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割的韭菜,社交電商踩著紅線的快速擴張
發布: 2019-09-28 17:10:53 作者: 佚名 來源: 華牛原創

近年來,隨著移動網民數量的增加和社交網絡的深入生活,越來越多的消費者樂意購買朋友推薦的產品,社交電商成為平臺電商之后發展迅猛的新型電商模式。
8月份騰訊最新財報數據顯示,微信月活躍賬戶數達11.3億,同比增長7.1%。擁有龐大人群的微信帶來的流量和社交紅利,是社交電商行業得以快速發展的基礎。
不過,社交電商在迅猛發展的同時,也暴露了一些問題,例如“未來集市”在正式上線不到10天,其官方微信公眾平臺就因“涉嫌違規分銷”被微信封號。這也是繼云集微店、花生日記因涉嫌傳銷被重罰之后,又一家深陷傳銷疑云的社交電商企業。

社交電商面臨的挑戰
每個社交電商產品均會面對一個問題:是不是傳銷。從3款產品的宣傳來看,有個共同點是“自購省錢,分享賺錢”,無論背后是有多大的資本,都擺脫不了“拉人頭”傳銷的挑戰,從云集涉嫌傳銷被罰,到未來集市因“涉嫌違規分銷”被微信封號,社交電商跟傳銷似乎就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
那么到底社交電商到底跟傳銷有沒有關系,這是關于兩個概念的混淆,直銷和傳銷二者有本質上的區別。傳銷是非法的,以詐騙錢財為目的,直銷則是以產品和服務為導向。
直銷和傳銷的界限,一看有沒有入門費,直銷企業嚴禁收取入門費,二看有沒有完善的退換貨機制。根據《直銷管理條例》,直銷企業必須建立完善的退換貨保障制度,消費者、直銷員自購直銷產品之日起30日內,產品未開封的,可以辦理換貨或退貨。三看獎金計算方式,是按人頭計算,還是按產品銷量計算。
直銷企業支付給直銷員的報酬是按銷售產品的收入計算,包括傭金、獎金報酬總額不超過產品銷售收入的30%。四看發展層級,在3級以內是國家允許的模式,超過3級則是傳銷的模式。
“拉人頭” 一直是社交電商會陷入的風波,不得不說那些被罰的平臺的確是觸犯了紅線,因此希望后來者引以為鑒,控制好晉級的邏輯,避免陷入傳銷風波。
另外,給有意向做社交電商的個人流量提個醒,選擇平臺的時候注意看平臺背景,所處階段,以及晉級規則,別成了最后一波被割的韭菜。
新零售的主力軍
《中國社交電商行業發展現狀分析》顯示,社交流量與電商交易的融合程度不斷深入,社交電商占網絡購物市場的比例也不斷增加,2015-2018年三年間,社交電商占中國網絡購物市場比例從0.1%增加到了7.8%。
值得注意的是,快速入局的企業消耗著流量紅利。借助社交快速成長起來的電商企業,讓產業鏈上下游各方都看到了社交流量的巨大價值,品牌方、商家、電商平臺都開始嘗試通過多樣化的社交化營銷方式來降低獲客成本、提升用戶黏性。拼團、分銷和內容都逐漸成為了電商營銷的一種常規手段。
電商的三要素是人、貨、場,在經歷以貨為中心、以場為中心之后,出現了以人為中心的社交電商。相較于傳統電商,社交電商在產品端輕運營,主要是通過平臺運營,匯聚數量龐大的用戶群,然后通過人與人之間的分享,實現產品銷售。
可以有效解決品牌廠商信息傳播、商品分銷難題,也可以有效解決大眾低成本創業的需求……憑借著這些獨特優勢,社交電商在短短幾年間得到了企業、創業者、消費者、有關部門的支持迅速崛起,成為新零售的主力軍。
根據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的《2019中國社交電商行業發展報告》,2019年社交電商保持高速增長,預計市場規模達20605.8億元,同比增長高達63.2%。
2019年社交電商消費者人數已達5.12億人,成為電子商務創新的主要力量。2019年社交電商從業人員規模預計將達到4801萬人,同比增長為58.3%,社交電商行業的參與者已經覆蓋了社交網絡的多個領域,社交電商已成為電子商務不可忽視的規;、高增長的細分市場。
雖然社交電商高速的發展,但是S2B2C模式踩著紅線的快速擴張,致使他們均曾深陷與傳銷的是非爭議之中,這似乎也成為了S2B2C模式下社交電商的集體癥狀。
結語
社交渠道的流量來得快去得也快,消費者在平臺產生了交易流水并不代表著消費者和平臺產生了黏性,后續如何將這些流量沉淀下來并激發其購買力將對平臺的精細化運營能力提出巨大考驗。
拉人頭收會費的傳銷原罪,像陰影一樣長期籠罩著社交電商行業。當前,越來越多的參與者將迅速耗盡社交平臺的流量紅利,社交流量的投入帶來用戶增長邊際效應將逐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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