
省代價格:540/把 30把起定
市代價格:620/把 10把起定
特約價格:680/把 5把起定
團購價格:740/把 2把起定

惠很多?糾紛很多
此外,據了解,羅南春在早前還經營過一家名為深圳惠很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企業,擔任負責人和總經理的職務。
經查,該公司曾在2015年、2017年和2018年因未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被彭州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2018年7月17日被移除,移除的原因為:“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仍未履行公示義務的,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自動移出”。
同年8月15日,據微信公眾號“平安彭州”稱,包括該公司在內的137家企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全社會公示。

9月22日,彭州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發布《清理長期停業未經營企業提示公告》,在“2018年擬清吊企業名單”中,深圳惠很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榜上有名,目前,該公司已經注銷。

說完了分公司,我們回到深圳惠很多科技有限公司本身上,圍繞著該公司也有不少有關代理合同糾紛的案件,“巧合”的是,據啟信寶顯示,與之相關的全部十二則糾紛案,都有羅南春或謝永彪的名字。



且多位原告均在起訴書中訴稱,其向謝永彪、羅南春支付了深圳惠很多科技有限公司區域代理費后,發現謝永彪、羅南春不是深圳惠很多科技有限公司員工且未按約進行全方位宣傳推廣,故要求退回區域代理費。在答辯期內深圳惠很多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原告與深圳惠很多科技有限公司簽訂的《代理協議書》和謝永彪、羅南春系深圳惠很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員工且該公司委托二人收款的證據。最終,這些案件多以原告撤訴告終,或移送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
目前,當我們試圖通過深圳惠很多科技有限公司的域名(huihenduo.com)進行訪問的時候,該頁面卻跳轉到了一家博彩網站的首頁上。如今,惠很多公司旗下的六家分公司中有五家已經處于注銷的狀態。
后記
據行業統計數據顯示,從2013年到2016年的短短三年時間,國內化妝品氣霧劑生產總量由1.5億罐增長到3億罐以上。化妝品氣霧劑產品備案數量也急劇增多,由2014年的全年88項躍升到2017年的全年847項,增長近10倍。在這樣的背景下,一些“網紅美顏噴霧”的走紅,自然也令人見怪不怪了。
在網上,有一篇推崇謝杭峰的文章是如此介紹他的:“謝杭峰,一個37歲的男人,身邊的人都喜歡叫他彪哥。”而“彪哥”這個稱呼很容易讓人聯想到曼瑜天雅公司的股東謝永彪,那么,謝杭峰到底是不是謝永彪?羅曼瑜到底是不是羅南春?

(兩人早期照片,圖片來源:微信公眾號“曼瑜天雅”)
至于曼瑜天雅在近期推出“千城萬店戰略”和智能鎖后會迎來怎樣的發展?曼瑜天雅公司會不會步惠很多成都分公司的后塵?關于曼瑜海之謎和曼瑜天雅的品牌之爭,法院最終會如何裁定?對此,頭條資訊平臺將繼續保持關注。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