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有品有魚涉傳銷?靠拉人頭可月入百萬 專家:涉變相傳銷
發布: 2019-08-20 09:41:43 作者: 佚名 來源: 北京時間財經


“小米這樣的企業怎么也開始搞傳銷了?”近日,一位接觸小米有品有魚的人士,向時間財經提出了這樣的疑問。
該人士稱,自己的友人近期極力讓他下載一款名為“有品有魚”的手機應用,且使用該友人的邀請碼成為其“下線”,花費396元成為會員,他的友人聲稱,加入后只要拉夠人頭,就能輕松月入10萬元。

“感覺很像傳銷,但小米犯不上做這個吧?”該人士對時間財經表示。
這個APP和小米是否有關系,其背后是否真的涉及傳銷?時間財經近日多方了解了相關信息。部分法律界人士對時間財經表示,其中部分所謂“推手團體”制定的推廣策略,確實有傳銷嫌疑。
而幾乎每一個自稱“有品有魚社交電商”的銷售者,在試圖發展“下線”時,都首先使用小米這一品牌作為強力背書。
截至發稿,小米集團并未回復時間財經關于有品有魚與其具體關系的相關問題,而有品有魚相關負責人則回復時間財經:“抱歉,我們最近不太想做宣傳報道。”
社交媒體中質疑聲頻傳
搜索“小米有品有魚”關鍵詞,可以看到充斥“做了能掙錢”的宣傳,但在社交媒體中卻能看到不少質疑之聲。
在搜索引擎中以新聞的形式搜索有品有魚相關新聞,可以見到不少媒體對其進行“正面報道”,還有報道聲稱“幫你快速年入6-8位數”。

甚至包括某地方晚報刊登的文章,在宣揚 “小米有品有魚是最符合未來社交電商標準的平臺”、“超強實力背景+優質產品保障+最早期紅利期+優越獎勵制度”后,甚至在文末加上了用于發展“下線”的邀請碼。

而在個人為主體的社交媒體中,對有品有魚的聲音明顯不是那么友好,甚至“小米有品有魚是否傳銷”的質疑頻發。
“小米有品有魚”的相關搜索中,第一條就是“小米有品有魚傳銷”。

在某社交媒體上,也有較多質疑有品有魚是否傳銷的聲音。

該用戶還貼出了自己所處的組織的架構方式,從這張架構方式圖片就可以看出,該模式有嚴格的分級制度,“下線”與“上線”之間也確實存在著提成的利益關系。

也有社交媒體人士明確表示,“不僅商品質量不咋地,最高百分之三十提成加上下家會員返利,羊毛出在豬身上,你就知道有品加價翻倍多少給用戶了”。

贊譽與質疑都有,那小米有品有魚,到底在使用怎樣模式呢?
300元買會員月入10萬?
下載有品有魚APP后,不能直接購買商品,需要邀請碼才可以登入,而一旦使用邀請碼,就踏入了這一等級森嚴、紀律嚴明的利益輸送制度的最底層。

使用邀請碼后打開有品有魚,可以發現這是一個購物APP,商品中既有小米產業鏈產品,也有其他品牌產品。

如果僅僅到此為止,有品有魚與其他類似購物APP區別并不明顯。但在APP點開首頁的“獎勵中心”后,可以花費396元開通會員。會員介紹中可見多項會員權益。其中,不僅有自購省錢的推薦,也包括一項神秘的“分享獎勵”。
該平臺展示的“獎勵分享”數據顯示,會員平均每年可拿到2244元獎勵。

到底如何分享,怎么獎勵,有品有魚APP上并沒有寫明,而部分“推手團”的公開宣傳資料,暴露了其中森嚴的等級制度。

據這位自稱某推手團核心人士的微博,“團隊”是加入小米有品有魚后賺錢的關鍵。
據一篇刊登于《中國青年網》的文章,有品有魚背后的獎勵制度,與推手團隊息息相關。
“小米公司旗下的產品,類似于云集,環球捕手的精品會員制電商,小米有品有魚是一個平臺,一頭是商品,一頭是簽約社群公司負責推廣。據說簽約的推廣公司有6到10家……”

查閱公開信息可以發現,小米有品有魚,將“社交電商”的推廣簽約給了如“佛系”“IP聯盟”等推手團隊,而這些推手團隊,有類似卻各成一體的利益分配模式。
三層制度向上利益輸送
時間財經從自稱“小米社交電商”從業者處,獲取了一份據稱“小米有品有魚某推手團”的制度文件,里面明確說明了該推手團的分級制度。
該制度文件顯示:“普通兼職從業者,實現月收入3萬元、5萬元、8萬元。普通的全職從業者,實現月收入10萬元、30萬元,那些優秀團隊長甚至可以實現月收入100萬元以上。”
見習顧問到推廣顧問,再到高級顧問,該“推手團”實行嚴格的等級制度,且下線到上線間,有明顯利益傳導。
團隊內部人員共有三層架構。第一層“VIP”,購買一個396元創業禮包即可開通,同時與公司完成工資代發簽約。自購普通商品獲得3%-30%的銷售傭金,而拉一個會員下線銷售一個396元的禮包,收入則有100元。
第二層“推廣顧問”,則有銷售15個396禮包、輔導50位團隊成員(即下線)完成200元銷售額等條件。到了這一層,即可享受“下線”銷售額提成(每200元獎勵20元)的獎勵,如果“下線”再拉個“下線”開通296禮包,還能收到50元的獎勵。
第三層則比較難,需要直接拉到10個晉升為第二層的指數“下線”、團隊銷售額達到100萬元等,這一層有更高的獎勵。該材料經過計算稱,“一個普通的高級顧問的月收入,總共達74萬元”。

