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搞傳銷,念歪“服務經”
發布: 2020-08-24 15:03:40 作者: 佚名 來源: 澎湃新聞

傳銷活動如此猖獗,緣于非法傳銷組織根深蒂固、頑固不化,緣于底層傳銷人員“回流”現象突出,緣于沉迷傳銷的受騙者“前赴后繼”、“隊伍”龐大。
然而,一名鎮長居然成為組織傳銷的頭目,著實令人難以接受。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1日消息,日前,受崇左市紀委監委指定,大新縣紀委監委對大新縣全茗鎮黨委原副書記、原鎮長趙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案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趙賢還涉嫌組織、領導非法傳銷活動,大量發展下線會員且層級超過三級,涉及人員多,涉案金額總計833.07萬元,影響惡劣,情節嚴重,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令人驚訝的是,趙賢在該傳銷平臺投了40多萬元,為發展下線,甚至連自己母親的養老錢也被他騙來搞傳銷。在其連哄帶騙下,不少身邊同事和親朋好友被其拉攏成為會員,部分公職人員及其家屬也被拉進了該傳銷組織。
如今,連位居鎮長之職的官員,也成為當地組織傳銷的“領導”,可見非法傳銷已無孔不入。
傳銷組織慣用的伎倆,就是與監管“躲貓貓”,遇到集中檢查行動,就轉入地下,化整為零。行動過后,又糾合在一起,興風作浪,讓管理部門既感到頭疼,又束手無策。
受人力、精力和財力的限制,管理部門采取了“松緊結合”的監管辦法,即非法傳銷引發了社會問題,或接到了群眾舉報,就采取集中行動進行打擊。
比如,權健、華林等傳銷“大鱷”先后被扳倒,就是得益群眾舉報和媒體曝光。
可想而知,這種消極的監管方式,不僅對非法傳銷組織的震懾作用不大,反而助長了不法之徒的的囂張氣焰。
更為嚴重的是,一些市民對非法傳銷抱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樂于當圍觀者,不舉報,不制止。
甚至為了一己私利,或提供活動場所,或通風報信,或參與其中,這無疑給非法傳銷的蔓延提供了現實土壤。比如,這名鎮長將自家房子作為活動場地,自己做了一塊“維加斯網游服務中心”的牌子掛在家中,成為傳銷窩點。
當官就不要想發財,想發財就不要當官。鎮長成傳銷頭目,當地官場該深刻檢討和反省。首先,既要對組織傳銷的“上線”,嚴懲不貸;又要對底層參與的“下線”,進行跟蹤監管,嚴厲查處,不能“放虎歸山”。
同時,地方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聯合相關職能部門,組成一個查禁和打擊非法傳銷的專門機構,
采取日常監管與集中行動并舉的方式,持續組織開展拉網式、掃地毯式清查,讓非法傳銷組織無藏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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