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梵之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利用互聯網傳銷”被罰沒75萬多元
發布: 2021-04-14 14:04:30 作者: 佚名 來源: 社交財經融媒體


近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杭州梵之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利用互聯網傳銷”被杭州市江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據處罰信息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本局決定對當事人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作:1、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2、罰款1400元(壹仟肆佰元整)。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本局決定對當事人組織策劃傳銷的行為作:1、沒收違法所得257248元(貳拾伍萬柒仟貳佰肆拾捌元整);2、罰款500000元(伍拾萬元整)。罰沒合計人民幣758648元(柒拾伍萬捌仟陸佰肆拾捌元整)。

據天眼查APP顯示,杭州梵之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26日,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張七斤擔任法人,持股90%,李朝彪持股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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