圖片來源:滴水推手制度介紹
等級森嚴的制度和嚴密的利益傳導,極其類似常識中的傳銷。
涉嫌變相傳銷
相關法律界人士對時間財經表示,上述企業行為有涉及變相傳銷的嫌疑。
1998年,國務院關于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國發(1998)10號開始禁止傳銷行為。
該行為有如下界定方式:
。ㄒ唬⿲麂N由公開轉入地下的;(二)以雙贏制、電腦排網、營銷等形式進行傳銷的;(三)假借專賣、代理、特許加盟經營、直銷、連鎖、網絡銷售等名義進行變相傳銷的;(四)采取會員卡、儲蓄卡、彩票、職業培訓等手段進行傳銷和變相傳銷,騙取入會費、加盟費、許可費、培訓費的;(五)其他傳銷和變相傳銷的行為。
上述法律界人士表示,隨著移動互聯網等技術手段的發展,傳銷法律認定有更為寬泛的趨勢,而有品有魚的社區營銷,存在層級性和記酬返利,確實存在涉嫌變相傳銷。
時間財經聯系到有品有魚總經理“小馬哥”馬晨飛,希望進行采訪,馬晨飛對時間財經說:“最近不太想做宣傳報道。”

小米的有品有魚?
必須注意的是,幾乎所有推手在向外介紹有品有魚的時候,無一例外都是用“小米的強大背書”作為介紹的點。
那到底有品有魚是不是小米的?
據天眼查數據顯示,小米有品有魚商標,屬于小米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即大眾熟知的上市公司小米。

而與有品有魚關系密切的小米旗下購物平臺“小米有品”,大股東為“Xiaomi HK Limited”,小米有品科技有限公司業務總經理,即有品有魚總經理馬晨飛。

品牌“有品有魚”,確實與小米本身,存在著聯系。但是什么讓小米冒著涉嫌傳銷的風險,去推廣此類“社區營銷”?
2018年7月,小米應用商店的月活和日活用戶便開始不斷下滑,2019年4月,月活人數降至7041萬,相比2018年7月的8974萬下降了21.5%。
小米目前商業模式,財報中的凈利潤和互聯網服務收入直接相關,活躍用戶數據的下滑,對小米的財報數據影響巨大。
據小米集團一季報數據,公司當季的互聯網業務收入43億元,同比增長31.8%。拆分來看,其中廣告業務收入達23億元,同比增長21.8%;游戲業務收入達8.23億元,同比增長只有6.8%;這兩項收入合計31.23億元,同比增長17.4%。
其中,其他互聯網增值服務收入12億元,同比增長96.4%,公告稱,主要是由于互聯網金融業務和有品電商平臺收入的快速增長。
活躍用戶的不斷下降讓小米的互聯網收入增長乏力,只能依靠互聯網金融放貸和小米有品維持增速,而互聯網金融放貸業務屬于明顯的風險后置型業務。小米有品為提升銷量推出主打社交電商的“有品有魚”,似乎也就可以理解了。
另一方面,“社交電商”的高速發展中一些違法違規的問題,也引起了各方關注。
據中國互聯網協會微商工作組新近發布的《2019中國社交電商行業發展報告》,社交電商在快速發展中出現了一些問題,而涉嫌傳銷是其中重要的問題之一。
該報告顯示,社交電商主要是在熟人、朋友圈等人際交往網絡中進行交易,形式上與傳銷有相似之處,一些發育不良的社交電商容易陷入傳銷歧途。
2017年5月,杭州高新開發區市場監管局認定,社交電商“云集微店”存在《禁止傳銷條例》規定的傳銷行為,對其作出罰沒款958萬元的處罰。2019年3月,社交電商“花生日記”因涉嫌傳銷被處以罰沒款7456萬元。社交電商與傳銷有本質區別,防止社交電商淪為傳銷,需要經營者倍加警惕,更需要職能部門嚴格監管執法。
2018年7月,商務部公布《社交電商經營規范》(征求意見稿),其中規定了嚴禁傳銷、嚴禁非法集資、嚴禁虛假宣傳和違法廣告等內容,明確了社交電商與傳銷、非法集資等行為的界限,目前該《規范》目前已提交商務部審核。
那么,小米有品有魚呢?
今日新聞頭條
我也說兩句
驗證碼: |
已有評論 0 條 查看全部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