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談戀愛、招聘工作等為名搞傳銷 灞橋37人惡勢力犯罪集團獲刑
發布: 2020-07-16 09:53:06 作者: 佚名 來源: 陜西高院


庭審現場(一)
近日,西安市灞橋區人民法院依法對余定鵬等37人涉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公開宣判。

庭審現場(二)
經審理查明,2012年,被告人余定鵬在西安市加入傳銷組織后逐級升至最高層級,2017年至2019年4月,其帶領被告人白勇、張江濤、何前林等人,通過電信網絡以談戀愛、招聘工作等為名,將多名受害人從外地誘騙至傳銷窩點,采取恐嚇、毆打、搜身、限制自由等手段暴力斂財,逼迫被害人認購虛無產品。余定鵬等37人長期多次作案,并形成了以余定鵬為首要分子,白勇、張江濤、何前林、劉俊秀為骨干成員,重要人員基本固定、參與人數眾多、組織層級明晰、分工合作明確、作案手段套路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集團專以外省受害人為作案對象,非法拘禁、搶劫14人,搶劫數額累計達36萬余元。
灞橋區法院依法判處:余定鵬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十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剝奪政治權利四年;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一個月;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其他被告人均犯搶劫罪、非法拘禁罪,數罪并罰,分別決定執行十六年十個月至二年五個月有期徒刑,并處相應財產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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